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蘇揚州一大媽菜場買菜環顧四周,趁無人注意時順走攤主的一筐硬幣。攤主朋友王先生表示,大媽看著五十歲左右,一筐硬幣價值三四百元,菜場做生意利潤比較低,一天可能也賺不到這麼多,這個行為很不道德。
大媽買菜時偷走整筐硬幣。
大媽買菜時偷走攤主整筐硬幣
江蘇揚州,一大媽買菜時,順手把攤主整筐硬幣倒進袋子提走。
菜市場監控視頻中,這個壞阿姨的歲數看來不太大,因為他的動作很嫻熟,而且攤主介紹那一個筐子裡硬幣大約有三四百元,那麼那個框子也確實不會很輕。但是這個做賊的阿姨整個過程非常平穩,很輕鬆。
這老阿姨是否是犯罪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五日以上包括5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第3條:在兩年內三次以上盜竊即遂,累計數額無需達到較大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具體對大媽這個盜竊行為咋處理,要等公安機關調查過後,依法處置。
這框硬幣足足四百多元
一大媽買菜時,順手把攤主整筐硬幣倒進袋子提走。這框硬幣足足四百多元,夠她打幾天麻將了。
當攤主發現一筐硬幣不翼而飛時,隨即聯繫市場調取監控並報警。
在監控視頻里,這位大媽頭戴頭盔,帽沿壓得很低,看不到她的眼睛。同時,她戴了口罩,看不到她的臉、鼻子和嘴巴。
她站在菜攤前,先拿起一塊紙板又放下,接著左顧右盼,發現周圍沒有人向她這邊看時,她右手端起筐子就把整筐硬幣倒進左手的袋子。
整個作案過程乾淨利索,一氣呵成。
由此推斷,大媽可能來過菜場好幾次,提前踩點熟悉環境,在做好充分準備後,選擇在今日出手。
對於大媽的這種行為,在警方抓住她後,她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
如果大媽是首次偷錢,僅僅400元,數額太小,屬於情節輕微,一般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如果大媽是一名累犯,除了本次偷的400元,還有多次盜竊行為,累積盜竊金額較大 就涉嫌盜竊罪,交由法院判刑。
400元對於賣菜的攤販來說,需要起早貪黑賣幾天的菜才可以賺回來,這真的是辛苦錢。
400元對於大媽來說,發不了財,去不了香港,也去不了新加坡,還可能被警察蜀黍請去喝茶。
奉勸這位大媽及早向公安機關自首,對於有自首情節的,經警察蜀黍批評教育一番,可能會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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