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履約委託保證合同
編號:
委託保證人(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證件類型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證件類型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鑒於甲方與 (以下簡稱業主)就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業主提供工程履約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工程履約擔保是指:乙方向業主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給業主造成損失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給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後 日內。
3.3甲方與業主變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據業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由乙方提供資金及技術援助,甲方繼續履行工程交付義務,但乙方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內賠償業主的損失。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業主出具《承包商履約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與業主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9.1向 法院起訴。
9.2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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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保證人(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證件類型及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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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證件類型及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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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甲方與 (以下簡稱業主)就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業主提供工程履約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工程履約擔保是指:乙方向業主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給業主造成損失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給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後 日內。
3.3甲方與業主變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據業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由乙方提供資金及技術援助,甲方繼續履行工程交付義務,但乙方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
(2)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保證金額內賠償業主的損失。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業主出具《承包商履約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與業主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9.1向 法院起訴。
9.2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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