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刑法第276條之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8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8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