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將堅決遵循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防總、省防總及xx市防總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項要求。堅持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將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於防範大規模洪水、抗擊嚴重乾旱、應對重大風險、救援重大災害。工作重點將突出在山洪與地質災害的防禦、工程安全的守護、城鎮防澇以及抗旱救災等方面。力爭實現「五個確保」:確保在遭遇設計標準內的洪水時,無一堤一垸潰決,無一庫一壩垮塌,保障重要城鎮和交通幹線的安全;在遭遇超標準洪水時,保障城市、大中型水庫、關鍵堤垸和重要交通幹線的安全;確保在暴雨山洪和次生災害發生時,能夠避免人員傷亡;在遭遇中等程度乾旱時,保障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安全;在遭遇嚴重乾旱時,確保生活用水的基本保障。
一、紮實開展汛前準備
1.全面落實各級責任(防指牽頭,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國資、電力等部門分工負責):嚴格執行縣、鄉二級行政領導及村支「兩委」的包片聯點責任制度。對於江河、城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明確具體的責任人。對於已建和在建的涉水工程、山洪與地質災害隱患點、切坡建房和切坡修路的風險隱患點、城鎮漬澇隱患點等,也要逐一落實行政、技術和巡查責任人,並公示。
2.完善應急預案(防指牽頭,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資源、教育、文旅、國資、電力等部門分工負責):修訂並完善針對高強度、大範圍、可能致災的預警信息的應急響應預案。特別是要明確應對極端天氣的具體措施。對於山丘區村組和風景區的山洪與地質災害防禦、臨水臨坡學校的避險轉移、城鎮排漬排澇、水庫(水電站)調度、涉水工程搶險以及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度汛等,都要制定詳細的預案。
3.強化應急隊伍建設(防指牽頭,人武部、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國資、消防救援、電力等部門分工負責):加強人員、物資和技術的保障,持續推進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部門專業隊伍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要發揮黨委政府的組織優勢,確保有群眾性巡堤查險隊伍。涉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涉水工程承建企業也要落實搶險隊伍,以便及時應對險情。
4.充實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防指牽頭,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國資、通信、糧食和物資儲備、電力等部門分工負責):以實物儲備為主,協議儲備為輔,及時補充儲備防汛抗旱的常用易耗物資。所有水庫(水電站)、重要堤防、險工險段和在建涉水工程都要備足搶險物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有足夠的物資儲備。
5.加強培訓和演練(防指牽頭,人武部、應急管理、水利、交
通、住建、自然資源、國資、電力等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分工負責):加強值班、系統操作、巡險查險和工程搶險等方面的培訓,提高防汛抗旱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特別是要針對山洪與地質災害防禦,以村、組為單位,組織避險轉移演練,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逃生技能。同時,要加強部門專業訓練和軍地聯合訓練,提升隊伍的協同作戰能力。
6.深入排查整改隱患(防指牽頭,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國資、氣象、電力等部門分工負責):要對山洪與地質災害易發區、行洪河道、水庫(水電站)泄洪設施、堤防險工險段、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在建工地、隧道、立交橋等關鍵區域和部位進行深入的隱患排查,全面掌握風險隱患情況。針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措施和時限,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同時,要加強雨水情測報設施設備的檢修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7.築牢人民防線(防指牽頭,宣傳、廣播電視、水利、自然資源、住建、應急管理等部門分工負責):積極開展防災減災救災知識的普及活動,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引導城鄉居民主動、科學地避災。
二、全力應對水旱災害
8.加強聯合會商機制(防指負責):市防指負責促進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確保及時開展聯合會商,深入分析研判各類風險,並作出有針對性的安排。隨著雨水情和災險情的發展變化,適時增加參與會商的部門,並在必要時請黨政領導主持會商。
9.靠前指揮與調度(防指負責):杜絕反應遲緩、行動拖沓的現象。在防汛關鍵期,既要有黨政負責同志在重大險情災情現場一線指揮,也要有黨政負責同志在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在關鍵時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應坐鎮指揮,確保防汛抗災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10.精準預警與響應(氣象、水利、住建、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分工負責):嚴格執行「631」預警叫應機制,加強雨水情、山洪與地質災害風險、城鎮漬澇風險等的遞進式精準預報預警,並及時通知基層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
11.科學調度水利工程(水利部門負責):水利部門負責統籌考慮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安全,通過綜合運用「攔、分、蓄、滯、排」等措施,科學調蓄暴雨洪水,以最大化發揮水利工程的防洪減災效益。
12.加強巡查與轉移工作(防指牽頭,水利、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應急管理等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分工負責):堅持力量下沉、關口前移,在暴雨洪水期間加強巡庫、巡堤、巡塘、巡路、巡屋、巡坡等工作,及時發現並排除風險隱患。對重點隱患部位,要安排專人值守,密切監視。特別重視山洪與地質災害的防禦,深入實施「敲門行動」,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確保應轉早轉、應轉盡轉,堅決防止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
13.快速應急處置(防指牽頭,水利、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教育、文旅、應急管理等部門及有關企業分工負責):提高對汛情的敏銳性和前瞻性,及時啟動應急響應,並按照響應要求落實應對工作。對工程險情要搶早、搶小、搶了,防止小險情發展為大險情、險情演變為災難。在遭遇極端暴雨洪水等緊急情況時,要果斷採取「關、停、撤、轉」等斷然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14.強化抗旱措施(防指牽頭,氣象、水利、農業、應急管理等部門分工負責):精準預判水資源狀況,搶抓時機攔蓄尾洪、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以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統籌考慮生活、生產、生態的用水安全,通過組織工程調水、管網引水、打井取水、應急送水等措施,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並保障糧食生產安全。
15.嚴格值班與值守制度(應急管理、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工負責):落實領導帶班應急值守制度,加強專業值班力量,密切監視雨水情、災險情的發展變化,並做好信息接報、處置等工作。對重大氣象預報、重大災險情等信息,要及時通報給人武部、消防救援等部門。同時,有關部門要主動收集、整理、報送信息,對重大災險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防辦。
三、提升抗災基礎能力
16.強化防洪工程基礎建設(水利部門負責):加快推進流域骨幹水利工程建設,全面提升流域的防洪能力。抓住增發國債的機遇,有針對性地彌補短板,強化薄弱環節,全面加強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維護。
17.提升風險監測預報能力(氣象、水利、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工負責):重點關注山洪與地質災害易發區、河道上游、沿河低洼地帶居民集中區、城鎮易澇區等關鍵區域。優化和完善雨水情、地質災害、城鎮內澇等監測站網,提高降雨、颱風、山洪、滑坡、泥石流、內澇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水平。
18.凝聚防汛抗旱工作合力(防指負責):充分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優勢和各成員單位的專業優勢。建立健全統一指揮、聯合值班、部門聯動等工作機制,確保各方能夠快速、高效地響應和協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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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市防汛抗旱工作要點[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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