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醉酒後在道路上挪動車位的行為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朗讀]
最高院《刑事審判參考》第895號唐某彬危險駕駛案指出:(1)行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即具有法律擬制的危險性,符合危險駕駛罪的客觀要件;(2)行為人明知自己飲酒仍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具有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故意;(3)對於為挪動車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且行駛距離較短、速度較慢、未發生嚴重後果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4)如果發生致人輕傷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認為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但結合具體案情,行為人的認罪、悔罪表現和賠償情況,為體現從寬處罰精神,可以對被告人適用緩刑。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