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正確:窮死不耕丈人田意思是說,租耕丈人田,丈人想給就給,不給就不給,你沒有啥說的,你不能給老丈人翻臉吧,如果翻臉,媳婦能答應嗎?放寬胸懷的老丈人因女子和女婿也要過日了就按公平價格給女婿給足數,有些不通情理的老丈人還以為女婿給他耕地是天經地義的,一文不給,這就苦了女婿,所以說,窮死不耕丈人田。
餓死不打親戚工,同祥一個道理,由於親戚關係,價不好講,話不好說,由親戚給,有出財壯義的親戚按人家工價原原本本一分少的就給了,有些憐惜親戚你給他幹活,他當是給他邦忙,一分不給。所以說餓死不打親戚工。
這是我個人見解,不妨礙眾詩友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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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的忠告: 窮死不耕丈人田,餓死不打親戚工 ,有道理嗎[朗讀]
太有哲理啦!還有不配套的名句在:"丑妻近地家中寶"″閨女嫁的遠點好"!說明了老丈人和女婿的各自心理狀態。
夲人年輕時就經歷過一次女婿是丈人半個兒的糗事:因為出生醫生世家,雖然作了行政工作,但對一般病症還是出手必治。
老丈人化工廠工作45歲就得了嚴重的肺氣腫了,嚴重到了夜不能寐。
剛結婚的我,當然會盡心討好老丈人的。經過半年的時間,就讓老岳父重新康復了,並且又站了起來,能去給別人打工了。(治肺氣腫只是醫技中的小ks)。
日後那就不用說了,她們一家老小誰難受,就說快去找"三姐夫」
等到40歲那年偶然一天看見媳婦兒悄悄地掉眼淚,後來還經常碰上她一個人在背地裡哭,問她?閉口不說!後來還是5歲的兒子翻了嘴,我才知道真相。閨女不知因為啥借了她爸5000塊錢,結果老丈人三天兩頭的催要,二蛋兒媳婦兒拿不出錢,天天頂著惡語還得上班去。
哈哈哈哈哈,她們是爺兒倆,我也不好插嘴,於是悄悄地給了我兒子5000塊錢,五歲的兒子轉手把錢給了他的媽,這才算擦了媳婦兒的眼淚。
事後我更絕!從此永不登丈人家門。
夲人年輕時就經歷過一次女婿是丈人半個兒的糗事:因為出生醫生世家,雖然作了行政工作,但對一般病症還是出手必治。
老丈人化工廠工作45歲就得了嚴重的肺氣腫了,嚴重到了夜不能寐。
剛結婚的我,當然會盡心討好老丈人的。經過半年的時間,就讓老岳父重新康復了,並且又站了起來,能去給別人打工了。(治肺氣腫只是醫技中的小ks)。
日後那就不用說了,她們一家老小誰難受,就說快去找"三姐夫」
等到40歲那年偶然一天看見媳婦兒悄悄地掉眼淚,後來還經常碰上她一個人在背地裡哭,問她?閉口不說!後來還是5歲的兒子翻了嘴,我才知道真相。閨女不知因為啥借了她爸5000塊錢,結果老丈人三天兩頭的催要,二蛋兒媳婦兒拿不出錢,天天頂著惡語還得上班去。
哈哈哈哈哈,她們是爺兒倆,我也不好插嘴,於是悄悄地給了我兒子5000塊錢,五歲的兒子轉手把錢給了他的媽,這才算擦了媳婦兒的眼淚。
事後我更絕!從此永不登丈人家門。
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必須揚棄。老祖宗的忠告「窮死不耕丈人田,餓死不打親戚工」是千百年來社會生活的總結,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隨著時代發展,這些道理有些鬆動,也不能把這些奉為圭臬,畢竟時代不同,人們認識也發生了變化。
第一,舊時代,嫁出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就是一個姑娘出嫁也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一般父母的財產被家族占有。所以一旦女婿來耕岳父大人家的田地,不是老丈人不願意,往往被老丈人的家族所歧視,自己的生存狀態就比較險惡。從這樣的情況出發,無論如何女婿也不願意與老丈人家摻和,從不敢越雷池半步,去耕種老丈人的田地。
第二,舊時代餓死不打親戚工。就是自己生存成問題的時候,也不到親戚家打工。過去到親戚家打工,就是到親戚家做短工或者做學徒。
之所以不到親戚家打工,主要是因為別人說閒話,不是想獨霸親戚家產業,就是想合謀親戚家的財產,往往被親戚家的同姓家族所不容。一般很容易受到猜忌和不信任,感覺願望和包囊。
第三,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進入新時代,我國的社會制度與社會生活環境大大改變,一些固有的問題和思維習慣隨著社會的進步而發生了改變。女婿繼承岳父母家的財產不僅僅符合法律規定,同樣也符合社會養老的實際,所以幫助岳父母干農活,把岳父母送老送終,為成為社會鼓勵的行為。所以原來的禁忌也就倘然無存。
第四,至於說餓死不打親戚工,不是自己不願意,而是親戚感覺在他哪裡打工,無法按照一般員工那樣進行紀律要求,導致工作安排虛化,甚至有個別親戚總是狐假虎威頤指氣使,使得企業其他領導面對他時左右為難無法經營,所以一般來說,企業家不願意親戚家打工在自己的企業。而不是自己不願意到親戚家打工。
總之,願意到親戚家打工,必須明確告訴親戚,親兄弟明算賬。我來你家打工,也和其他工人一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用自己的率先垂範身體力行,絕不以親戚自居,成為企業管理的障礙。
第一,舊時代,嫁出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就是一個姑娘出嫁也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一般父母的財產被家族占有。所以一旦女婿來耕岳父大人家的田地,不是老丈人不願意,往往被老丈人的家族所歧視,自己的生存狀態就比較險惡。從這樣的情況出發,無論如何女婿也不願意與老丈人家摻和,從不敢越雷池半步,去耕種老丈人的田地。
第二,舊時代餓死不打親戚工。就是自己生存成問題的時候,也不到親戚家打工。過去到親戚家打工,就是到親戚家做短工或者做學徒。
之所以不到親戚家打工,主要是因為別人說閒話,不是想獨霸親戚家產業,就是想合謀親戚家的財產,往往被親戚家的同姓家族所不容。一般很容易受到猜忌和不信任,感覺願望和包囊。
第三,一個好漢三個幫,一個籬笆三個樁。進入新時代,我國的社會制度與社會生活環境大大改變,一些固有的問題和思維習慣隨著社會的進步而發生了改變。女婿繼承岳父母家的財產不僅僅符合法律規定,同樣也符合社會養老的實際,所以幫助岳父母干農活,把岳父母送老送終,為成為社會鼓勵的行為。所以原來的禁忌也就倘然無存。
第四,至於說餓死不打親戚工,不是自己不願意,而是親戚感覺在他哪裡打工,無法按照一般員工那樣進行紀律要求,導致工作安排虛化,甚至有個別親戚總是狐假虎威頤指氣使,使得企業其他領導面對他時左右為難無法經營,所以一般來說,企業家不願意親戚家打工在自己的企業。而不是自己不願意到親戚家打工。
總之,願意到親戚家打工,必須明確告訴親戚,親兄弟明算賬。我來你家打工,也和其他工人一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用自己的率先垂範身體力行,絕不以親戚自居,成為企業管理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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