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縣教育局頒布的「六條禁令」實際就是關於師德師風的問題。師德師風是一所學校的校風、教風、學風和教職工工作作風的高度概括與濃縮,核心是教師的職業道德。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是教師目前的首要任務,加強師德修養是教師修煉和諧自我的保證,解決社會關注的教師違背師德要求的熱點問題和以提升教師職業精神與教育技藝為重點,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我個人特談論幾點體會:
一、學習精神,提高認識。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學校是一片聖潔的土壤,在「六條禁令」的學習活動中,我始終明確應當走在最前列。我參加了各種會議學習,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大」的重要精神,學習胡總書記在全教會上關於教師工作的重要論述,使自己明確二十一世紀教師工作的指導思想,擔負起培養二十一世紀新人的歷史使命。懂得什麼樣的教師是適應時代要求的合格教師,時刻用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約束自我,使教師能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質上,學風學識上以身作則?
二、重視建設,樹立形象。
教師是發展教育事業的關鍵。「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修養,立德為本」。近年來,我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樹立良好的為人師表形象。
具體做了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熱愛學生,建立平等、民主,和諧的新型師生關係;二是以身作則,作為一名教師,要「衣著定位」,讓學生無時無刻受到審美教育。
要自覺修身養性,淡泊名利,以德服人,以德立教,不斷塑造鮮活、生動的人格魅力;
三是要面向全體學生,切實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讓每一名學生都得到充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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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心得體會[朗讀]
中華酒文化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傳說中酒的兩個始作傭者杜康和儀狄,大概都是這個時代的人物,距今約4000多年歷史。在那個物質生活不是十分豐富的時代,酒的發明究竟是緣於一種怎樣的靈感和機緣,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種看似簡單的發明卻影響和貫穿了整個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至皇親國戚王公貴族下至山野村夫販夫走卒對此都有所鍾愛,某種程度上,它的影響力要超過令國人驕傲的四大發明!如果你問一個目不識丁的人印刷術是怎麼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問他酒是什麼東西,他或許會反譏你:「你白痴啊!」?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製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儘管聖人大禹超前意識到了酒的危害性,但還是沒能有效阻止酒的發展與繁榮,它就像細菌一樣,依靠人類後天貪婪的土壤不斷的繁殖生長,利用它獨特的味道刺激著人類****的味蕾,讓人慾罷不能。千百年來,酒好像從來就沒有真正從國人的餐桌上消失過,並且逐漸形成一種文化,尤其為文人墨客所鍾愛。如曹孟德:「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何以解憂,惟有杜康。」這位金戈鐵馬,於群雄並起之時,揮鞭統一中國北方的魏武帝,常常豪飲,也常有憂情萬種。但是曹操也曾經為了整飭官場作風,下過禁酒令,結果引來了「整日裡喝得醉醺醺,倒也****」的「建安七賢」之一的孔融的不滿。孔融去找曹操理論,問曹操:「也有以女人**的,為什麼不禁婚姻?」曹操無以回答。亦如蘇東坡:「酒酣胸膽尚開張。」這位鐵板銅琶,開一代詞壇新風的大才子,雖然不諳世事,常常在官場上敗給那些齷齪小兒,一生並不得志,但是,仍然矢志不悔,於酒酣之時,依然鞭撻時弊,情系人民。卻也常常於酒酣耳熱之時,給自己招災惹禍。亦如李清照:「沉醉不知歸路,金樽倒,拼了盡燭,不管黃昏。」這位生於亂世、空有一身豪情才氣的'女詩人,也常常唱響「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不但飲酒,而且醉酒,甚至醉得昏天黑地……?
古人倡導禁酒,對於文人卻好像不起什麼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於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後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於酒後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聖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雲:「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並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範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酒對人影響力之大之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沒有能力穿越時光隧道,因此也無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對酒的態度,不過查閱一下史志典籍,我們還是能夠窺視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創始人釋伽牟尼就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將「不飲酒」做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時至今日,廣大信眾仍信守奉行。
《戰國策》中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欽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儀狄製作美酒去拍馬屁,沒想到大禹不僅不領情,還下了個「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的批語,這大概可以視為最早的「禁酒令」。
儘管聖人大禹超前意識到了酒的危害性,但還是沒能有效阻止酒的發展與繁榮,它就像細菌一樣,依靠人類後天貪婪的土壤不斷的繁殖生長,利用它獨特的味道刺激著人類****的味蕾,讓人慾罷不能。千百年來,酒好像從來就沒有真正從國人的餐桌上消失過,並且逐漸形成一種文化,尤其為文人墨客所鍾愛。如曹孟德:「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何以解憂,惟有杜康。」這位金戈鐵馬,於群雄並起之時,揮鞭統一中國北方的魏武帝,常常豪飲,也常有憂情萬種。但是曹操也曾經為了整飭官場作風,下過禁酒令,結果引來了「整日裡喝得醉醺醺,倒也****」的「建安七賢」之一的孔融的不滿。孔融去找曹操理論,問曹操:「也有以女人**的,為什麼不禁婚姻?」曹操無以回答。亦如蘇東坡:「酒酣胸膽尚開張。」這位鐵板銅琶,開一代詞壇新風的大才子,雖然不諳世事,常常在官場上敗給那些齷齪小兒,一生並不得志,但是,仍然矢志不悔,於酒酣之時,依然鞭撻時弊,情系人民。卻也常常於酒酣耳熱之時,給自己招災惹禍。亦如李清照:「沉醉不知歸路,金樽倒,拼了盡燭,不管黃昏。」這位生於亂世、空有一身豪情才氣的'女詩人,也常常唱響「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不但飲酒,而且醉酒,甚至醉得昏天黑地……?
