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最偉大的夢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也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在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即將如期完成並開啟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時刻,我們有必要從寬廣的歷史視野,深刻認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意義。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書寫了中華民族發展史上濃墨重彩的燦爛華章。
明鏡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意義,有必要將其置於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長河中去認識。
小康集中表達了中華民族對繁榮盛世的期盼。在中國歷史文化典籍中,「小康」一詞最早見於《詩經·大雅·民勞》「民亦勞止,汔可小康」,反映了人民群眾生活艱辛,對修養、安康的強烈渴求。《禮記·禮運》用「大同」和「小康」兩個概念集中表達儒家的社會追求。「大同」之世,天下為公,這是古代中國理想化的社會目標,可望而不可即。而以改善民生和加強禮制為中心的「小康」,通過持續努力,則有可能在較短時期實現。千百年來,人們對小康社會的期盼世代相傳,「使天下咸安土樂業,亡有動揺之心」的治理境界,逐漸積澱成悠久深厚的文化傳統。孟子認為理想的世道「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杜甫疾呼「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陸遊詩云「小康何敢望,生計且支撐」,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強調「有道之世」「必以厚生為本」,他奔走南北,苦苦探索「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的治國之道。可以說,對「小康」社會的追求,反映了中華民族對民生的關注,對殷實、安定生活的期盼,對太平盛世的追求,是我們民族源遠流長的優秀政治文化。
社會主義制度使小康在今天的中國變為現實。古代中國在長期的剝削制度下,雖然出現過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等繁榮時期,但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人民貧困問題,改變不了「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局面,跳不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進入近代以後,西方的堅船利炮打破了中國大門,中國更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內憂外患不斷,中華民族飽受凌辱,人民生活水深火熱。「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中國共產黨的成立,給苦難深重的中國帶來了希望和力量。中國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贏得了革命戰爭的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為當代中國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改革開放伊始,鄧小平同志更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立足現代化建設的現實和人民群眾的需要,創造性地提出了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經過數十年的接續奮鬥,到20世紀末,全國人民生活水平實現了從解決溫飽到總體小康的跨越。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書寫了中華民族發展史上亘古未有的新篇章。中國共產黨始終是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捍衛者。黨的十六大在總體小康的基礎上又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明確了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不斷深入,根據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黨的十八大報告正式提出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由「全面建設」到「全面建成」,一字之差,要求更高,標準更嚴,意義更深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強調的不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難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講的是發展水平,『全面』講的是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面」:一是覆蓋的領域要全面,是「五位一體」全面進步。二是覆蓋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體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小康。三是覆蓋的區域要全面,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
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舉旗定向,統攬全局,運籌帷幄,勵精圖治,帶領全國人民團結奮鬥,消除絕對貧困,增進人民福祉,創造美好生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中華民族千百年來存在的絕對貧困問題,將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裡歷史性地得到解決。這是我們人生之大幸。」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的光輝時刻,它意味著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民族整體擺脫了絕對貧困,兩千多年來世代追求的小康夢想得以真正實現。這不但是凝聚中國心、激盪民族情的盛事,也是彪炳史冊的歷史性貢獻,是震古爍今的歷史奇蹟。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產黨人對人民、對歷史的莊嚴承諾。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是中國共產黨人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紮實的發展成就踐行對人民承諾的歷史寫照。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錘鍊了中國共產黨人的使命擔當。中國共產黨是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政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自成立之日起,我們黨就矢志不渝地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履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習近平總書記繼承弘揚了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始終堅持人民至上,要求全黨同志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不移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他強調:「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是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集中體現,是當代中國共產黨人最重要最現實的使命擔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進一步鞏固我們黨執政的階級基礎、群眾基礎,為未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穩致遠築牢根基。
「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這就明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兩個檢驗標準。
一是向人民交出的滿意答卷。「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習近平總書記2012年12月在河北省阜平縣考察扶貧開發工作時就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為此,他多次提到,「脫貧攻堅是我心裡最牽掛的一件大事」。為了讓人民認可,我們黨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標誌,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為了打贏脫貧攻堅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習近平總書記扶貧考察的足跡遍布全國貧困地區,對貧困群眾時刻牽掛在心。在內蒙古考察時他指出,只要還有一家一戶乃至一個人沒有解決基本生活問題,我們就不能安之若素;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他明確表示,今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必須如期實現,沒有任何退路和彈性」;在陝西考察時他再次強調,「讓人民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必將如期向人民交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代答卷。
二是向歷史作出的可供檢驗的偉大成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堅持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延續民族文化血脈中開拓前進,我們才能做好今天的事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既是延續歷史,又是書寫歷史、創造歷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能夠經得起歷史檢驗,靠的是實實在在的事功,既不是「數字遊戲」「速度遊戲」,也不是「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容不得絲毫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偉大夢想不是等得來、喊得來的,而是拼出來、干出來的。」習近平總書記對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重視的是工作實效,反覆強調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他嚴肅強調:「沒有一點實招、硬招,我很怕這件好事辦不好,最後給人民交不了賬,給歷史交不了賬。」慎終如始,善作善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將在中華民族和人類發展史上留下可以藏之名山、傳諸後世的經典篇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為全世界、全人類作出的巨大貢獻。今年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我國將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減貧目標。環顧全球,不難發現,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實現這麼大規模的人群擺脫貧困。也沒有哪一個國家的執政黨,能夠以這樣的決心、智慧、力量和投入,帶領本國人民從整體上擺脫絕對貧困。正因如此,中國所取得的減貧脫貧成就,贏得了國際社會高度評價。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減貧脫貧的經驗為世界提供了借鑑,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發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國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選擇,這是中國道路、中國方案和中國價值對全人類作出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重大貢獻。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夯實基礎。
