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錢某賣給名畫收藏家張某一幅國畫。後來張某想用她收藏的所有名畫,舉辦一次收藏畫展。錢某得知後,認為自己所畫的國畫筆鋒不夠有力,還缺少一點神韻,怕畫展出後,影響自己的聲譽,要求加以修改。而張某認為這幅畫已完美無缺,並以畫的所有權歸自己所有為由,不讓錢某修改。錢認為張某侵犯了她的修改權。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張某的行為屬侵犯不。
《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的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根據本條規定,本案中國畫的所有權歸張某所有,張某有權決定就是否將其展出的權利。但國畫的著作權並未隨所有權一同轉移,當然著作權中的修改權仍歸錢某所有。那麼這時國畫已屬張某的所有物,在張某不同意的情況下,錢某行使修改權就是否違反所有權理論呢?答案就是否定的。因為在所有權理論中,儘管所有人對所有物有絕對的、排它性的權利,但所有權人對權利的行使也應受到限制,以不損害她人利益為前提。本案中如果張某真的把錢某的不很成熟的畫展出,將影響錢某的聲譽,所以張某應允許錢某行使修改權。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轉移後,著作權人就是否還有修改權[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