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勞動者被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疫情防控期間結束,勞動者返崗後,是否可以選擇性隔離?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1)《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向職工支付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文件也對此做了明確,勞動者被隔離、醫學觀察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也應當支付工作報酬。
(3)如勞動者從外地返回武漢市,勞動者到達之日應主動向居住地或住宿地的社區(村)報告健康情況。根據社區(村)要求進行隔離,勞動者將情況反映給企業,企業可以安排勞動者在家辦公或安排休帶薪年假,按其正常出勤的工資標準支付工作報酬。如果非上述情況,勞動者自行要求隔離的,建議企業根據勞動者的實際情況,結合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同意員工的隔離要求並支付工資。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疫情防控期間,勞動者被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