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委對反饋意見整改的重視情況及採取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接到縣委印發的《關於對四都鎮黨委巡察情況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後,我鎮高度重視,於9月27日召開班子會研究部署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並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蔡祥瑞為組長、鎮長沈淮桂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整改工作的協調和跟蹤督辦。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為推動整改任務的細化落實到位,確保整改工作的順利完成,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我鎮針對反饋意見,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了《四都鎮關於落實縣委第四輪巡察一組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任務分解方案》,提交鎮班子會研究通過後,以黨委紅頭文件下發到鎮直各單位和各村(居),對整改任務進行再細化、再分解,明確了整改內容、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及完成時限,並多次在班子會上對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布置。
(三)加強督查,保證效果。為確保各項整改工作的落實,我鎮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鎮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建責任的重要檢驗,要求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每15天彙報整改工作情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跟蹤督辦,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偏慢的問題及時跟蹤督促,確保在整改期限內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關於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持之以恆抓好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同時,加大重大項目推進力度,明確項目責任分工,加快各項目實施進度。目前,2014年度海堤加固項目詔安縣四都鎮東葛頭海堤工程已於2017年6月完工投入使用,並於2017年12月進行完工驗收。
2、關於對縣審計局、省委巡視、縣委巡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
(1)2014年審計之後,對白條報賬問題雖有整改,但2015年後仍存在用收款收據報支現象。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收款收據、送貨單等自製憑證不得報銷;嚴禁白條報支任何費用。並召集相關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培訓,提升財務人員業務水平,杜絕出現白條、收款收據報支現象。
(2)對鎮幹部吳某長期不在崗問題處置不及時。
整改情況:我鎮已於2016年7月完成吳某的全部解聘手續。制定出台《四都鎮防治幹部職工「吃空餉」問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管理,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同時主動開展自查工作,經自查,單位內不存在「吃空餉」人員。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關於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機關黨支部關於規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三會一課」學習制度》,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組織各村黨支部組織委員和機關黨支部各小組組長進行專題教育學習,規範機關黨支部大會流程、議論內容及小組會議程序,杜絕出現會議內容「假大空」和抄襲的現象。
2、關於黨員日常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1)對發展黨員工作不夠重視,對黨員申報材料把關不嚴、審核不到位。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關於做好2017年發展黨員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各下屬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責任人進行業務培訓,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漳州市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工作制度,提升業務能力。同時要求各下屬黨組織要嚴格按照規定開展發展黨員工作,確保發展黨員程序合法合規。我鎮將堅持執行「雙預審」要求,確定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必須通過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雙重審核,嚴把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關、材料關。
(2)黨員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聯黨員。
整改情況:存在的2名失聯黨員我鎮已於2017年2月按要求做出停止黨籍處理,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我鎮將以「三會一課」、繳納黨費等黨內生活為抓手,嚴格對照相關制度抓好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對「不在組織、不像黨員、不起作用、不守規矩」的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管理失責的黨組織,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依託省「黨員e家」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黨員花名冊,進一步規範黨員組織關係管理。
3、關於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問題突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以2016年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結果為依據,要求所有存在欠繳、少繳黨費現象的黨員繳清黨費,該項工作已於2017年6月完成,共207名黨員補繳黨費6.7836萬元,全部補繳黨費已上繳縣委組織部;鎮直機關黨支部黨費已於2016年8月起由本人上交黨支部,不再由鎮政府工資代扣;制定出台《四都鎮黨委黨費收繳管理制度》,明確黨費收繳管理相關要求、程序,同時,組織各下屬黨組織黨費收繳管理工作責任人進行集中學習,提升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關於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
(1)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淡薄,沒能真正擔負起對分管工作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管責任。
