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所在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或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常住戶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貧困地區連續就讀,並有貧困地區高中三年學籍。
2、凡報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填報志願前,持本人戶籍、學籍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縣級招生辦辦理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確認手續。
2、凡報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填報志願前,持本人戶籍、學籍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縣級招生辦辦理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確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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