在中華民族發展史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關鍵一步,它延續著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盛世期盼和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又為民族的偉大復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繼往開來,既是勝利的豐碑,又是進一步發展的起點。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里程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從成立那天起,就肩負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就是要讓中國人民富裕起來,國家強盛起來,振興偉大的中華民族。」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一代一代砥礪奮進,一個征程連著又一個征程,一場奮鬥接著新一場奮鬥。1949年9月21日,毛澤東同志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宣布:「我們的工作將寫在人類的歷史上,它將表明:占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中國的歷史,從此開闢了一個新的時代。1954年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要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努力奮鬥。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開的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提出,要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1997年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大對「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出進一步闡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味著我們勝利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它是一座光榮的界標,在中華民族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征途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中國夢鑄就堅實基礎。20世紀末實現總體小康之後,我國由低收入國家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我國將從中等收入國家邁出堅實發展步伐,更加接近高收入國家。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三五」規劃建議,描繪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例如,我國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生態環境質量獲得總體改善,主體功能區布局和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等等。這些內容囊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個領域,能夠有效推進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為實現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
按照黨中央的戰略部署,今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我們國家的發展水平將邁上一個大台階,並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按照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戰略部署,從今年到本世紀中葉可以分兩個階段來安排。從今年到2035年的十五年,我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上,我國將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兩個階段的戰略規劃,設計科學,路徑明確,目標具體,內涵豐富,令人嚮往,值得全國人民為之不懈奮鬥。
中華民族的歷史長河波瀾壯闊,氣象萬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總是要前進的,歷史從不等待一切猶豫者、觀望者、懈怠者、軟弱者。只有與歷史同步伐、與時代共命運的人,才能贏得光明的未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全黨全國人民必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輝煌成就的基礎上,繼續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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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已全面進入雲數貿[朗讀]
近日,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再一次掀起崇尚勞動、尊重勞動的熱潮,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偉大。社會主義是干出來的,幸福是奮鬥出來的。作為年輕幹部,應當向勞模學習,向先進工作者學習,做新時代的「打工人」,將自己的理想和抱負融入到中國夢,付諸於一點一滴的勞動工作中,腳踏實地去實現。
尊重勞動成果,把握「勞動是一切幸福的源泉」的主基調。中華民族歷來熱愛勞動、珍視勞動。歷經了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和建設,歷經了翻天覆地的改革開放,歷經了從絕對貧困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蛻變,從站起來到富起來再到強起來,這是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也是各行各業勞動者們的辛勤勞動結晶。勞動創造了中華民族,造就了中華民族的輝煌歷史,這些成就是百折不撓艱苦探索得來的,是付出巨大犧牲和艱辛勞動換來的。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我們要深刻認識紅色政權的來之不易,新中國的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來之不易,今天幸福生活的來之不易,從而倍加珍惜這一代代人的勞動付出,真正尊重祖祖輩輩們積累的勞動成果,讓「勞有所得、勞有所獲」的理念入腦入心,勤於勞動、善於勞動,在勞動中收穫幸福,讓奮鬥成為人生最厚重的底色。
崇尚實幹精神,奏響「咱們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偉大出自平凡,英雄來自人民。今日華夏大地上,廣大勞動者正在用奮鬥書寫歷史。脫貧攻堅道路上,第一書記、駐村幹部一批接一批,一代接一代,當好帶頭人、做好貼心人,帶領群眾啃下「硬骨頭」,用腳步丈量出脫貧的廣度,他們用實幹詮釋了「解決絕對貧困要靠接續奮鬥得來」。在疫情防控中,醫護人員全力以赴逆行,社區工作者夜以繼日排查,快遞小哥堅守崗位配送,生產防疫物資的工人任勞任怨趕工,他們用實幹讓世界見證了中國速度、中國力量。一群群勞動者克服艱難險阻,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戰場上站好崗、守好責,貢獻力量。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必須繼續傳承中華民族辛勤勞動的品格,以勞動為榮、以吃苦為樂,用勤勞智慧的雙手,以苦幹實幹的作風,在各自的崗位上踏實努力、愛崗敬業、拼搏奮鬥、無私奉獻,讓視野在勞動中更加寬廣,讓人生在奮鬥中更加充實。
突出創新思維,激活「勞動開創未來」的主引擎。百舸爭流千帆競,乘風破浪正遠航。我國作為勞動力大國,勞動者的素質對於國家發展至關重要。「電纜掌門人」何光華用20年的風華,通過技術攻關歷史性地實現了電纜無接頭敷設,填補該技術在世界範圍內的空白,登上國家科技領獎台。羅昭強半路出家,從一名頂級維修電工轉行當起了高鐵調試工,經過瘋狂補課,研發出高速動車組模擬實訓系統,榮獲國際專利授權,他說,新時代的勞模不僅要會埋頭苦幹,更重要的是抬頭創新。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要樹立活到老學到老的理念,培養創新思維,充分發揮工匠精神,帶著敢為人先的勇氣、執著專注的態度和追求卓越的情懷,在各自的領域勇攀高峰,成為本領高能力強的奮鬥者、懂技術會創新的帶頭人、建新功立偉業的主力軍,用勞動創造人生之美、國家之美、時代之美。
尊重勞動成果,把握「勞動是一切幸福的源泉」的主基調。中華民族歷來熱愛勞動、珍視勞動。歷經了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和建設,歷經了翻天覆地的改革開放,歷經了從絕對貧困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蛻變,從站起來到富起來再到強起來,這是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也是各行各業勞動者們的辛勤勞動結晶。勞動創造了中華民族,造就了中華民族的輝煌歷史,這些成就是百折不撓艱苦探索得來的,是付出巨大犧牲和艱辛勞動換來的。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我們要深刻認識紅色政權的來之不易,新中國的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來之不易,今天幸福生活的來之不易,從而倍加珍惜這一代代人的勞動付出,真正尊重祖祖輩輩們積累的勞動成果,讓「勞有所得、勞有所獲」的理念入腦入心,勤於勞動、善於勞動,在勞動中收穫幸福,讓奮鬥成為人生最厚重的底色。
崇尚實幹精神,奏響「咱們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偉大出自平凡,英雄來自人民。今日華夏大地上,廣大勞動者正在用奮鬥書寫歷史。脫貧攻堅道路上,第一書記、駐村幹部一批接一批,一代接一代,當好帶頭人、做好貼心人,帶領群眾啃下「硬骨頭」,用腳步丈量出脫貧的廣度,他們用實幹詮釋了「解決絕對貧困要靠接續奮鬥得來」。在疫情防控中,醫護人員全力以赴逆行,社區工作者夜以繼日排查,快遞小哥堅守崗位配送,生產防疫物資的工人任勞任怨趕工,他們用實幹讓世界見證了中國速度、中國力量。一群群勞動者克服艱難險阻,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戰場上站好崗、守好責,貢獻力量。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必須繼續傳承中華民族辛勤勞動的品格,以勞動為榮、以吃苦為樂,用勤勞智慧的雙手,以苦幹實幹的作風,在各自的崗位上踏實努力、愛崗敬業、拼搏奮鬥、無私奉獻,讓視野在勞動中更加寬廣,讓人生在奮鬥中更加充實。
突出創新思維,激活「勞動開創未來」的主引擎。百舸爭流千帆競,乘風破浪正遠航。我國作為勞動力大國,勞動者的素質對於國家發展至關重要。「電纜掌門人」何光華用20年的風華,通過技術攻關歷史性地實現了電纜無接頭敷設,填補該技術在世界範圍內的空白,登上國家科技領獎台。羅昭強半路出家,從一名頂級維修電工轉行當起了高鐵調試工,經過瘋狂補課,研發出高速動車組模擬實訓系統,榮獲國際專利授權,他說,新時代的勞模不僅要會埋頭苦幹,更重要的是抬頭創新。作為新時代的年輕幹部,要樹立活到老學到老的理念,培養創新思維,充分發揮工匠精神,帶著敢為人先的勇氣、執著專注的態度和追求卓越的情懷,在各自的領域勇攀高峰,成為本領高能力強的奮鬥者、懂技術會創新的帶頭人、建新功立偉業的主力軍,用勞動創造人生之美、國家之美、時代之美。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和其他基層單位設立的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含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以及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第三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當按期進行換屆選舉。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當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四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一般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人數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五條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被依法留置、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第六條選舉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者不選舉某個人。
