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興。凌某(化名)曾在某廠工作過,注意到倉庫存在管理漏洞,趁無人順走20件羽絨服。第一次成功得手後,凌某心存僥倖又偷走140件羽絨服,因拿不下還用上推車運貨。據悉,凌某先後6次偷380件羽絨服,並以1件30元的價格,賣給服裝店獲利9000元。
據浙江平湖公安7月19日發布,男子大熱天偷380件羽絨服,1件賣30元獲利9000元後被抓。
男子大熱天偷300多件羽絨服,轉手低價30賣出
近日,天氣酷熱,有人卻和羽絨服較上了勁。
浙江嘉興一男子,趁工廠無人,竟在監控下大搖大擺的順走20件羽絨服,因無人發現,他又偷走140件,因拿不下,還用推車運貨,像拿自己的一樣,就這樣,此男子偷上癮了,前前後後連續偷了六次,共偷取380件。後以反季清倉為由,把這些原本可以賣150一件的羽絨服,低價賣給服裝個體店,獲利9000多元。
天氣炎熱,掙錢不易,提醒老闆們看好自己的倉庫!謹防無孔不入的小賊給自己的財產造成損失。
偷竊在我國如何判刑
一、偷東西一定會構成盜竊罪嗎?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偷東西不一定會構成盜竊罪。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
二、偷竊多少錢以上判刑。
根據各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盜竊罪起點的規定,一般2000元屬於數額較大,60000元屬於數額巨大,4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已達到「數額較大」,情節輕微的。
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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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熱天偷300多件羽絨服1件賣30 真搞怪[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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