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誤解與同事小劉發生口頭爭執。當天,恰逢小劉心情不好,兩人說話語氣過重,扭打到一起,小劉左眼被打傷住院治療。事後,兩人所在的機關單位對小劉作出警告的處分,對付某作出開除公職的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法院認為,付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賠償小劉的醫藥費。
本材料涉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各自的含義是什麼?
12.【參考答案】材料中涉及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屬於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是犯罪人向國家所負的一種法律責任,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唯一法律依據。
付某賠償小劉的醫藥費,屬於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由於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由於民法規定所應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救濟責任,其功能主要在於救濟當事人的權利,賠償或補償當事人的損失。
小劉被警告、付某被開除公職,屬於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是指因違反行政法規定或因行政法規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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