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症的原因主要分為器官性原因和功能性原因。
1.器官性原因:包括大腦因創傷或疾病(腦炎、癲癇、腦血管病、一氧化碳中毒等)而遭到損害,或使用某些藥物(通常是鎮靜類)而造成。
2.功能性原因:主要受心理因素的影響,如急性應激狀態。失憶症也可能是自發的,表現為短暫性完全失憶症。這一總體類型的失憶症在中年老人較為常見,尤其是男性,而且通常持續時間少於24小時。
1.器官性原因:包括大腦因創傷或疾病(腦炎、癲癇、腦血管病、一氧化碳中毒等)而遭到損害,或使用某些藥物(通常是鎮靜類)而造成。
2.功能性原因:主要受心理因素的影響,如急性應激狀態。失憶症也可能是自發的,表現為短暫性完全失憶症。這一總體類型的失憶症在中年老人較為常見,尤其是男性,而且通常持續時間少於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