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特點。
答:1、行政法沒有統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調整的範圍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複雜,技術性、專業性比較強,並且具有變化快的特點。
2、行政法規範是以多種多樣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的,是由多種不同效力等級的行為規範組成的統一體。權力機關可以制定行政法,被授權的行政機關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行政法層次不同於刑法、民法等,法律形式單一,法律文件數量有限。
3、行政法規範的數量多,內容廣泛:各個領域都需要有行政法來加以調整,這就使行政法律文件的數量在各個法律部門中居於首位。
4、行政法規範具有明顯的易變性:行政法是規範國家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規,而國家行政管理的特點之一是處於不斷變化之中,要求行政法律規範必須與行政管理的這種變動性適應,行政法范shi,尤其是體現行政法基本原則的規範仍具有相對穩定性。
5、行政程序性規範是行政法特有的一類行為規範,與行政實體性規範通常交織在一起,共存於同一個法律文件之中。由於行政機關作為法律關係的主體這一特殊性,國家需要對其規範一定的行使職權的程序,確保行政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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