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條件:
(一)長沙市(含縣市)戶籍居民;(二)持有長沙市居住證的非我市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赴港澳定居類申請人除外)(三)未持有長沙市居住證的非長沙市戶籍的我省居民在長沙(含縣市)居住、工作或學習的可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在長沙市以外地區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申請材料:
(一)本人提出申請(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三)居民身份證(十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除外)(四)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五)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載明親屬關係的戶口簿、公證書等)、監護人的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還應提交:被委託人身份證、監護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長沙市駐紮部隊的現役軍人提交按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證明。(七)申請探親簽注(t)還需提交:(1)親屬在港澳定居的,提交親屬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親屬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2)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香港進入許可、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3)親屬在香港就學就業的,提交香港進入許可、旅行證複印件;親屬在澳門就業,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准的在澳就業證明複印件、旅行證複印件;在澳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在學證明複印件、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八)申請逗留簽注(d)還需提交:(1)赴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或為受養人依親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延期許可原件。(2)赴澳門隨任,提交《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赴澳門就學,提交《確認錄取通知書》及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在學證明原件;赴澳門就業,提交《「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批准文件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續期名單表或批准文件原件;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提交批准通知書。(九)申請其他簽注(q)還需提交:(1)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2)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等特殊是由赴港澳,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十)原港澳通行證。(十一)持證申請繼續簽註:原港澳通行證或原簽注為湖南省簽發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網上預約(自願選擇);(二)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區縣就近受理);(三)分區縣市局人境大隊(人境支隊出入境審批科)審核;(四)市公安局人境支隊審批;(五)省公安廳制證(市公安局製作簽注);(六)受理單位窗口發證。
(一)長沙市(含縣市)戶籍居民;(二)持有長沙市居住證的非我市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赴港澳定居類申請人除外)(三)未持有長沙市居住證的非長沙市戶籍的我省居民在長沙(含縣市)居住、工作或學習的可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在長沙市以外地區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申請材料:
(一)本人提出申請(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三)居民身份證(十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除外)(四)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五)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載明親屬關係的戶口簿、公證書等)、監護人的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還應提交:被委託人身份證、監護人的身份證和委託書。(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長沙市駐紮部隊的現役軍人提交按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證明。(七)申請探親簽注(t)還需提交:(1)親屬在港澳定居的,提交親屬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複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親屬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2)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香港進入許可、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親屬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3)親屬在香港就學就業的,提交香港進入許可、旅行證複印件;親屬在澳門就業,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准的在澳就業證明複印件、旅行證複印件;在澳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在學證明複印件、旅行證件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八)申請逗留簽注(d)還需提交:(1)赴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或為受養人依親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延期許可原件。(2)赴澳門隨任,提交《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赴澳門就學,提交《確認錄取通知書》及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在學證明原件;赴澳門就業,提交《「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批准文件原件,逗留期滿後繼續申請,提交續期名單表或批准文件原件;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提交批准通知書。(九)申請其他簽注(q)還需提交:(1)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2)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等特殊是由赴港澳,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十)原港澳通行證。(十一)持證申請繼續簽註:原港澳通行證或原簽注為湖南省簽發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網上預約(自願選擇);(二)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區縣就近受理);(三)分區縣市局人境大隊(人境支隊出入境審批科)審核;(四)市公安局人境支隊審批;(五)省公安廳制證(市公安局製作簽注);(六)受理單位窗口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