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記者招待會,向社會公開檢察機關執行三項規定和組織開展問題或干預、檢察事務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
三條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相繼發布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機構接觸交往行為的一些規定》。這三項規定的核心內容是,領導幹部不得干涉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詢問事件,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正當接觸,如有違反規定,司法人員必須積極記錄報告,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自主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有18751件重大事項,包括詢問或介入、檢察事務等,其中反映情況、詢問理解的占96.5%,介入的占3.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xx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xx說: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項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執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要求的自主自我壓迫行動,對自己的司法責任負責,對人民群眾負責。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有很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發生了損害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三項規定為司法公正安裝了安全閥。
最高檢查記者招待會上發表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幹部介入檢察事件,也有檢察官詢問司法事件,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的情況。
有的因違反三條規定而被黨紀、政紀處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有的根據要求記錄報告免責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紅辣椒專業合作社董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公布檢察人員違反三條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意識、法治意識、檢察意識。這相當於檢察機關暴露家庭醜陋,向社會公開了違反三項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開了負責和決心,所以必須執行這個制度。
執行三項規定對今後的司法案件有什麼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另一方面,檢察機關率先執行三項規定,首先保證事件進入檢察環節後能夠公平公正處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大大推動整個社會的氛圍好轉。如果每個人都不向關係打招呼,我們一定能建立習近平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xx省同事縣自來水公司員工xx表示,三項規定是黨中央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率先執行三項規定,體現了政治意識和法治責任。現在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因司法腐敗和違法行為而犯的錯誤都可能導致人們對法治的信任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上講,貫徹三項規定是為我們司法人員披上防腐外套,有助於司法人員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檢察官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履行職務,意義重大,影響深遠。xx代表說。
以前大多數人不知道三項規定,但最高檢查召開發表會向社會公開檢察機關實施三項規定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理解並認可這項規定。司法案件最好的防腐劑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條規定,司法人員在拒絕問插手事件時更有信心,想插手干預事件的人們也會考慮自己有可能被記錄下來,消除問插手干預事件的想法。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人都不會問案件,案件自然可以依法公開公正處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北京首個道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長李俊豐表示,他期待著三項規定,希望檢察機關繼續率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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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三個規定 心得體會[朗讀]
學習,是指通過閱讀、聽講、思考、研究、實踐等途徑獲得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通過幾個月對我處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學習規章制度、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個單位必須要有完善,嚴格,健全,獨特的管理制度。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點膚淺的體會.「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每一個集體或是團隊都要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沒有制度就沒有責任。只有懷著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求真務實地工作,單位才能完成既定目標,人的價值才得以實現。
社會職業和工作崗位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崗位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但無論什麼職業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則和要求,一個單位的制度是各種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做為陝西地方電力的一員,我個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職崗位上有所作為,堅持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進行自我反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個人的名利和地位,解決好做人與做事的問題,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動?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充分的運行到工作實踐中,得不到真正的執行,也就等於沒有制度,我們不學習新制度,新辦法,怎麼能知道什麼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麼行為是違規行為,什麼是合規行為,那就只能一切憑經驗辦,憑感覺辦,憑老辦法辦,自己違規也不知道。這次的學習,使陝西地方電力處的每一名員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內容,個個明確新規定,做一個懂方法,明制度,並且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
通過本次《陝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度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認真學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並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進一步確立理想信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識別能力,為履職盡責和工作的高標準打好基礎。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今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並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於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託關係」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並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於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嚮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這「三個規定」要求對於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顯得頗為特別。在其涉及的五名檢察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而另外四人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佟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緩刑,王某表示該案會依法辦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郝某等2人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柳某剛虛假訴訟、詐騙、尋釁滋事案能否關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絕,並告訴陳某不要來說情。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陳某華非法持有槍枝案能否在陳某華送監前安排其會見親人,劉某予以拒絕。王某、郝某、劉某均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陳某因違反「三個規定」及其他違紀問題,被免去法警支隊政委職務,並被開除黨籍。而王某等4名檢察官,對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行為自覺抵制,被該市檢察院給予充分肯定。
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防止檢察人員被「圍獵」,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
潘毅琴認為,深入持久做好「三個規定」執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強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找人、轉不轉材料,都不影響公正辦案。
