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紀委監委網站2月3日公布一則幹部處分消息:日前,石門縣紀委監委對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小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請託人禮品、紅包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並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造成不良影響;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紀監部門點評:李小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以色謀權,以權謀私,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石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石門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瓊開除黨籍處分,由石門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李小瓊,女,石門雁池人,出生於1980年10月,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曾任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主任、縣投資促進事務局局長。
2020年9月30日,石門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李小瓊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石門縣公安局於2020年9月24日向石門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中。
經查,李小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請託人禮品、紅包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並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並造成不良影響;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紀監部門點評:李小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以色謀權,以權謀私,生活腐化,貪圖享樂,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石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石門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瓊開除黨籍處分,由石門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資料顯示,李小瓊,女,石門雁池人,出生於1980年10月,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曾任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主任、縣投資促進事務局局長。
2020年9月30日,石門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石門縣招商促進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李小瓊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李小瓊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石門縣公安局於2020年9月24日向石門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