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屬於合同關係,房屋的徵收與拆遷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屬於政府行為,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政府行為屬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違約處理,合同雙方已經履行的按照實際履行結算,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因此,發生租賃期內政府徵收拆遷情況時,租賃雙方應按實際使用結算房租,多退少補,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政府在徵收拆遷中,根據房屋的用途和建築結構情況給予了房主一定的裝修補償和搬遷費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主根據實際情況支付。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還在合同期內,房屋就快要被拆遷的這個時候,會由政府來進行賠償,租賃雙方按照實際使用的結算房租,這個時候不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因為政府的行為屬於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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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期內房屋拆遷怎麼賠償[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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