第二章代表的產生。
第七條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具有履行職責的能力,能反映本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
第八條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具體名額由召集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組織按照有利於黨員了解和直接參與黨內事務,有利於討論決定問題的原則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代表名額的分配根據所轄黨組織數量、黨員人數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優化代表結構,確保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比例。
大型國有企業、高等學校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其二級企業、直屬單位黨組織隸屬其他地方或者單位黨組織,且黨員人數較多的,可以適當分配一定代表名額。
第九條代表候選人的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
第十條代表產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從黨支部開始推薦提名。根據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
(二)選舉單位就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採取適當方式加強審核把關,可以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三)選舉單位研究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審查。
(四)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根據多數選舉人的意見確定候選人,進行選舉。
第十一條上屆黨的委員會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資格進行審查。
代表的產生不符合規定程序的,應當責成原選舉單位重新進行選舉;代表不具備資格的,應當責成原選舉單位撤換。
代表資格審查小組應當向黨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審查情況。經審查通過後的代表,獲得正式資格。
第三章委員會的產生。
第十二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
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黨的基層組織,其委員候選人的條件,根據黨中央精神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
第十三條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
第十四條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組織黨員醞釀確定候選人,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
第十五條黨的基層委員會和經批准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產生,召開黨員大會的,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根據所轄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組織黨員醞釀確定候選人,提交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根據所轄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提請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由大會主席團提交各代表團(組)醞釀討論,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候選人,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十六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
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進行選舉。
第十七條經批准設立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會,其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至2人的差額提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
第十八條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出缺,一般應當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補選。
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
第四章選舉的實施。
第十九條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不少於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第二十條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大會主席團成員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或者各代表團(組)從代表中提名,經全體代表醞釀討論,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
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由大會主席團指定1名新選出的委員主持;召開黨員大會的,由上屆委員會推薦1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
第二十一條選舉前,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者大會主席團應當以適當方式將候選人的簡歷、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向選舉人作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作出負責的答覆。根據選舉人的要求,可以組織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面,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
第二十二條選舉設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
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的監票人,由全體黨員或者各代表團(組)從不是候選人的黨員或者代表中推選,經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或者大會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
委員會選舉的監票人,從不是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委員中推選,經全體委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三條選舉設計票人。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第二十四條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代表和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
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由本人委託非候選人按照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或者代表不能委託他人代為投票。
第二十五條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者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第二十六條投票結束後,監票人、計票人應當將投票人數、發出選票數和收回選票數加以核對,作出記錄,由監票人簽字並報告被選舉人的得票數。
第二十七條選舉收回的選票數,等於或者少於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於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當重新選舉。
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者少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第二十八條實行差額預選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方可列為正式候選人。
第二十九條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始得當選。
獲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數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投票,得贊成票多的當選。
獲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或者大會主席團決定,也可以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第三十條被選舉人得票情況,包括得贊成票、不贊成票、棄權票和另選他人等,預選時由監票人向上屆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報告,正式選舉時由監票人向選舉人報告。
第三十一條當選人名單由會議主持人向選舉人宣布。
當選的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委員會委員,其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當選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其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
第五章呈報審批。
第三十二條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召開黨員大會的,一般提前1個月報批;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一般提前4個月報批。
第三十三條新一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一般於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1個月前,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
第三十四條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紀律檢查委員會選出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經同級黨的委員會通過後,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的領導,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以及換屆工作紀律要求,強化制度意識、嚴格制度執行、維護制度權威,引導黨員和代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保證選舉工作平穩有序。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禁拉幫結派、拉票賄選、跑風漏氣等非組織行為,嚴防黑惡勢力、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干擾破壞選舉,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由上級黨的委員會及其組織部門和上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監督實施,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工作內容。
