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反應就是通常所稱的過敏反應。過敏反應是一種比較通俗的說法,但包含的範圍更廣,不但指人,而且用於動物。「變態反應」一詞來自希臘文,於1906年由奧地利醫師皮爾奎(clemens von pirquet)在其所著《allergie》一書中首先提出,原意是「變化了的反應」。由變態反應機制引起的疾病統稱變態反應病或稱過敏病,如變應性(過敏性)哮喘、變應性(過敏性)鼻炎、變應性(過敏性)皮炎和藥物過敏等。
過敏是人和動物的一種改變了的免疫狀態,其免疫狀態發生改變的原因是由於人或動物曾與某種抗原性物質接觸而形成,當以後再次接觸同一抗原性物質或結構類似的物質時即發生類型相似,程度不同的病理反應,由這種機制引起的病理反應就稱為變態反應或過敏反應。其實嚴格地說,過敏反應與變態反應是有區別的,過敏反應是人為誘發的,如通過注射(或蟲螫)途徑誘發的病理反應,變態反應是人類自然暴露於致敏物而發生的病理反應。有人把變態反應也統稱為過敏反應,由此可見,過敏反應所包含的領域更大。臨床上過敏反應大多屬於變態反應,因此變態反應和過敏反應幾乎成為一對同義詞。
過敏屬於免疫學範疇,現在已發展成一門獨特的學科——變態反應學。1975年學者們給變態反應下了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變態反應是由不同的免疫學機制引起的對機體不利的病理生理反應。該定義把變態反應定格為特殊類型的免疫反應,實質是一種錯導的免疫反應,其錯在於把某些本來機體需要或無害的物質(如食物、花粉、藥物等)當作有害的異物,對之發生劇烈的排異反應,引起過敏性炎症,導致組織損傷,這就是變態反應病。因此,確定變態反應必須滿足三個要點:①有明確的引起機體反應的抗原性物質;②病理反應的發生與機體暴露(接觸)抗原性物質有明確的關係;③病變的發生機制符合免疫反應性質。凡不符合該三特點者均不能稱為變態反應或過敏。
人所生活的周圍環境極為複雜,人無時無刻地對周圍環境的各種刺激產生反應,這對於正常人來說是有保護作用的,可以提高人體對侵入體內的各種微生物及其毒素或代謝產物的抵抗能力,免除某種疾病,因此稱為免疫反應。如果人體對外界刺激產生過強或過弱的反應都屬於「變化了的反應」,因此廣義而言,變態反應可分兩種類型:即超敏反應和低敏反應性(或無反應性)。某些人與某種環境因素(如微生物或某種抗原、半抗原)接觸後產生超過生理需要的過強的反應,這就叫做過敏反應,或超敏反應,是變態反應中最常見的類型,因此通常可將變態反應和過敏反應兩詞作為同義詞,互相通用。變態反應是一種不正常的免疫反應,可以導致生理功能的紊亂(如哮喘患者的支氣管痙攣)或組織的損傷,產生病理生理反應。變態反應與免疫反應一樣具有特異性,即只有特異性的抗原,才能引起相關的特定(即特異性)的變態反應或免疫反應,這些特異的反應建立後只對其「特異性抗原」產生反應,而不對其他物質產生同樣的反應,但有時可以產生「交叉過敏反應」。根據免疫反應的速度和組織損傷的機制不同,可將變態反應分為Ⅰ、Ⅱ、Ⅲ、Ⅳ型。
變態反應的另一種類型表現為對外界刺激的過低反應,稱為低反應性或無反應性。這種類型的發生率遠低於過敏反應,而且常因合併感染而被發現。
總而言之,變態反應是一種特殊的病理性免疫反應,它表現為當機體通過吸入、進食、注射或接觸等各種途徑接受某種過敏原刺激後出現某一組織或器官,甚至全身的強烈反應,導致不同程度的功能或組織損傷。
過敏是人和動物的一種改變了的免疫狀態,其免疫狀態發生改變的原因是由於人或動物曾與某種抗原性物質接觸而形成,當以後再次接觸同一抗原性物質或結構類似的物質時即發生類型相似,程度不同的病理反應,由這種機制引起的病理反應就稱為變態反應或過敏反應。其實嚴格地說,過敏反應與變態反應是有區別的,過敏反應是人為誘發的,如通過注射(或蟲螫)途徑誘發的病理反應,變態反應是人類自然暴露於致敏物而發生的病理反應。有人把變態反應也統稱為過敏反應,由此可見,過敏反應所包含的領域更大。臨床上過敏反應大多屬於變態反應,因此變態反應和過敏反應幾乎成為一對同義詞。
過敏屬於免疫學範疇,現在已發展成一門獨特的學科——變態反應學。1975年學者們給變態反應下了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變態反應是由不同的免疫學機制引起的對機體不利的病理生理反應。該定義把變態反應定格為特殊類型的免疫反應,實質是一種錯導的免疫反應,其錯在於把某些本來機體需要或無害的物質(如食物、花粉、藥物等)當作有害的異物,對之發生劇烈的排異反應,引起過敏性炎症,導致組織損傷,這就是變態反應病。因此,確定變態反應必須滿足三個要點:①有明確的引起機體反應的抗原性物質;②病理反應的發生與機體暴露(接觸)抗原性物質有明確的關係;③病變的發生機制符合免疫反應性質。凡不符合該三特點者均不能稱為變態反應或過敏。
人所生活的周圍環境極為複雜,人無時無刻地對周圍環境的各種刺激產生反應,這對於正常人來說是有保護作用的,可以提高人體對侵入體內的各種微生物及其毒素或代謝產物的抵抗能力,免除某種疾病,因此稱為免疫反應。如果人體對外界刺激產生過強或過弱的反應都屬於「變化了的反應」,因此廣義而言,變態反應可分兩種類型:即超敏反應和低敏反應性(或無反應性)。某些人與某種環境因素(如微生物或某種抗原、半抗原)接觸後產生超過生理需要的過強的反應,這就叫做過敏反應,或超敏反應,是變態反應中最常見的類型,因此通常可將變態反應和過敏反應兩詞作為同義詞,互相通用。變態反應是一種不正常的免疫反應,可以導致生理功能的紊亂(如哮喘患者的支氣管痙攣)或組織的損傷,產生病理生理反應。變態反應與免疫反應一樣具有特異性,即只有特異性的抗原,才能引起相關的特定(即特異性)的變態反應或免疫反應,這些特異的反應建立後只對其「特異性抗原」產生反應,而不對其他物質產生同樣的反應,但有時可以產生「交叉過敏反應」。根據免疫反應的速度和組織損傷的機制不同,可將變態反應分為Ⅰ、Ⅱ、Ⅲ、Ⅳ型。
變態反應的另一種類型表現為對外界刺激的過低反應,稱為低反應性或無反應性。這種類型的發生率遠低於過敏反應,而且常因合併感染而被發現。
總而言之,變態反應是一種特殊的病理性免疫反應,它表現為當機體通過吸入、進食、注射或接觸等各種途徑接受某種過敏原刺激後出現某一組織或器官,甚至全身的強烈反應,導致不同程度的功能或組織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