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治癒後,如果患者再次使用會導致肝損傷的藥物,則藥物性肝損傷會再次發生。
多數藥物性肝損傷具有自限性,患者在停用導致肝損傷的藥物後可逐漸自愈,但少數患者可轉變為慢性或者肝衰竭,嚴重時還有可能會導致死亡。因此,藥物性肝損傷治癒後,不可再次使用會致肝損傷的相關藥物,藥理作用或化學結構相同或相似的藥物也應避免使用。此外,用藥時應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證,不可濫用,並避免同時使用多種藥物。
多數藥物性肝損傷具有自限性,患者在停用導致肝損傷的藥物後可逐漸自愈,但少數患者可轉變為慢性或者肝衰竭,嚴重時還有可能會導致死亡。因此,藥物性肝損傷治癒後,不可再次使用會致肝損傷的相關藥物,藥理作用或化學結構相同或相似的藥物也應避免使用。此外,用藥時應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證,不可濫用,並避免同時使用多種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