社會職業和工作崗位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崗位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但無論什麼職業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則和要求,一個單位的制度是各種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做為陝西地方電力的一員,我個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職崗位上有所作為,堅持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進行自我反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個人的名利和地位,解決好做人與做事的問題,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動?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充分的運行到工作實踐中,得不到真正的執行,也就等於沒有制度,我們不學習新制度,新辦法,怎麼能知道什麼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麼行為是違規行為,什麼是合規行為,那就只能一切憑經驗辦,憑感覺辦,憑老辦法辦,自己違規也不知道。這次的學習,使陝西地方電力處的每一名員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內容,個個明確新規定,做一個懂方法,明制度,並且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
通過本次《陝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度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認真學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並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進一步確立理想信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識別能力,為履職盡責和工作的高標準打好基礎。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今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並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於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託關係」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並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於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嚮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這「三個規定」要求對於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顯得頗為特別。在其涉及的五名檢察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而另外四人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佟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緩刑,王某表示該案會依法辦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郝某等2人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柳某剛虛假訴訟、詐騙、尋釁滋事案能否關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絕,並告訴陳某不要來說情。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陳某華非法持有槍枝案能否在陳某華送監前安排其會見親人,劉某予以拒絕。王某、郝某、劉某均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陳某因違反「三個規定」及其他違紀問題,被免去法警支隊政委職務,並被開除黨籍。而王某等4名檢察官,對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行為自覺抵制,被該市檢察院給予充分肯定。
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防止檢察人員被「圍獵」,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
潘毅琴認為,深入持久做好「三個規定」執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強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找人、轉不轉材料,都不影響公正辦案。
通過認真學習「三個規定」八個嚴禁後,使我認識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為認真貫徹「三個規定」的有關要求。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要求自己,要以更加堅定不移的決心和更加有力的舉措加強自身學習和作風養成培育。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始終保持廉潔奉公,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堅決守住做事、做人的底線,永葆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把「三個規定」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貫徹落實到位。
在接下來的輔警工作中,我將自覺遵守「三個規定」,首先接受辦理的人員要負責到底,詳細指點和說明。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也要為當事人提供熱忱周到的指引服務。根據自身工作崗位和工作環境,提升自我水平,提高思想素質,增強業務能力最大程度的辦好每一件事。
在接下來的輔警工作中,我將自覺遵守「三個規定」,首先接受辦理的人員要負責到底,詳細指點和說明。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也要為當事人提供熱忱周到的指引服務。根據自身工作崗位和工作環境,提升自我水平,提高思想素質,增強業務能力最大程度的辦好每一件事。
近期,中隊組織重溫「三個規定」(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部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懷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流行為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學習,更深更透地學習領悟「三個規定」文件精髓,杜絕知法犯法等各類違法違紀行為。通過學習,總結了三點體會:
體會一: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管理制度機制。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行政機關,我們必須首先做到知法講法,以法律為底線,以法律為準繩。公務人員違法違紀往往從細小的不良作風開始,如果民警從一開始就不用公款消費、公車私用,不收會員卡、不進娛樂場所等,在一些細節上養成良好的工作生活習慣,並通過制度的小懲大誡,對腐敗的發端就予以遏制、預防,對「針」不偷,對「金」的誘惑自然就會多加考慮,犯錯誤的幾率就會減少很多。在制度機制的建立上,要強調機制的系統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務機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書,都要制定規矩,讓人有所遵循,切實杜絕制度機制的漏洞。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執勤時的自由裁量空間,這樣的制度就會變成「鐵板」,沒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據可查經得起查。哪個細節出錯了,就從哪個細節倒查,不折不扣地執行問責,使得制度既有實體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規範操作,還有監管性的獎懲機制。
體會二:積極推行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環境。
杜絕違法違紀行為其實並不難,關鍵在於執法要透明公開,長久以來,公平公正公開執法一直備受關注。作為公安民警,執法時必須做到執法公正、程序公開。具體來講,比如辦理一起案件,有沒有明確的規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權,參與辦案的民警有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跡,有沒有利益相關或衝突的情形,所有這些構成了「公開模板」,只有通過記錄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導社會群眾參與監督,全程透明,減少機會,就能預防絕大部分的違法違紀行為。公安機關也要更加積極廣泛地推行信息公開,包括警務公開,網上執法綜合平台,都進一步規範了執法行為,但還需要不斷地充實和完善。
體會三:著力加強教育引導氛圍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為的先導,違法違紀不僅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社會心理和個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結果,不將環境的因素、個人的心理考慮在內,就無法去除根源。「問渠那得清如許、唯有源頭活水來」,要從根源上去除違法違紀行為,就必須充分發揮教育引導的作用,使各項管理辦法、制度規定能夠入心入腦,深入人心,從源頭上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教育與訓誡,及時幫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員修正方向,為他們糾錯改正提供渠道,不致於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時,要加強隊伍紀律建設,不能忽略隊伍內部社會關係的調試,注意關係中社會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東西。通過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體制、和諧的人際環境和公平的升遷機制,形成濃厚的文化環境氛圍。
體會一: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管理制度機制。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行政機關,我們必須首先做到知法講法,以法律為底線,以法律為準繩。公務人員違法違紀往往從細小的不良作風開始,如果民警從一開始就不用公款消費、公車私用,不收會員卡、不進娛樂場所等,在一些細節上養成良好的工作生活習慣,並通過制度的小懲大誡,對腐敗的發端就予以遏制、預防,對「針」不偷,對「金」的誘惑自然就會多加考慮,犯錯誤的幾率就會減少很多。在制度機制的建立上,要強調機制的系統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務機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書,都要制定規矩,讓人有所遵循,切實杜絕制度機制的漏洞。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執勤時的自由裁量空間,這樣的制度就會變成「鐵板」,沒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據可查經得起查。哪個細節出錯了,就從哪個細節倒查,不折不扣地執行問責,使得制度既有實體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規範操作,還有監管性的獎懲機制。
體會二:積極推行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環境。
杜絕違法違紀行為其實並不難,關鍵在於執法要透明公開,長久以來,公平公正公開執法一直備受關注。作為公安民警,執法時必須做到執法公正、程序公開。具體來講,比如辦理一起案件,有沒有明確的規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權,參與辦案的民警有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跡,有沒有利益相關或衝突的情形,所有這些構成了「公開模板」,只有通過記錄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導社會群眾參與監督,全程透明,減少機會,就能預防絕大部分的違法違紀行為。公安機關也要更加積極廣泛地推行信息公開,包括警務公開,網上執法綜合平台,都進一步規範了執法行為,但還需要不斷地充實和完善。
