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人承擔合夥企業債務的方式。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首先應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債務,從"人合"性的特點來看,普通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應以合夥企業財產承擔責任為前提,即只有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才由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夥中合伙人如何承擔合夥債務。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其執業的專業性及高風險性導致特殊責任的產生。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夥債務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1、合夥債務基於合夥合同產生的訴訟主體。
公民合夥在許多場合,可能並不成立合夥組織實體或設立合夥企業,僅基於合夥協議對外進行某項民商事活動。當產生合夥債權債務時,因沒有存在合夥企業或合夥組織形態的經濟實體,只能以全體合伙人為訴訟主體,進行應訴或起訴。此時,個人合夥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當合伙人人數眾多時,全體合伙人可以推選出訴訟代表人進行訴訟。如果合夥內部因利益分配、債務承擔、退夥等發生糾紛,訴至法院,應將起訴的一方或多方作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餘的合伙人作為共同被告進行訴訟。
2、合夥債務基於合夥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訴訟主體。
合夥企業分為純正合夥企業和合夥型聯營企業。合夥企業的法律性質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根據我國民法規定,起字號的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准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並由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我國民訴法進一步規定合夥企業為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由合夥企業的負責人進行訴訟。因此債權人可以直接以合夥企業為被告提起訴訟,合夥企業亦可以以自己名義進行應訴或起訴,這殊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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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首先應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債務,從"人合"性的特點來看,普通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應以合夥企業財產承擔責任為前提,即只有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才由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夥中合伙人如何承擔合夥債務。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其執業的專業性及高風險性導致特殊責任的產生。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夥債務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1、合夥債務基於合夥合同產生的訴訟主體。
公民合夥在許多場合,可能並不成立合夥組織實體或設立合夥企業,僅基於合夥協議對外進行某項民商事活動。當產生合夥債權債務時,因沒有存在合夥企業或合夥組織形態的經濟實體,只能以全體合伙人為訴訟主體,進行應訴或起訴。此時,個人合夥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當合伙人人數眾多時,全體合伙人可以推選出訴訟代表人進行訴訟。如果合夥內部因利益分配、債務承擔、退夥等發生糾紛,訴至法院,應將起訴的一方或多方作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餘的合伙人作為共同被告進行訴訟。
2、合夥債務基於合夥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訴訟主體。
合夥企業分為純正合夥企業和合夥型聯營企業。合夥企業的法律性質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根據我國民法規定,起字號的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准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並由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我國民訴法進一步規定合夥企業為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由合夥企業的負責人進行訴訟。因此債權人可以直接以合夥企業為被告提起訴訟,合夥企業亦可以以自己名義進行應訴或起訴,這殊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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