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如何變為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保障方式一:婚前贈與。
與是一種無償轉移財產的行為,贈與的法律後果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贈與完成後,不能把已經送出去的財產再要回來。
作為受贈人,要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贈與的東西要到手才能夠生效。所以,當你的有錢男友承諾送你某件東西的時候,一定要盯著他兌現自己的承諾。沒有到手的贈與是在天上飄。
第二,如果贈與你的東西是房屋、汽車等財產,那麼請記住,交給你鑰匙沒有任何意義,真正有意義的是把房屋產權和汽車的產權登記在你的名下。沒有產權登記做保障的贈與,只不過是一個美麗的諾言,隨時可以反悔和收回。
第三,區分戀人之間的贈與與彩禮返還。所謂彩禮,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係,不得已而為給付的財產,即必須給付彩禮才能締結婚姻。
夫妻共同財產保障方式二:夫妻財產約定。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通過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婚前個人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贈與以交付、辦理過戶為生效要件,動產交付之後,不動產過戶以後才發生財產所有權轉移到效果,在交付、辦理過戶之前對方隨時可以反悔;而財產約定直接產生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效果,不以辦理房屋過戶、財產交付為條件。當事人可依據夫妻財產約定主張所有權。
前提:雙方具有婚姻關係。財產約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後;但在婚前約定的話,雙方的約定到結婚的時候才能生效;如果約定之後雙方後來沒有結婚,則約定不產生法律效力。
在形式上,夫妻財產約定是協議、合同的方式;在法律後果上,可以直接起到財產所有權轉移的後果。
約定內容:一般是從婚前的個人財產向共同財產進行轉化。
如果當事人的目的是婚前個人財產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那麼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種處理方式,按照贈與處理,動產要交付,不動產要辦理登記過戶,實現所有權的轉移;第二種方式是兩次約定的方式:第一次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從一方轉移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二次約定,從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為另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財產約定的注意事項:
所附條件合法。約定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規定,約定可以附條件。但同時法律規定,約定所附條件一定要合法。如條件違法,則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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