體會三:著力加強教育引導氛圍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為的先導,違法違紀不僅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社會心理和個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結果,不將環境的因素、個人的心理考慮在內,就無法去除根源。「問渠那得清如許、唯有源頭活水來」,要從根源上去除違法違紀行為,就必須充分發揮教育引導的作用,使各項管理辦法、制度規定能夠入心入腦,深入人心,從源頭上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通過各種形式的教育與訓誡,及時幫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員修正方向,為他們糾錯改正提供渠道,不致於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時,要加強隊伍紀律建設,不能忽略隊伍內部社會關係的調試,注意關係中社會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東西。通過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體制、和諧的人際環境和公平的升遷機制,形成濃厚的文化環境氛圍。
學習,是指通過閱讀、聽講、思考、研究、實踐等途徑獲得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學習三個規定的通過幾個月對我處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學習規章制度、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個單位必須要有完善,嚴格,健全,獨特的管理制度。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點膚淺的體會.「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每一個集體或是團隊都要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沒有制度就沒有責任。只有懷著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求真務實地工作,單位才能完成既定目標,人的價值才得以實現。
社會職業和工作崗位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崗位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但無論什麼職業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則和要求,一個單位的制度是各種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做為陝西地方電力的一員,我個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職崗位上有所作為,堅持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進行自我反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個人的名利和地位,解決好做人與做事的問題,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動?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充分的運行到工作中,得不到真正的執行,也就等於沒有制度,我們不學習新制度,新辦法,怎麼能知道什麼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麼行為是違規行為,什麼是合規行為,那就只能一切憑經驗辦,憑感覺辦,憑老辦法辦,自己違規也不知道。這次的學習,使陝西地方電力處的每一名員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內容,個個明確新規定,做一個懂方法,明制度,並且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
通過本次《陝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度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認真學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並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進一步確立理想信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識別能力,為履職盡責和工作的高標準打好基礎。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今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並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於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託關係」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並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於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嚮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這「三個規定」要求對於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顯得頗為特別。在其涉及的五名檢察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而另外四人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佟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緩刑,王某表示該案會依法辦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郝某等2人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柳某剛虛假訴訟、詐騙、尋釁滋事案能否關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絕,並告訴陳某不要來說情。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陳某華非法持有槍枝案能否在陳某華送監前安排其會見親人,劉某予以拒絕。王某、郝某、劉某均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陳某因違反「三個規定」及其他違紀問題,被免去法警支隊政委職務,並被開除黨籍。而王某等4名檢察官,對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行為自覺抵制,被該市檢察院給予充分肯定。
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防止檢察人員被「圍獵」,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
潘毅琴認為,深入持久做好「三個規定」執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強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找人、轉不轉材料,都不影響公正辦案。
社會職業和工作崗位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崗位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但無論什麼職業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則和要求,一個單位的制度是各種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做為陝西地方電力的一員,我個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職崗位上有所作為,堅持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進行自我反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個人的名利和地位,解決好做人與做事的問題,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動?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充分的運行到工作中,得不到真正的執行,也就等於沒有制度,我們不學習新制度,新辦法,怎麼能知道什麼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麼行為是違規行為,什麼是合規行為,那就只能一切憑經驗辦,憑感覺辦,憑老辦法辦,自己違規也不知道。這次的學習,使陝西地方電力處的每一名員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內容,個個明確新規定,做一個懂方法,明制度,並且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
通過本次《陝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度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認真學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並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進一步確立理想信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識別能力,為履職盡責和工作的高標準打好基礎。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今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並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於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並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麼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託關係」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並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於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嚮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這「三個規定」要求對於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顯得頗為特別。在其涉及的五名檢察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而另外四人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佟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緩刑,王某表示該案會依法辦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郝某等2人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柳某剛虛假訴訟、詐騙、尋釁滋事案能否關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絕,並告訴陳某不要來說情。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陳某華非法持有槍枝案能否在陳某華送監前安排其會見親人,劉某予以拒絕。王某、郝某、劉某均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陳某因違反「三個規定」及其他違紀問題,被免去法警支隊政委職務,並被開除黨籍。而王某等4名檢察官,對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行為自覺抵制,被該市檢察院給予充分肯定。
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防止檢察人員被「圍獵」,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
潘毅琴認為,深入持久做好「三個規定」執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範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強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找人、轉不轉材料,都不影響公正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