第三十七條在選舉中,凡有違反黨章和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必須認真查處,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對有關黨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
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八條選舉單位應當根據本條例制定選舉辦法,經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第三十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黨的基層組織的選舉,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條例的精神作出規定。
第四十條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條例解讀。
01問:制定《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黨章規定,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黨內選舉制度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條例》是規範基層黨組織選舉的重要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規範完善黨內選舉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動了基層黨組織建設。目前,全國有46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廣泛分布在各領域各方面,量大面廣、層級不同、類型多樣,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隨著形勢發展變化,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挑戰,需要重新制定《條例》。根據黨中央部署,中央組織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紮實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條例》制定工作。
《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是新時代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發揚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規範基層黨組織選舉,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02問:《條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麼原則?
答:我們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特別是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規範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在《條例》制定過程中,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嚴肅紀律要求。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對黨員的教育引導作用。四是堅持與其他黨內法規相銜接,體現黨內法規的嚴密性。五是堅持貼近基層實際,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
03問:《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答:《條例》共7章41條,主要包括:第一章「總則」,明確《條例》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等,強調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第二章「代表的產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代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有效經驗,對代表名額分配、資格條件、產生程序等作出規定。第三章「委員會的產生」,重點對不同領域、類型和層級黨的基層組織的委員資格條件提出原則性要求,強調發揮上級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第四章「選舉的實施」,主要就會議條件、候選人介紹、選舉有效及有效票界定、報告得票情況等作出規定。第五章「呈報審批」,對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請示、人事安排方案請示和選舉結果報批等作出規定。第六章「紀律和監督」,強調嚴肅基層黨組織選舉紀律,明確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工作內容。第七章「附則」,明確解釋權歸屬等。
《條例》既深入貫徹黨中央最新精神,又積極回應基層實踐需求;既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又堅持求解思維、優解思維,提出務實管用的措施;既注意總結固化以往成熟做法,又注重發揮制度效能,充分體現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04問:《條例》對代表產生是怎樣規定的。
答:選舉產生黨代會代表是做好基層黨組織選舉的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嚴格代表條件,嚴格產生程序,嚴格紀律要求,確保了代表整體素質。《條例》總結實踐經驗,對代表選舉產生作出規範。在代表條件方面,強調代表應當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法規,具有履行職責的能力,能反映本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在名額分配方面,明確根據所轄黨組織數量、黨員人數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強調合理分配代表名額,優化代表結構,確保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比例。在產生程序方面,明確從黨支部開始推薦提名,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廣泛聽取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由黨組織集體研究確定代表人選。
05問:《條例》對黨的基層委員會的產生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黨的基層委員會作為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選好委員是配強班子的一項重要措施。《條例》結合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新要求,從有利於推動本單位工作和加強集體領導出發,就委員條件和產生程序、書記和常委會產生、委員增補等作出規範。一是明確委員候選人條件,強調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同時提出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基層黨組織可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這樣既滿足班子結構要求,也體現行業領域特點。二是區分召開黨員大會和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基層委員會委員兩種情形,根據多年來基層實踐做法和工作慣例,就委員人選提出、審查、醞釀等作出具體規定。三是堅持差額選舉,明確基層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的底限要求,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至2人的差額提出。四是貫徹黨章關於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由選舉產生的規定,強調基層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出缺,一般應當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補選。
06問:《條例》對會議選舉的組織實施作了哪些規定。
答:會議選舉是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重要環節,是選舉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條例》總結吸收各地各單位探索積累的實踐經驗,就會議選舉的組織實施作出具體規定。比如,在會議條件方面,明確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不少於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在候選人介紹方面,明確選舉前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者大會主席團應當以適當方式就候選人情況,向選舉人作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作出負責的答覆。在寫票投票方面,明確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票上的代表和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在當選要求方面,規定差額預選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列為正式候選人,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始得當選。在報告得票情況方面,堅持全面準確反映選票選項內容,反映黨員、代表選擇情況,保障黨員、代表知情權,規定報告得票情況包括得贊成票、不贊成票、棄權票和另選他人等。
07問:《條例》如何落實和體現「黨的全面領導」的要求。
答:黨中央要求,各級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選舉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謀劃,精心組織,全程把關。《條例》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將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始終,體現在選舉工作各環節各方面。比如,在人選產生方面,規定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加強審核把關,對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基層審查,對代表產生程序和資格由上屆黨委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規定由上屆委員會提出的黨總支、黨支部、黨委和紀委委員和書記、副書記人選,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在呈報審批方面,明確規定時間內,將大會請示、人事方案請示呈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明確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在紀律監督方面,明確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的領導,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對違反黨章和條例規定的嚴肅問責等。
08問:如何抓好《條例》的貫徹執行。
