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男子與領導發生衝突,雙方互毆,男子被打致肋骨骨折算工傷嗎?
案件一路鬧到高院…。
事件回顧
小白是廣東省東莞市某公司員工,擔任負極壓片工一職,負責把極片推進壓片機,工作時間為晚上18時至次日2時。老沈是小白上級主管,二人平時並無矛盾。
2021年7月28日20時30分左右,老沈在車間看到小白用推車往生產崗位拉極片,認為小白領取極片的數量超出公司規定,要求其少拿點。
隨後,兩人發生口角,老沈先動手用拳頭打了小白胸口,繼而雙方發生互毆,小白當日被醫院診斷為:1.頭部外傷及全身多處外傷;2.左側第4肋骨骨折。
東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為老沈因工作糾紛毆打小白,致使小白受傷,決定給予老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2021年9月22日,小白向東莞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小白在本事故中導致的傷害不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所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小白不服,向東莞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市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認為小白屬於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市人社局對該事實認定錯誤,決定撤銷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並責令市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內對小白的工傷認定重新作出處理。
公司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書》,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小白受傷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因果關係應當認定為工傷。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是《行政複議決定書》的合法性問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各方當事人對於案涉傷害發生於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並無爭議,核心關鍵在於小白是否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傷。
結合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所作的詢問筆錄、調查筆錄,從事件發生的初始因素來看,雖然小白拉極片的數量違反了公司規定,但並不能以此否定其是在履行其工作職責;且老沈與小白二人平時並無矛盾,二人本次所起爭執,與老沈的管理行為之間具有較為明顯的連貫性。老沈的傷害行為是小白受傷的直接原因,小白受傷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其所受案涉傷害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的規定。
市人社局認為小白不屬於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認定事實錯誤。市政府決定撤銷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並責令市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內對小白的工傷認定重新作出處理,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結果並無不當。
綜上,中院判決: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為:小白不按照公司規定數量要求拉極片,且不聽從主管領導勸阻,其行為已超出工作職責範圍,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小白作為成年人,應當對互毆的危害有所認知。小白受傷並非不能預測或突然發生,其放任或積極追求互毆行為才導致受傷,不屬於意外傷害的範疇,不應認定工傷。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是《行政複議決定書》的合法性問題。根據本案查明事實,小白在一樓車間拉極片過程中,因領取極片數量問題與車間主管老沈發生爭執並發生互毆導致小白受傷,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中關於「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多個構成要件情形,依法應當認定工傷。
市政府作出涉案《行政複議決定書》撤銷了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結果得當。中院判決駁回公司關於撤銷涉案《行政複議決定書》並恢復《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法律效力的訴訟請求無誤,本院予以維持。
公司關於小白超出工作職責範圍,小白所遭受暴力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因果關係的主張與本案查明事實相悖,本院不予支持。公司關於小白受傷並非不能預測或突然發生,系其放任或積極追求互毆行為才導致受傷,職工對傷害後果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即不屬於意外傷害的範疇從而不應認定工傷的主張,系對前述法律規定的錯誤解讀,本院不予支持。
2024年2月27日,高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然法院判決案件中的小白應當認定為工傷,但衝動是魔鬼。
@職場人工作中與同事發生矛盾時,有話好好說,打架鬥毆不可取。
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打平了成獄友…。
案件一路鬧到高院…。
事件回顧
小白是廣東省東莞市某公司員工,擔任負極壓片工一職,負責把極片推進壓片機,工作時間為晚上18時至次日2時。老沈是小白上級主管,二人平時並無矛盾。
2021年7月28日20時30分左右,老沈在車間看到小白用推車往生產崗位拉極片,認為小白領取極片的數量超出公司規定,要求其少拿點。
隨後,兩人發生口角,老沈先動手用拳頭打了小白胸口,繼而雙方發生互毆,小白當日被醫院診斷為:1.頭部外傷及全身多處外傷;2.左側第4肋骨骨折。
東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為老沈因工作糾紛毆打小白,致使小白受傷,決定給予老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2021年9月22日,小白向東莞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小白在本事故中導致的傷害不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所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小白不服,向東莞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市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認為小白屬於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市人社局對該事實認定錯誤,決定撤銷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並責令市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內對小白的工傷認定重新作出處理。
公司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書》,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小白受傷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因果關係應當認定為工傷。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是《行政複議決定書》的合法性問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各方當事人對於案涉傷害發生於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並無爭議,核心關鍵在於小白是否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傷。
結合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所作的詢問筆錄、調查筆錄,從事件發生的初始因素來看,雖然小白拉極片的數量違反了公司規定,但並不能以此否定其是在履行其工作職責;且老沈與小白二人平時並無矛盾,二人本次所起爭執,與老沈的管理行為之間具有較為明顯的連貫性。老沈的傷害行為是小白受傷的直接原因,小白受傷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其所受案涉傷害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的規定。
市人社局認為小白不屬於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傷害,認定事實錯誤。市政府決定撤銷案涉《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並責令市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內對小白的工傷認定重新作出處理,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結果並無不當。
綜上,中院判決: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
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為:小白不按照公司規定數量要求拉極片,且不聽從主管領導勸阻,其行為已超出工作職責範圍,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小白作為成年人,應當對互毆的危害有所認知。小白受傷並非不能預測或突然發生,其放任或積極追求互毆行為才導致受傷,不屬於意外傷害的範疇,不應認定工傷。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是《行政複議決定書》的合法性問題。根據本案查明事實,小白在一樓車間拉極片過程中,因領取極片數量問題與車間主管老沈發生爭執並發生互毆導致小白受傷,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規定中關於「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多個構成要件情形,依法應當認定工傷。
市政府作出涉案《行政複議決定書》撤銷了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結果得當。中院判決駁回公司關於撤銷涉案《行政複議決定書》並恢復《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法律效力的訴訟請求無誤,本院予以維持。
公司關於小白超出工作職責範圍,小白所遭受暴力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因果關係的主張與本案查明事實相悖,本院不予支持。公司關於小白受傷並非不能預測或突然發生,系其放任或積極追求互毆行為才導致受傷,職工對傷害後果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即不屬於意外傷害的範疇從而不應認定工傷的主張,系對前述法律規定的錯誤解讀,本院不予支持。
2024年2月27日,高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然法院判決案件中的小白應當認定為工傷,但衝動是魔鬼。
@職場人工作中與同事發生矛盾時,有話好好說,打架鬥毆不可取。
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打平了成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