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遊的意外驚喜。
朋友:
第一部分【刑案概要】
公司組織春遊,小王和小陳結伴而行。在一旅遊景點,一位年輕姑娘蹲在路邊叫賣鵝卵石,小陳見石頭非常奇特,就仔細端詳起來並詢價,姑娘開口要價600元,小陳藉口自己旅遊帶著不方便,又重又貴便還價100元,說完故意轉身就走,姑娘追上來說200元拿走,見小陳沒同意就讓小王買,小王覺得有趣同時也拗不過就順便買了下來。
公司大多數同事的辦公室習慣上一般都不上鎖。春遊回來後,小王對買回的石頭並沒有很在意,就把石頭一直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的門平時也同樣不上鎖。小王的老鄉黃總一次偶然來訪,在辦公室看到石頭,覺得眼前一亮,黃總是一位鑑賞專家。經相關部門權威鑑定,這塊石頭價值高達15萬元。「春遊的意外驚喜」!小王的內心一陣高興和激動。儘管如此,小王既沒有答應高於15萬元的價格賣出,同時,對於鑑定價格也密而不宣,當然辦公室的門也依然沒有上鎖。
一天早上,小王突然發現辦公室的石頭不見了,便立即報警。後來,破案結果卻讓小王大吃一驚。原來,小陳對這塊石頭情有獨鍾,他後悔這塊石頭被小王以200元的價格搶買了去,一直心有不甘;同時,覺得自己偷拿價值一兩百元的財物即使發現了也無所謂,而小王也不會很介意。想到這些,小陳便趁人不備偷偷拿走。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並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某的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則認為:
首先,被告人陳某不具有非法占有「數額較大」起點以上財物的故意。陳某對於所盜財物的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其主觀上只有非法占有他人的小於「數額較大」起點的財物的故意。
1)所盜財物價值明顯超出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水平,該財物外觀無明顯特徵顯示其高額價值,結合被告人陳某的文化水平和生活閱歷以及春旅石頭詢價、石頭買賣價格等親身經歷,其「以為該石頭價值僅僅在兩三百元之內的範圍」屬實。
2)被告人陳某也不知曉被害人王某已經所作的真實鑑定價值,儘管陳某對於這塊石頭情有獨鍾,但其高達15萬元的價值,對於陳某而言,卻仍然是一個「意外」。
其次,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原則,應當按照被告人陳某主觀故意的內容確認盜竊數額。
所以,應當認定被告人陳某盜竊財物屬於不足「數額較大」,因而被告人陳某應為無罪。
法院採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並據此判決被告人陳某無罪。
第二部分【邏輯刑辯】
充分條件假言命題是指斷定前件命題是後件命題的充分條件的假言命題。本案中,辯護律師運用的就是以充分命題為大前提的假言推理:
大前提:如果主觀故意的盜竊數額小於「數額較大」,則不構成盜竊罪。
小前提:陳某的行為是主觀故意的盜竊數額小於「數額較大」。
結論:所以,陳某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
以上的小前提肯定了大前提的前件,從而使得結論得出了大前提的後件;同時,辯護律師從「屬實」和「意外」兩方面使大前提的前件在本案中得到充分肯定,即對小前提之所以成立的充分理由進行了嚴密論證,這就是「假言肯定藝術」在刑事辯護中的邏輯應用。
文章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朋友:
第一部分【刑案概要】
公司組織春遊,小王和小陳結伴而行。在一旅遊景點,一位年輕姑娘蹲在路邊叫賣鵝卵石,小陳見石頭非常奇特,就仔細端詳起來並詢價,姑娘開口要價600元,小陳藉口自己旅遊帶著不方便,又重又貴便還價100元,說完故意轉身就走,姑娘追上來說200元拿走,見小陳沒同意就讓小王買,小王覺得有趣同時也拗不過就順便買了下來。
公司大多數同事的辦公室習慣上一般都不上鎖。春遊回來後,小王對買回的石頭並沒有很在意,就把石頭一直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的門平時也同樣不上鎖。小王的老鄉黃總一次偶然來訪,在辦公室看到石頭,覺得眼前一亮,黃總是一位鑑賞專家。經相關部門權威鑑定,這塊石頭價值高達15萬元。「春遊的意外驚喜」!小王的內心一陣高興和激動。儘管如此,小王既沒有答應高於15萬元的價格賣出,同時,對於鑑定價格也密而不宣,當然辦公室的門也依然沒有上鎖。
一天早上,小王突然發現辦公室的石頭不見了,便立即報警。後來,破案結果卻讓小王大吃一驚。原來,小陳對這塊石頭情有獨鍾,他後悔這塊石頭被小王以200元的價格搶買了去,一直心有不甘;同時,覺得自己偷拿價值一兩百元的財物即使發現了也無所謂,而小王也不會很介意。想到這些,小陳便趁人不備偷偷拿走。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並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某的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則認為:
首先,被告人陳某不具有非法占有「數額較大」起點以上財物的故意。陳某對於所盜財物的價值存在重大認識錯誤,其主觀上只有非法占有他人的小於「數額較大」起點的財物的故意。
1)所盜財物價值明顯超出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水平,該財物外觀無明顯特徵顯示其高額價值,結合被告人陳某的文化水平和生活閱歷以及春旅石頭詢價、石頭買賣價格等親身經歷,其「以為該石頭價值僅僅在兩三百元之內的範圍」屬實。
2)被告人陳某也不知曉被害人王某已經所作的真實鑑定價值,儘管陳某對於這塊石頭情有獨鍾,但其高達15萬元的價值,對於陳某而言,卻仍然是一個「意外」。
其次,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原則,應當按照被告人陳某主觀故意的內容確認盜竊數額。
所以,應當認定被告人陳某盜竊財物屬於不足「數額較大」,因而被告人陳某應為無罪。
法院採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並據此判決被告人陳某無罪。
第二部分【邏輯刑辯】
充分條件假言命題是指斷定前件命題是後件命題的充分條件的假言命題。本案中,辯護律師運用的就是以充分命題為大前提的假言推理:
大前提:如果主觀故意的盜竊數額小於「數額較大」,則不構成盜竊罪。
小前提:陳某的行為是主觀故意的盜竊數額小於「數額較大」。
結論:所以,陳某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
以上的小前提肯定了大前提的前件,從而使得結論得出了大前提的後件;同時,辯護律師從「屬實」和「意外」兩方面使大前提的前件在本案中得到充分肯定,即對小前提之所以成立的充分理由進行了嚴密論證,這就是「假言肯定藝術」在刑事辯護中的邏輯應用。
文章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