答:法規制度出台後,關鍵在於執行。黨中央對學習、貫徹落實《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黨委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問責,確保《條例》落到實處。要認真抓好《條例》解讀,強化黨組織書記和黨務骨幹培訓,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全面掌握《條例》內容,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和其他基層單位設立的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含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以及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第三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當按期進行換屆選舉。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當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四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一般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人數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五條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被依法留置、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第六條選舉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者不選舉某個人。
第二章代表的產生。
第七條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具有履行職責的能力,能反映本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
第八條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具體名額由召集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組織按照有利於黨員了解和直接參與黨內事務,有利於討論決定問題的原則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代表名額的分配根據所轄黨組織數量、黨員人數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優化代表結構,確保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比例。
大型國有企業、高等學校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其二級企業、直屬單位黨組織隸屬其他地方或者單位黨組織,且黨員人數較多的,可以適當分配一定代表名額。
第九條代表候選人的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
第十條代表產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從黨支部開始推薦提名。根據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
(二)選舉單位就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採取適當方式加強審核把關,可以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三)選舉單位研究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審查。
(四)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根據多數選舉人的意見確定候選人,進行選舉。
第十一條上屆黨的委員會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資格進行審查。
代表的產生不符合規定程序的,應當責成原選舉單位重新進行選舉;代表不具備資格的,應當責成原選舉單位撤換。
代表資格審查小組應當向黨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審查情況。經審查通過後的代表,獲得正式資格。
第三章委員會的產生。
第十二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
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黨的基層組織,其委員候選人的條件,根據黨中央精神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
第十三條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
第十四條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組織黨員醞釀確定候選人,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
第十五條黨的基層委員會和經批准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產生,召開黨員大會的,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根據所轄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組織黨員醞釀確定候選人,提交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根據所轄多數黨組織的意見提出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提請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由大會主席團提交各代表團(組)醞釀討論,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候選人,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十六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
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進行選舉。
第十七條經批准設立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會,其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至2人的差額提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
第十八條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出缺,一般應當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補選。
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
第四章選舉的實施。
第十九條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不少於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第二十條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大會主席團成員由上屆黨的委員會或者各代表團(組)從代表中提名,經全體代表醞釀討論,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
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由大會主席團指定1名新選出的委員主持;召開黨員大會的,由上屆委員會推薦1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
第二十一條選舉前,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者大會主席團應當以適當方式將候選人的簡歷、工作實績和主要優缺點向選舉人作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作出負責的答覆。根據選舉人的要求,可以組織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面,回答選舉人提出的問題。
第二十二條選舉設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
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的監票人,由全體黨員或者各代表團(組)從不是候選人的黨員或者代表中推選,經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或者大會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
委員會選舉的監票人,從不是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委員中推選,經全體委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三條選舉設計票人。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第二十四條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代表和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
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由本人委託非候選人按照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或者代表不能委託他人代為投票。
第二十五條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者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第二十六條投票結束後,監票人、計票人應當將投票人數、發出選票數和收回選票數加以核對,作出記錄,由監票人簽字並報告被選舉人的得票數。
第二十七條選舉收回的選票數,等於或者少於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於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當重新選舉。
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者少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第二十八條實行差額預選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方可列為正式候選人。
第二十九條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始得當選。
獲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數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再次投票,得贊成票多的當選。
獲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或者大會主席團決定,也可以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第三十條被選舉人得票情況,包括得贊成票、不贊成票、棄權票和另選他人等,預選時由監票人向上屆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報告,正式選舉時由監票人向選舉人報告。
第三十一條當選人名單由會議主持人向選舉人宣布。
當選的黨員代表大會代表、委員會委員,其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當選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其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
第五章呈報審批。
第三十二條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召開黨員大會的,一般提前1個月報批;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一般提前4個月報批。
第三十三條新一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一般於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1個月前,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
