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小故事:真實的案例分析](https://www.ywz1.com/upload3/f0d/c2a7647fbddeaf6f989bb7483c9f91434241b2d6.jpg)
不久前,老闆覺得技術部很「閒」,於是就給他們分配了銷售任務,沒想到技術員老馬帶頭反對,還指責公司單方面違約,他拒不服從。
老闆很生氣,把人事經理叫去訓了一頓:「老馬這個老實人,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強硬?又從哪學到那麼多道理?平常你總愛往技術部跑,是不是被收買了,合著伙與我作對?」
人事經理連連擺手,解釋道:「平常大家怎麼罵我的,您還不清楚麼?我去技術部,是監督工作,怎麼可能和他們合夥?」
「諒你也不敢!」老闆點了點頭,說道,「現在給你個任務,把這個害群之馬給我開除了,還不能付補償金。」
人事經理一愣,為難地說道:「一般技術好的都有點脾氣,您就別和他一般見識了。再說了,沒正當理由辭退員工,還不給補償,我做不到啊。」
老闆皺著眉頭,把桌子一拍,發火道:「這種小事都做不了,我要你幹什麼?要麼他走,要麼你走,你看著辦吧!」
說完,老闆摔門而出。
人事經理頹然坐在沙發上,搖搖頭,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過了好一會兒,人事經理猛地站了起來,大踏步地走出了老闆的辦公室。
幾天後,公司開了一個所謂的職工代表會,修改並通過了部分規章制度,隨後有計劃地開展全員輪訓。
但是人事部卻很反常地要求:培訓時不准拍照。
參加過輪訓的員工都說,制度新條款簡直就是「小學生守則」,連上班講閒話、頂撞監管人員也要警告扣分,而且規定「三次警告」視同「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予以辭退。
老馬似乎已經意識到了什麼,找藉口沒有參加培訓,人事經理也沒強求?
由於新制度過於苛刻,沒過一個星期,很多員工都不小心「中了招」,然而只有老馬接連受了兩次書面警告。
眼看再有一次警告就要被辭退,老馬有點患得患失,將一個內網模擬項目,不慎聯到了外網,造成重要數據被惡意下載、傳播。
老馬發現這個錯誤後,迅速切斷了外網,但人事經理卻「未卜先知」般,站在了他的面前。
人事經理把眾人支走,嚴肅地對老馬說:「你這個錯誤,已經給公司帶來了巨大損失,光憑這一點,公司就有理由立刻開除你!」
老馬低著頭不吭聲,然後猛然爆發,衝着人事經理嚷道:「就算我不犯這個錯誤,也免不了再被你警告,你們這些人,不就想逼我辭職嗎?」
人事經理冷冷地看著老馬,說道:「你少在這裝無所謂,我如果以今天這個理由開除你,你還好意思在業內混嗎?」
人事經理說得不無道理,老馬一時啞口無言。
「同事一場,我給你個面子。」人事經理淡淡地說道,「我記你三次頂撞監管人員,根據規章制度,予以辭退。」
老馬思索片刻,說道:「你好人做到底,讓我主動辭職算了!」
「不行!」人事經理的聲音很大,把老馬嚇了一跳。
人事經理從隨身帶的公文包里拿出幾張《會議簽到表》,丟給了老馬:「這幾天,你研究研究這個,會開竅的!」
幾天後,老馬在人事經理的辦公室接過辭退通知書,迅速簽了字,然後激動地對人事經理說:「謝謝啊,等我勝訴了,一定回來感謝你。」
人事經理笑了笑,說道:「那時我就不在這裡了,咱們找個地方多喝幾杯。」
可能有些小夥伴被結尾的「彎」弄得有些糊塗,我先揭一下「謎底」:人事經理「背叛」了老闆,一直在暗中幫助老馬,最後的結果是:公司不得不雙倍給予老馬經濟補償金。
為什麼這麼說呢?
1、公司要是以老馬工作失誤,造成巨大損失為由辭退他,一點毛病都沒有,甚至都不需要規章制度的支撐。然而,人事經理硬是把辭退和違反規章制度聯繫在了一起,這就大有玄機了。
2、公司以違反新制度條款為由辭退老馬,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新修訂的制度條款實屬無效。這些制度條款,經過了「職工代表會」審議,也並無違法內容,看起來沒什麼問題,然而它在實施過程中,缺少了一個重要環節,即「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
3、有人會說,公司組織輪訓,不就是典型的告知嗎?沒錯!但是,老馬沒參加呀,會議簽到表上沒有他的名字。所以公司無法證明已將規章制度告知老馬,後來,人事經理乾脆把會議簽到表全都取了出去,把水攪得更混了。
綜上,老馬以公司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獲得雙倍經濟補償,大機率能夠勝出。
這裡,還牽扯到另一個問題:老馬上次操作失誤,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有許多人能證明,公司能不能重新以這個理由合法辭退老馬呢?
答案是:不能。因為老馬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打官司,針對的都是手頭上的那份《辭退通知書》,只要《辭退通知書》上的內容有問題,即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事實上,公司辭退員工的理由一經作出,並且確定後,是不能追加新理由的,除非你把員工再招聘回來,重新辭退一次,而這種現象幾乎不可能發生。
總之,不要以為只能老闆給員工設「陷阱」,其實員工也可以給老闆設「套路」,員工在遇到不合理對待時,可以針對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進行必要的反擊,保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