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遺贈協議書怎麼進行公證
1、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複印件)。
贈與書。
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屋證、存單等;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2、贈與房屋過戶必須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接受贈與房屋的受贈人,應當持房屋所有人的」贈與公證書」和本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3、有權受理的公證機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受贈人可以請求贈與人到贈與人住所地、贈與行為發生地或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
4、贈與公證收費標準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各地收費標準上下一般不超過10%。
二、遺贈有效條件
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不僅要符合法律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繼承法的特別規定。一個有效的遺囑須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須意思表示真實、自願、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亡。
欲使遺贈發生預期法律效果,須由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三、遺贈與贈與的區別
1、遺贈是遺贈人生前所謂的單方法律行為;贈與是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
2、遺贈是於遺贈人死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贈與則是贈與人和受贈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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