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淋病的病因有外感濕熱、飲食不節、情志失調、稟賦不足或勞傷久病等。
淋證根據累及臟腑及臨床表現不同,分為熱淋、石淋、氣淋、膏淋、血淋、勞淋六證。石淋病可由下列原因引起:
1.外感濕熱:下陰不潔,穢濁之邪從下侵入機體,上犯膀胱,或其他臟腑外感熱邪傳入膀胱,發為淋證。
2.飲食不節:飲酒太過,或嗜食辛熱肥甘之品,脾胃運化失常,濕熱內生,下注膀胱,而致淋病。
3.情志失調:情志不遂,肝氣鬱結,氣鬱化火,氣火郁於膀胱,發為淋證。
4.稟賦不足或勞傷久病:稟賦不足,腎與膀胱先天不足;或久淋不愈,耗傷正氣;或久病纏身,勞傷過度,多產多育,導致本病。
淋證根據累及臟腑及臨床表現不同,分為熱淋、石淋、氣淋、膏淋、血淋、勞淋六證。石淋病可由下列原因引起:
1.外感濕熱:下陰不潔,穢濁之邪從下侵入機體,上犯膀胱,或其他臟腑外感熱邪傳入膀胱,發為淋證。
2.飲食不節:飲酒太過,或嗜食辛熱肥甘之品,脾胃運化失常,濕熱內生,下注膀胱,而致淋病。
3.情志失調:情志不遂,肝氣鬱結,氣鬱化火,氣火郁於膀胱,發為淋證。
4.稟賦不足或勞傷久病:稟賦不足,腎與膀胱先天不足;或久淋不愈,耗傷正氣;或久病纏身,勞傷過度,多產多育,導致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