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談二倍工資[朗讀]
對法的平等,博登海默認為,如果一個立法機關立法規定左撇子不具有資格擔任公職的法律,那麼,只要根據公正標準來實施該項法律,使所有具有該類特徵的人都不享有擔任公職的資格,形式上的平等便會得到維護。進一步可知,所有具有左撇子特徵的人擔任公職時,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應當受到相應的制裁,不允許任何人逃避法律責任,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這一制裁應當由執法機關實施。根據這一理論,立法機關通過了不允許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當實施該項法律時,所有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都不合法,針對這一不合法行為,應當由相應的執法部門予以懲處糾正。《勞動合同法》以其確定的方式承認和保護勞動者擁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而且可以強制用人單位履行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這樣大家都遵守《勞動合同法》。當有任何用人單位存在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就實施法律,對該用人單位予以制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式上的平等便得到維護,平等得以實現。二倍工資的不合理之處在於,賦予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的權利,猶如賦予了勞動者執法、司法上的權利,也應該由執法機關向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進行制裁。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