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發生一起大火災,釀成了30名烈士犧牲的悲劇。這本該是令人哀痛的一件事情,未成想,網絡上竟有人公開侮辱這30名烈士。
雖說我們提倡言論自由,但是任何一個民主的國家,其言論自由都是相對的。言論的自由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的用語言侮辱、傷害他人。這件事情也在網絡上引起了網友的憤怒。經過調查,這位名為「龍捲風等你」的網友日前已被刑拘。
其實每次出現有公職人員犧牲時,網絡上總有幾個不和諧的聲音,他們會趁機侮辱犧牲的人員。不管他們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才做出此等言行,但是他們的行為不僅僅是沒了道德的底線,情節惡劣的也會受到我國刑法的處罰!
就上述事件,網友「龍捲風等你」就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而對於犯有前款罪名的,根據情節輕重有不同的刑罰,一是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是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了《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尋釁滋事罪做了進一步的解釋,其中規定:「辱罵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多次辱罵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持兇器辱罵他人的;
3、辱罵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上述法律規定告訴我們,網絡不再是一個遮羞網,切不要以為只要躲在網絡後面,便可以肆無忌憚的「亂說話」!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雖說我們提倡言論自由,但是任何一個民主的國家,其言論自由都是相對的。言論的自由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的用語言侮辱、傷害他人。這件事情也在網絡上引起了網友的憤怒。經過調查,這位名為「龍捲風等你」的網友日前已被刑拘。
其實每次出現有公職人員犧牲時,網絡上總有幾個不和諧的聲音,他們會趁機侮辱犧牲的人員。不管他們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才做出此等言行,但是他們的行為不僅僅是沒了道德的底線,情節惡劣的也會受到我國刑法的處罰!
就上述事件,網友「龍捲風等你」就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而對於犯有前款罪名的,根據情節輕重有不同的刑罰,一是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是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了《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尋釁滋事罪做了進一步的解釋,其中規定:「辱罵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多次辱罵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持兇器辱罵他人的;
3、辱罵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5、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6、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上述法律規定告訴我們,網絡不再是一個遮羞網,切不要以為只要躲在網絡後面,便可以肆無忌憚的「亂說話」!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