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公務員招錄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詳細年齡界定時間節點以2016年天津市招錄公務員考試公告為例: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後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不放寬.3、詳細要求以當年招錄公務員考試公告以及職位表要求為準。
@zh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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