第三十四條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紀律檢查委員會選出的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經同級黨的委員會通過後,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六章紀律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的領導,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以及換屆工作紀律要求,強化制度意識、嚴格制度執行、維護制度權威,引導黨員和代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保證選舉工作平穩有序。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禁拉幫結派、拉票賄選、跑風漏氣等非組織行為,嚴防黑惡勢力、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干擾破壞選舉,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由上級黨的委員會及其組織部門和上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監督實施,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工作內容。
第三十七條在選舉中,凡有違反黨章和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必須認真查處,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對有關黨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
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八條選舉單位應當根據本條例制定選舉辦法,經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第三十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黨的基層組織的選舉,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條例的精神作出規定。
第四十條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條例解讀。
01問:制定《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黨章規定,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黨內選舉制度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條例》是規範基層黨組織選舉的重要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規範完善黨內選舉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動了基層黨組織建設。目前,全國有46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廣泛分布在各領域各方面,量大面廣、層級不同、類型多樣,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隨著形勢發展變化,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挑戰,需要重新制定《條例》。根據黨中央部署,中央組織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紮實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條例》制定工作。
《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是新時代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發揚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規範基層黨組織選舉,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02問:《條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麼原則?
答:我們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特別是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規範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在《條例》制定過程中,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嚴肅紀律要求。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對黨員的教育引導作用。四是堅持與其他黨內法規相銜接,體現黨內法規的嚴密性。五是堅持貼近基層實際,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
03問:《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答:《條例》共7章41條,主要包括:第一章「總則」,明確《條例》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等,強調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第二章「代表的產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代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有效經驗,對代表名額分配、資格條件、產生程序等作出規定。第三章「委員會的產生」,重點對不同領域、類型和層級黨的基層組織的委員資格條件提出原則性要求,強調發揮上級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第四章「選舉的實施」,主要就會議條件、候選人介紹、選舉有效及有效票界定、報告得票情況等作出規定。第五章「呈報審批」,對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請示、人事安排方案請示和選舉結果報批等作出規定。第六章「紀律和監督」,強調嚴肅基層黨組織選舉紀律,明確執行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工作內容。第七章「附則」,明確解釋權歸屬等。
《條例》既深入貫徹黨中央最新精神,又積極回應基層實踐需求;既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又堅持求解思維、優解思維,提出務實管用的措施;既注意總結固化以往成熟做法,又注重發揮制度效能,充分體現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04問:《條例》對代表產生是怎樣規定的。
答:選舉產生黨代會代表是做好基層黨組織選舉的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嚴格代表條件,嚴格產生程序,嚴格紀律要求,確保了代表整體素質。《條例》總結實踐經驗,對代表選舉產生作出規範。在代表條件方面,強調代表應當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法規,具有履行職責的能力,能反映本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在名額分配方面,明確根據所轄黨組織數量、黨員人數和代表具有廣泛性的原則確定,強調合理分配代表名額,優化代表結構,確保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比例。在產生程序方面,明確從黨支部開始推薦提名,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廣泛聽取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由黨組織集體研究確定代表人選。
05問:《條例》對黨的基層委員會的產生作出了哪些規定。
答:黨的基層委員會作為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選好委員是配強班子的一項重要措施。《條例》結合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新要求,從有利於推動本單位工作和加強集體領導出發,就委員條件和產生程序、書記和常委會產生、委員增補等作出規範。一是明確委員候選人條件,強調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同時提出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基層黨組織可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這樣既滿足班子結構要求,也體現行業領域特點。二是區分召開黨員大會和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基層委員會委員兩種情形,根據多年來基層實踐做法和工作慣例,就委員人選提出、審查、醞釀等作出具體規定。三是堅持差額選舉,明確基層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的底限要求,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比應選人數多1至2人的差額提出。四是貫徹黨章關於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由選舉產生的規定,強調基層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出缺,一般應當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補選。
06問:《條例》對會議選舉的組織實施作了哪些規定。
答:會議選舉是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重要環節,是選舉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條例》總結吸收各地各單位探索積累的實踐經驗,就會議選舉的組織實施作出具體規定。比如,在會議條件方面,明確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不少於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在候選人介紹方面,明確選舉前選舉單位的黨組織或者大會主席團應當以適當方式就候選人情況,向選舉人作出實事求是的介紹,對選舉人提出的詢問作出負責的答覆。在寫票投票方面,明確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票上的代表和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排列,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按照上級黨組織批准的順序排列。在當選要求方面,規定差額預選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列為正式候選人,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始得當選。在報告得票情況方面,堅持全面準確反映選票選項內容,反映黨員、代表選擇情況,保障黨員、代表知情權,規定報告得票情況包括得贊成票、不贊成票、棄權票和另選他人等。
07問:《條例》如何落實和體現「黨的全面領導」的要求。
答:黨中央要求,各級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選舉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謀劃,精心組織,全程把關。《條例》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將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始終,體現在選舉工作各環節各方面。比如,在人選產生方面,規定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加強審核把關,對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基層審查,對代表產生程序和資格由上屆黨委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規定由上屆委員會提出的黨總支、黨支部、黨委和紀委委員和書記、副書記人選,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在呈報審批方面,明確規定時間內,將大會請示、人事方案請示呈報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黨組織審批;明確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在紀律監督方面,明確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選舉工作的領導,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對違反黨章和條例規定的嚴肅問責等。
