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
工傷醫療費;工傷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內的生活護理費;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於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辦理申報結算手續。分中心為用人單位列印相關待遇核定表,用人單位核對無誤後加蓋單位經辦人章確認。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可通過代發機構於每月20日劃撥到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社發賬戶。
其他待遇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代發;聯網結算的醫療(康復)費支付到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費支付到協議配置機構。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根據這一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職工為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而受到事故傷害,這是最為普遍的工傷情形。
(2)事故傷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3)患職業病。職業病是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職工經診斷或鑑定確患職業病,並經過工傷認定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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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費;工傷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內的生活護理費;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於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辦理申報結算手續。分中心為用人單位列印相關待遇核定表,用人單位核對無誤後加蓋單位經辦人章確認。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可通過代發機構於每月20日劃撥到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社發賬戶。
其他待遇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代發;聯網結算的醫療(康復)費支付到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費支付到協議配置機構。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根據這一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是: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職工為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而受到事故傷害,這是最為普遍的工傷情形。
(2)事故傷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3)患職業病。職業病是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職工經診斷或鑑定確患職業病,並經過工傷認定屬於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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