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各地規定不同.以下是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供參考:第二條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第三條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第四條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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