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實行既統一又分層次的立法體制的原因。
12.【參考答案】(1)我國是單一制國家,不是聯邦制。這決定了我國的立法權必須相對集中於中央。
(2)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根本途徑,這就決定了我國的立法權必須相對集中於國家權力機關。
(3)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情況各不相同,特別是多民族性,決定了我國的立法權不能全部集中在中央,必須給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的立法權,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以適應各地的不同情況。
(4)我國正在實行改革開放,法律尚不完備。這就決定了我國的立法權不能完全集中在國家權力機關的手中,必須給行政機關以一定的立法權,以適應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實際需要。
總之,我國現行的立法體制是由各種因素決定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客觀實際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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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立法體制[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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