08問:如何抓好《條例》的貫徹執行。
答:法規制度出台後,關鍵在於執行。黨中央對學習、貫徹落實《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黨委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問責,確保《條例》落到實處。要認真抓好《條例》解讀,強化黨組織書記和黨務骨幹培訓,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全面掌握《條例》內容,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人注目,總結全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應用,是引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決定了我們舉什麼旗幟,走什麼路的根本方向,充分體現了志向不變的政治力量,深刻明確了實現什麼樣的發展,如何實現發展的根本任務,充分體現了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深刻明確了為誰,依賴誰的根本宗旨,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公僕感情,深刻明確了推進什麼樣的改革,以什麼樣的精神狀態推進改革的根本動力,充分體現了敢於負責的勇氣指揮策略,深刻明確了建設什麼樣的黨,如何建設黨的根本保證了自己的擔心?
學習理解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行動與習近平同志核心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標齊全,真正切實工作,著眼於事業發展選擇順管好乾部,堅持鞏固基礎,大力集中才能,加強組織部門自身建設。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決定了我們舉什麼旗幟,走什麼路的根本方向,充分體現了志向不變的政治力量,深刻明確了實現什麼樣的發展,如何實現發展的根本任務,充分體現了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深刻明確了為誰,依賴誰的根本宗旨,充分體現了人民至上的公僕感情,深刻明確了推進什麼樣的改革,以什麼樣的精神狀態推進改革的根本動力,充分體現了敢於負責的勇氣指揮策略,深刻明確了建設什麼樣的黨,如何建設黨的根本保證了自己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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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戰決勝階段,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論述,對於戰勝各種艱難險阻,堅忍不拔向著既定目標前進,奮力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的偉大勝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中國人民的共同期盼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向人民、向歷史作出的莊嚴承諾,是14億中國人民的共同期盼。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們黨都根據人民意願和事業發展需要,提出富有感召力的奮鬥目標,團結帶領人民共同奮鬥。
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首先用小康來詮釋中國現代化,明確提出到20世紀末「在中國建立一個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黨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紀末要使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黨的十三大提出經濟建設「三步走」戰略。黨的十五大把「三步走」戰略進一步具體化。經過不懈努力,到20世紀末,我國勝利實現「三步走」戰略的前兩步目標。黨的十六大作出「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的判斷,並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為到今年的奮鬥目標,要求在本世紀頭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在黨的十六大以後10年發展成就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目標,作出新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並居於引領位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出並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力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奮力打贏脫貧攻堅這場硬仗,加強美麗中國建設,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朝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紮實邁進。
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基礎上,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的奮鬥目標,要求全黨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又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重要更難做到的是「全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強調的不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難做到的是『全面』。」強調「全面」,集中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系統思考和整體謀劃。
全面小康是「五位一體」全面進步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領域要全面,是「五位一體」全面進步。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發展,就能更好推動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民生問題是影響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突出因素,發展不全面的問題很大程度上也表現在不同社會群體的民生保障方面。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注重機會公平,持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全面小康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區域要全面,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努力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不僅要縮小國內生產總值總量和增長速度的差距,而且要縮小居民收入水平、基礎設施通達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
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發展差距較大,生產力發展水平層次多,不可能實現同一水平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就全國而言的,而不是每個地區、每個人都達到同一水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既堅持一定標準,又防止好高騖遠;既緊盯今年這一重要時間節點,又立足於打基礎、謀長遠、見成效。
打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
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個時跨本世紀頭20年的奮鬥歷程到了需要一鼓作氣向終點線衝刺的歷史時刻。」黨的十九大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明確規劃和部署,強調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特別是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預判風險所在是防範風險的前提,把握風險走向是謀求戰略主動的關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改革的關鍵階段、問題的顯現階段、矛盾的多發階段,必須把防風險擺在突出位置,著力破解各種矛盾和問題,堅持標本兼治,注重完善體制機制,防範化解風險。加強風險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範「黑天鵝」「灰犀牛」。防止外部風險演化為內部風險,防止經濟金融風險演化為政治社會風險,防止個體風險演化為系統性風險,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環境。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貧困地區長期貧困,面貌長期得不到改變,群眾生活長期得不到明顯提高,那就沒有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那也不是社會主義。」在領導脫貧攻堅的實踐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提出脫貧攻堅的目標任務,這就是到今年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脫貧攻堅的基本方略,這就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習近平總書記科學指引脫貧攻堅的前進方向,在脫貧攻堅初期,強調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加強頂層設計,提供製度保障;在脫貧攻堅中期,要求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貧困堡壘,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加強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數字脫貧、虛假脫貧;在脫貧攻堅後期,強調防止脫貧摘帽後鬆勁懈怠,做到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把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擺到更加重要位置。
