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演員張國立的肖像被擅自用於宣傳「櫻花帝王」燃氣灶等廚衛產品,他為此起訴維權。記者近日從通州法院獲悉,品牌方中山市櫻花帝王電器有限公司終審被判賠10萬元。
2013年11月,張國立發現櫻花帝王電器公司未經其同意,在官方網站上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用作宣傳廚衛產品。張國立的代理律師在北京順密利元科技有限公司購買「櫻花帝王」燃氣灶具時發現,銷售展示現場、燃氣灶具外包裝、燃氣灶具本身以及產品宣傳資料上均使用了張國立的姓名和肖像。張國立隨後起訴維權。
櫻花帝王電器公司辯稱,其使用的是張國立主演《金婚》中的劇照,公司與一家資訊公司簽訂合同,取得了有償使用張國立《金婚》劇照的權利。
通州法院認為,櫻花帝王電器公司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張國立的姓名和肖像,構成侵權。故判決櫻花帝王電器公司賠償張國立損失10萬元。櫻花帝王電器公司上訴被市三中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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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灶廠家擅用張國立劇照 被判侵權賠10萬[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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