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被派遣到國外工作的情況屬於境外勞務派遣。可以根據不同的糾紛主體、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經由合法手續等,選擇不同的權利保護途徑。
境外勞務派遣糾紛不同於國內一般的勞動糾紛,其具有主體多元性和糾紛的複雜性和跨國性的特點,一旦產生糾紛,可以按以下途徑尋求救濟和保護:
1、簽訂有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的。
首先,外派勞動人員若與境外僱主之間發生矛盾,如果雙方簽訂有《僱傭合同》,可依據與僱主簽訂的《僱傭合同》向勞務派遣公司或公司在當地的代表反映,請他們依據勞務派遣公司與僱主簽訂的《勞務合作合同》與僱主交涉,或參與共同協商解決問題。如果與境外僱主沒有簽訂《僱傭合同》,外派勞動人員仍然有權向勞務派遣公司請求協助交涉。
其次,外派勞動人員如果是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有糾紛,首先應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相關的行業協會投訴,比如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是我國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企業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出國勞務人員可以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境外勞務派遣人員投訴中心書面反映,或回國後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再次,依據協議未能解決的重大問題,可向我駐所在國大使(領事)館反映,進行諮詢或尋求幫助。若發生自然災害、戰爭等緊急事件,出國勞務派遣公司和我國駐外使(領)館一般會主動向外派勞動者提供幫助,盡最大努力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外派勞動人員只要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的援助工作,服從救援安排即可。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當出國勞務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正規手續辦理出國手續,造成「打黑工」現象時:
如果外派企業沒有境外勞務派遣資質,卻將國內的勞務人員派到國外並發生糾紛,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國務工人員可以去外派企業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為由,要求賠償。
如果外派企業有境外勞務派遣資質,但是沒有與出國務工人員簽訂合同,也沒有辦理正規出國手續而發生糾紛,出國務工人員可以與國內的外派企業進行協商要求協助向外方索要賠償,或者要求外派企業賠償。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就外派企業的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反映,比如向公安局、建委、商務局、總工會等政府主管部門投訴和尋求幫助。
3、其他途徑。
隨著工會作用的逐步增強,尋求工會組織的救助也是出國勞務人員維權的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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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勞務派遣糾紛不同於國內一般的勞動糾紛,其具有主體多元性和糾紛的複雜性和跨國性的特點,一旦產生糾紛,可以按以下途徑尋求救濟和保護:
1、簽訂有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的。
首先,外派勞動人員若與境外僱主之間發生矛盾,如果雙方簽訂有《僱傭合同》,可依據與僱主簽訂的《僱傭合同》向勞務派遣公司或公司在當地的代表反映,請他們依據勞務派遣公司與僱主簽訂的《勞務合作合同》與僱主交涉,或參與共同協商解決問題。如果與境外僱主沒有簽訂《僱傭合同》,外派勞動人員仍然有權向勞務派遣公司請求協助交涉。
其次,外派勞動人員如果是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有糾紛,首先應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相關的行業協會投訴,比如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是我國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企業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出國勞務人員可以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境外勞務派遣人員投訴中心書面反映,或回國後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再次,依據協議未能解決的重大問題,可向我駐所在國大使(領事)館反映,進行諮詢或尋求幫助。若發生自然災害、戰爭等緊急事件,出國勞務派遣公司和我國駐外使(領)館一般會主動向外派勞動者提供幫助,盡最大努力保證他們的生命安全。外派勞動人員只要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的援助工作,服從救援安排即可。
2、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當出國勞務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正規手續辦理出國手續,造成「打黑工」現象時:
如果外派企業沒有境外勞務派遣資質,卻將國內的勞務人員派到國外並發生糾紛,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國務工人員可以去外派企業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為由,要求賠償。
如果外派企業有境外勞務派遣資質,但是沒有與出國務工人員簽訂合同,也沒有辦理正規出國手續而發生糾紛,出國務工人員可以與國內的外派企業進行協商要求協助向外方索要賠償,或者要求外派企業賠償。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就外派企業的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反映,比如向公安局、建委、商務局、總工會等政府主管部門投訴和尋求幫助。
3、其他途徑。
隨著工會作用的逐步增強,尋求工會組織的救助也是出國勞務人員維權的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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