環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保護生態環境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良好生態環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體現,是人民群眾的共有財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我們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征程上的重要里程碑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征程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彰顯人類社會邁向文明進步繁榮發展的中國智慧和中國貢獻。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實現中華民族發展史上消除絕對貧困的偉大壯舉。千百年來,豐衣足食一直是人民群眾的追求和願望。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逐步啟動大規模、有計劃、有組織的扶貧開發,創造了舉世矚目的減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把脫貧攻堅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脫貧攻堅力度之大、規模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中華民族千百年來存在的絕對貧困問題,將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中歷史性地得到解決。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邁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實現中國夢,第一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些重要論述表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中國夢的階段性目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中具有重要歷史地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於順利開啟新征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承上啟下的重大意義。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開闢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的嶄新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任務,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強調「現代化的本質是人的現代化」,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現代化建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發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是走「中國式的現代化」道路結出的豐碩成果,為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中國人民的共同期盼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向人民、向歷史作出的莊嚴承諾,是14億中國人民的共同期盼。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們黨都根據人民意願和事業發展需要,提出富有感召力的奮鬥目標,團結帶領人民共同奮鬥。
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首先用小康來詮釋中國現代化,明確提出到20世紀末「在中國建立一個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黨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紀末要使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黨的十三大提出經濟建設「三步走」戰略。黨的十五大把「三步走」戰略進一步具體化。經過不懈努力,到20世紀末,我國勝利實現「三步走」戰略的前兩步目標。黨的十六大作出「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的判斷,並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為到今年的奮鬥目標,要求在本世紀頭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在黨的十六大以後10年發展成就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目標,作出新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並居於引領位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出並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力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奮力打贏脫貧攻堅這場硬仗,加強美麗中國建設,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朝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紮實邁進。
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基礎上,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的奮鬥目標,要求全黨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又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重要更難做到的是「全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強調的不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難做到的是『全面』。」強調「全面」,集中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系統思考和整體謀劃。
全面小康是「五位一體」全面進步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領域要全面,是「五位一體」全面進步。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發展,就能更好推動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民生問題是影響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突出因素,發展不全面的問題很大程度上也表現在不同社會群體的民生保障方面。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注重機會公平,持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全面小康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全面小康覆蓋的區域要全面,是城鄉區域共同的小康。努力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不僅要縮小國內生產總值總量和增長速度的差距,而且要縮小居民收入水平、基礎設施通達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
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發展差距較大,生產力發展水平層次多,不可能實現同一水平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就全國而言的,而不是每個地區、每個人都達到同一水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既堅持一定標準,又防止好高騖遠;既緊盯今年這一重要時間節點,又立足於打基礎、謀長遠、見成效。
打好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
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個時跨本世紀頭20年的奮鬥歷程到了需要一鼓作氣向終點線衝刺的歷史時刻。」黨的十九大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明確規劃和部署,強調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特別是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預判風險所在是防範風險的前提,把握風險走向是謀求戰略主動的關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改革的關鍵階段、問題的顯現階段、矛盾的多發階段,必須把防風險擺在突出位置,著力破解各種矛盾和問題,堅持標本兼治,注重完善體制機制,防範化解風險。加強風險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範「黑天鵝」「灰犀牛」。防止外部風險演化為內部風險,防止經濟金融風險演化為政治社會風險,防止個體風險演化為系統性風險,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環境。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貧困地區長期貧困,面貌長期得不到改變,群眾生活長期得不到明顯提高,那就沒有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那也不是社會主義。」在領導脫貧攻堅的實踐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提出脫貧攻堅的目標任務,這就是到今年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脫貧攻堅的基本方略,這就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習近平總書記科學指引脫貧攻堅的前進方向,在脫貧攻堅初期,強調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加強頂層設計,提供製度保障;在脫貧攻堅中期,要求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貧困堡壘,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加強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數字脫貧、虛假脫貧;在脫貧攻堅後期,強調防止脫貧摘帽後鬆勁懈怠,做到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把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擺到更加重要位置。
環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保護生態環境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良好生態環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體現,是人民群眾的共有財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我們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更加自覺地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征程上的重要里程碑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征程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彰顯人類社會邁向文明進步繁榮發展的中國智慧和中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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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邁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實現中國夢,第一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些重要論述表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實現中國夢的階段性目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中具有重要歷史地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於順利開啟新征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承上啟下的重大意義。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將開闢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的嶄新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任務,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強調「現代化的本質是人的現代化」,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現代化建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發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是走「中國式的現代化」道路結出的豐碩成果,為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