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岸法院對71名被告人「酒托」電信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其餘7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五個月至三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三千元至一萬元不等罰金。
2016年底至2017年8月間,被告人吳某先後在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開設兩家咖啡館,僱傭眾多人員分別擔任不同「角色」,分工合作,共同實施「酒托」詐騙活動。「鍵盤手」以組為單位,通過註冊、購買各類社交賬號虛構年輕女性身份,採用「附近的人」、「搖一搖」等方式在網際網路上結交被害人,再以交朋友、一夜情、談戀愛等名義在網際網路上與其聊天,取得信任後將被害人約至被告人吳某成立的兩家咖啡館見面。其後,「鍵盤手」將獲取的被害人信息傳輸給下游「酒托女」,由其冒充「鍵盤手」虛構的身份與被害人見面,在咖啡館服務員、保安等工作人員的配合下,用廉價購進的酒水及餐食誘使被害人下單高消費,再將收益所得按照比例分成。該案被告人以固定的團伙作案模式,跨省作案180餘起,僅2017年5月至8月間共牟取34萬餘元非法收益,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秩序。
該案涉案被告人達71人,創我市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數之最,江岸法院進行了精細準備,制定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此次公開宣判有序展開,體現了江岸法院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轄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堅強決心。
文章出處:湖北省高院宣傳處。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酒托 電信詐騙案進行公開宣判[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