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麼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裡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3份(自己留1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五,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六,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前面說到離婚經過的程序時,已經提到了相關證據的準備,我們在離婚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二、離婚訴訟費標準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三、申請離婚訴訟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訴材料之後,7日之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之後15天內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15天的答辯和準備證據的時間,普通程序是30天。建議程序一般立案之後1個月左右開庭,開庭之後1個月左右出判決書。普通程序在立案之後6個月之內出判決書。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d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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