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幹部任用時,為何有的幹部要試用期一年,有的幹部又不需要?太奇怪了。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提拔擔任非選舉產生的司廳局級以下(含司廳局級)領導職務的幹部都有任職試用期,具體包括:
●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人大、政協工作機構(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紀委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由非領導職務轉任上述同級領導職務的,適用本規定。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中非選舉產生的領導職務,參照本規定執行。
例子:
某幹部擬任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他提拔為副廳級幹部有試用期,是因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不需要選舉產生,而是直接由省委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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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的幹部要試用期一年,有的幹部又不需要[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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