為了認真貫徹三項規定的相關要求,防止領導幹部和司法行政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司法活動,動手處理具體事件,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醫院黨組要求各部門和各幹部將三項規定各項要求執行到法院具體工作中,採取有效措施。
一是開展專業教育,實行制度要求。xx縣人民法院在全體警察會上集中學習三項規定內容,認真理解精神,充分理解三項規定的重要意義,使全體警察正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嚴格自覺遵守各項要求,認真執行,違反規定根據上級法院和縣委政法委員會貫徹執行《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文件要求,所有幹部都簽訂了《xx縣政法系統領導不干預、不插手案件處理承諾書》,要求事件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組織不當接觸,影響公正事件,切實發揮事件處理過程中的指導作用,形成制度約束力,確保制度威力。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贏得多方支持。利用各種宣傳平台積極宣傳兩條規定精神,獲得社會各界的有力支持與配合,帶頭自覺遵守兩條規定。通過法院官網、微博平台發布兩條規定相關內容和措施,擴大社會影響力。在法院門口設立通報箱,公開通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位,積極接受人民群眾和事件當事人和社會各界對xx縣人民法院執行兩項規定監督,促進兩項規定全面執行。
三是消除思想顧慮,如實全面記錄。一些幹警害怕惹人生氣,害怕受到打擊報復等思想顧慮,根據規定建立、執行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如果領導幹部介入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或者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送文件要求事件處理,或者領導幹部周圍的工作人員、親屬介入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要求警察全面、如實記錄並保留相關資料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介入、說明情況、探索、問題情況,或者不按照正當手續傳遞事件資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況,事務員嚴格拒絕,如實記錄。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保護規定的紅線。另一方面,從法院內部、幹部自身開始,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繼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真正實現講紀律,遵守規則,不折不扣地抓住兩項規定的具體措施,不違反人情,不干預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門的事務人員講人情干預事件。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廉政監督員的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紀律制約,利用審判管理系統等有效形式,本院幹部在一審、申請再審等環節出手處理事件,或者有不可避免的違反兩項規定的情況,根據規定認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強幹部紅線的下劃線意識。
認真學習,加大宣傳力度,全院幹部沒有違反兩項規定,也沒有其他領導違反事件、插手事件的處理。
一是開展專業教育,實行制度要求。xx縣人民法院在全體警察會上集中學習三項規定內容,認真理解精神,充分理解三項規定的重要意義,使全體警察正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嚴格自覺遵守各項要求,認真執行,違反規定根據上級法院和縣委政法委員會貫徹執行《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文件要求,所有幹部都簽訂了《xx縣政法系統領導不干預、不插手案件處理承諾書》,要求事件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相關人員、中介組織不當接觸,影響公正事件,切實發揮事件處理過程中的指導作用,形成制度約束力,確保制度威力。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贏得多方支持。利用各種宣傳平台積極宣傳兩條規定精神,獲得社會各界的有力支持與配合,帶頭自覺遵守兩條規定。通過法院官網、微博平台發布兩條規定相關內容和措施,擴大社會影響力。在法院門口設立通報箱,公開通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位,積極接受人民群眾和事件當事人和社會各界對xx縣人民法院執行兩項規定監督,促進兩項規定全面執行。
三是消除思想顧慮,如實全面記錄。一些幹警害怕惹人生氣,害怕受到打擊報復等思想顧慮,根據規定建立、執行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如果領導幹部介入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或者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送文件要求事件處理,或者領導幹部周圍的工作人員、親屬介入司法活動,插手具體事件處理,要求警察全面、如實記錄並保留相關資料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介入、說明情況、探索、問題情況,或者不按照正當手續傳遞事件資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況,事務員嚴格拒絕,如實記錄。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保護規定的紅線。另一方面,從法院內部、幹部自身開始,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繼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真正實現講紀律,遵守規則,不折不扣地抓住兩項規定的具體措施,不違反人情,不干預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門的事務人員講人情干預事件。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廉政監督員的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紀律制約,利用審判管理系統等有效形式,本院幹部在一審、申請再審等環節出手處理事件,或者有不可避免的違反兩項規定的情況,根據規定認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強幹部紅線的下劃線意識。
認真學習,加大宣傳力度,全院幹部沒有違反兩項規定,也沒有其他領導違反事件、插手事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