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經審查發現,受理的離婚案件本身屬於無效婚姻,此時應當怎麼辦呢?此時依據法律規定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予。需要提醒的是: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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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發現婚姻關係無效的如何處理[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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