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是一個科技化的、智能化的世紀。從以前的農業、工業社會到現在的信息化社會,人們越來越重視教育。父母給小孩報興趣班、輔導班,以及現在很多學生會去報培訓班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層出不窮的培訓機構應時而生,可是大家對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了解多少呢?
網友諮詢:
因為要學習一些東西去參加了培訓機構,要諮詢一下,關於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是什麼?
回答:法律上沒有規定,這要看培訓之前雙方的約定,如果培訓機構有這個承諾的話,可以要求退款。培訓是一種有組織的知識傳遞、技能傳遞、標準傳遞、信息傳遞、信念傳遞、管理訓誡行為。目前國內培訓以技能傳遞為主,時間則側重上崗前。為了達到統一的科學技術規範、標準化作業,通過目標規劃設定、知識和信息傳遞、技能熟練演練、作業達成評測、結果交流公告等現代信息化的流程,讓員工通過一定的教育訓練技術手段,達到預期的水平提高目標,提升戰鬥力,個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訓練都稱之為培訓。
培訓機構退款的情況: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第二,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徵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第三,簽訂協議前務必看清協議內容 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中有相關退費的約定,一般情況下以消費者和商家訂立的協議為準(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關於違約金的問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對於消費者所說並未預約課程或者已取消課程等情況,建議消費者在與商家交流過程中,保留相關證據,如書面材料、錄音、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網絡聊天記錄等。若日後涉及訴訟,從證據的角度來看,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第四,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
第五,學校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核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使用相關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該票據作為學校收費和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對於那些正在接受培訓機構教育或即將進入培訓機構學習的同學。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根據以上的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上面的條款內容,這樣的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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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退款相關法律規定[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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