古人倡導禁酒,對於文人卻好像不起什麼作用,該喝還喝,該醉還醉。但是,幾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夠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詩百篇」,對於文人的醉酒國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寬容的態度。然而醉酒畢竟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後亂說亂罵不知東南西北尿床吐穢者,更是丟人顯眼。至於酒後亂性或借醉酒之名行違法之事,則更是害人害己、誤國誤民。這大概正是古聖先賢們對酒持以抵制態度的原因了?
古人飲酒倡導「溫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識」。所謂「溫克」,即是說雖然多飲,也要能自持,要保證不失言、不失態。所謂「三爵不識」,指不懂以三爵為限的禮儀。《禮記玉藻》提及三爵之禮雲:「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就是說,正人君子飲酒,三爵而止,飲過三爵,就該自覺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謂三爵,指的是適量,量足為止,這也就是《論語鄉黨》所說的「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意思。
大概從宋代才開始,人們比較強調節飲和禮飲。至清代時,文人們著書將禮飲的規矩一條條陳述出來,約束自己,也勸誡世人,如:《酒箴》、《酒政》、《觴政》、《酒評》等。清人張晉壽《酒德》中有這樣的句子:「量小隨意,客各盡歡,寬嚴並濟。各適其意,勿強所難」。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禮飲規範的具體內容。
由此看來,古人飲酒是以不違反禮制和不影響健康為原則的,這一點從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見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們現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處有兩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時恰好擋在嘴的兩邊,防止一次性喝得過多,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古人為了防止飲酒過量和倡導理性。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後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悽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於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於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我非常贊成國家對駕車者實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對酒不喜不貪,實是駕車二十多年,慘不忍睹的車禍見多了,對酒這東西沒有好感。偶有飯局,推杯換盞之際,心中這根弦時刻繃緊著,不得有絲毫懈擔可是,我怎麼也不明白,「禁酒令」後,為什麼還有一些車輛無視「令旗」橫衝直撞,行人戰戰兢兢躲躲閃閃?是不是跟執法松馳有關呢?
且不說,一些傲慢的國家××人員,仗著國家賦予的一點權力無視交通法規,就算是一般人,也鮮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喝點小酒或違個章,反正找找文秘雜燴網人就行了;也有人財大氣粗:不就兩個小錢嘛,撞死了人,照樣可以用錢擺平,違章算個啥?沒錢沒權的,只能乖乖受罰。挑戰法律權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徵,遵紀守法者成了沒本事的代言。於是乎,隨意停車,任意變道,亂闖紅燈,爭道搶先,超速狂飆,醉酒駕車的鬧劇在本不通暢的公路上輪番上演,人人削尖腦袋投機取巧,規規矩矩惹人恥笑。終於到了這一天,鮮活的生命以慘烈的方式消失於人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僅僅是肇事者一人的責任嗎?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麼地位什麼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徵,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麼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於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麼那麼多人都緊盯著事後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範?為什麼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麼,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後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我非常贊成國家對駕車者實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對酒不喜不貪,實是駕車二十多年,慘不忍睹的車禍見多了,對酒這東西沒有好感。偶有飯局,推杯換盞之際,心中這根弦時刻繃緊著,不得有絲毫懈擔可是,我怎麼也不明白,「禁酒令」後,為什麼還有一些車輛無視「令旗」橫衝直撞,行人戰戰兢兢躲躲閃閃?是不是跟執法松馳有關呢?
且不說,一些傲慢的國家××人員,仗著國家賦予的一點權力無視交通法規,就算是一般人,也鮮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喝點小酒或違個章,反正找找文秘雜燴網人就行了;也有人財大氣粗:不就兩個小錢嘛,撞死了人,照樣可以用錢擺平,違章算個啥?沒錢沒權的,只能乖乖受罰。挑戰法律權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徵,遵紀守法者成了沒本事的代言。於是乎,隨意停車,任意變道,亂闖紅燈,爭道搶先,超速狂飆,醉酒駕車的鬧劇在本不通暢的公路上輪番上演,人人削尖腦袋投機取巧,規規矩矩惹人恥笑。終於到了這一天,鮮活的生命以慘烈的方式消失於人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僅僅是肇事者一人的責任嗎?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麼地位什麼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徵,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麼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於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麼那麼多人都緊盯著事後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範?為什麼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麼,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後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一元後開始,萬象更新。今天是1月25日,歡迎大家參加新年的第一個政治學習。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繫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根據中央要求,結合發展爭取他們優良的活動,第一次中央委員會決定,在所有的政治和法律警察「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努力解決在理想和信念,目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識、執法和司法,努力創建一個公司政治,精通業務,良好的風格,公平執法隊伍,讓人民政法機關,新的變化和新的氣氛。
結合政治和法律的實踐,進行三個關鍵工作。廣大政法警察顯然認識到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器官政法的政治優勢,在任何時間在任何情況下,我們不能放棄黨的優良傳統,而且不要忘記大眾的觀點。做群眾工作作為一個王牌,努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與群眾血肉聯繫的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各方,特別是一些不同的觀點,是心靈的寬容、勇氣、智慧、政治文化的綜合體現。有意識地使用群眾監督,理論,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和糾正錯誤,提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團隊風格的政治和法制建設,建立誠信執法的形象和大有益處。相信的人必須客觀、真實、合理評估警察政法,更具建設性的建議和意見,促進執法工作。
最近收到一些來信,內容反映了一些警察在個人問題上的政治和法律必須加強「自律」的意識。問群眾,做到第一,群眾不做要求,自己堅決不做。堅決抵制第二天沒有精神,晚上精神文明。不允許以自己的人格為交易,交易不允許把自己的制服,不允許把自己的政治生活和未來。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後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絡、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悽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於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於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我非常贊成國家對駕車者實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對酒不喜不貪,實是駕車二十多年,慘不忍睹的車禍見多了,對酒這東西沒有好感。偶有飯局,推杯換盞之際,心中這根弦時刻繃緊著,不得有絲毫懈擔可是,我怎麼也不明白,「禁酒令」後,為什麼還有一些車輛無視「令旗」橫衝直撞,行人戰戰兢兢躲躲閃閃?是不是跟執法松馳有關呢?
且不說,一些傲慢的國家××人員,仗著國家賦予的一點權力無視交通法規,就算是一般人,也鮮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喝點小酒或違個章,反正找找文秘雜燴網人就行了;也有人財大氣粗:不就兩個小錢嘛,撞死了人,照樣可以用錢擺平,違章算個啥?沒錢沒權的,只能乖乖受罰。挑戰法律權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徵,遵紀守法者成了沒本事的代言。於是乎,隨意停車,任意變道,亂闖紅燈,爭道搶先,超速狂飆,醉酒駕車的鬧劇在本不通暢的上輪番上演,人人削尖腦袋投機取巧,規規矩矩惹人恥笑。終於到了這一天,鮮活的生命以慘烈的方式消失於人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僅僅是肇事者一人的責任嗎?
重大的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麼地位什麼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徵,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麼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於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麼那麼多人都緊盯著事後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範?為什麼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麼,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後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我非常贊成國家對駕車者實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對酒不喜不貪,實是駕車二十多年,慘不忍睹的車禍見多了,對酒這東西沒有好感。偶有飯局,推杯換盞之際,心中這根弦時刻繃緊著,不得有絲毫懈擔可是,我怎麼也不明白,「禁酒令」後,為什麼還有一些車輛無視「令旗」橫衝直撞,行人戰戰兢兢躲躲閃閃?是不是跟執法松馳有關呢?
且不說,一些傲慢的國家××人員,仗著國家賦予的一點權力無視交通法規,就算是一般人,也鮮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喝點小酒或違個章,反正找找文秘雜燴網人就行了;也有人財大氣粗:不就兩個小錢嘛,撞死了人,照樣可以用錢擺平,違章算個啥?沒錢沒權的,只能乖乖受罰。挑戰法律權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徵,遵紀守法者成了沒本事的代言。於是乎,隨意停車,任意變道,亂闖紅燈,爭道搶先,超速狂飆,醉酒駕車的鬧劇在本不通暢的上輪番上演,人人削尖腦袋投機取巧,規規矩矩惹人恥笑。終於到了這一天,鮮活的生命以慘烈的方式消失於人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僅僅是肇事者一人的責任嗎?
重大的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麼地位什麼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徵,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麼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於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麼那麼多人都緊盯著事後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範?為什麼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麼,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後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