整改情況:召開「四都鎮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部署會」,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切實提高鎮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識,進一步抓好主體責任工作;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增強「一崗雙責」責任意識,加強分管工作和下屬單位的監管責任,加強日常黨風廉政教育,落實對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廉政提醒談話工作23人次,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黨風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四都鎮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在村級集體財務、村級集體招投標、村級集體合同等「三資」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等規範文件,要求各村嚴格按制度執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提升監督水平和業務水平。加強對村級集體財務、村級項目實施等工作的監督,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2、關於執行落實「三重一大」制度不嚴的問題。
整改情況:組織鎮黨政班子成員對「三重一大」制度進行學習。我鎮將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嚴格執行集體決策相關規定。
3、關於鎮紀委對重點崗位廉潔風險把控不嚴,缺乏有效監督的問題。
(1)2013年-2016年,四年期間共有鎮、村35名幹部被立案處分,個別村幹部受黨紀處分後還被重用到重要崗位。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杜絕幹部受黨紀處分後限制期內仍被重用到重要崗位的現象。
(2)對「三個中心」及村級財務管理缺乏有效監督。
整改情況:督促「三個中心」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各村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進行培訓,提升日常監督水平。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於公務接待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工作的補充通知》(詔委辦[2017]113號)文件,制定出台《四都鎮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規定公務接待需由派出單位發出公函,公函應明確內容、行程、人員和需協助安排的食宿標準,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予接待;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科級及以下60元/人,科級以上80元/人,客商100元/人,接待方工作人員人數應控制在來賓的50%以內。
2、關於購買土特產費用較大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物品採購制度》,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購買土特產。
3、關於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有關規定,我鎮全面開展津補貼自查工作,並制定《財務管理制度》,津補貼的發放嚴格遵照上級有關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目前,我鎮已完成自查工作,共自查出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合計388893元,其中,鎮應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共計24160元,村應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共計364733元(鎮級已全部清退)。目前已完成清退374593元,剩餘14300元因清退對象在監服刑尚無法追繳。
(五)選人用人不規範方面。
1、關於用人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組織鎮黨政班子成員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等文件規定進行學習。我鎮將進一步加強與縣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嚴格遵守上級相關規定,確保不發生違規任命幹部現象。
2、關於臨時人員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對全鎮臨時人員管理進行全面排查,對業務工作大量減少的計生部門返聘臨時工林某進行清退。要求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對臨時人員的聘用、解聘需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各班子成員、各部門不得擅自決定。同時,鎮黨委將對照《四都鎮嚴防幹部職工「吃空餉」長效機制》要求,進一步加強臨時人員管理,在發現長期不在崗或其他不適宜繼續聘用的臨時人員時,及時進行清退。
(六)其他方面。
1、關於資產處置不合規、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和《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合同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進一步規範村級資產管理。
2、關於資金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1)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
整改情況:我鎮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嚴格按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借款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詔安縣海利水產公司向我鎮借款。針對該筆借款,我鎮已多次向詔安縣海利水產公司發出催款通知書對該筆款項進行催討,並於2017年9月18日向詔安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詔安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償還該筆借款,目前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同意對連帶清償責任的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縣第四自來水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拍賣,詔安縣水利局已經依照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委託第三方對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進行評估,待評估結果出來後,我鎮將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兼并收購工作。
(2)撥付給外單位資金名目不實;(3)財務報銷不規範。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經費報銷必須出具合法的、真實的原始憑證,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證明、鎮長簽字審批。關於工程項目的報支必須做到手續齊全(合同、結算、驗收),且必須要通過銀行轉賬。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收款收據、送貨單等自製憑證不得報銷;發票要有單位名稱,項目內容應清楚明了,票面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票據必須有收款人簽章、填制單位蓋章;報銷單據不得塗改和挖補,發票報銷時間不得超過開具時間180天,凡有此類情況一律不予受理。嚴禁白條報支任何費用。
(4)村級超限額庫存現金。
整改情況:根據《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要求庫存現金3000元以上存入銀行。對各村是否存在大額現金庫存進行自查,對存在超額庫存現金的6個村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談話提醒12次。截止目前,除1個村因為征地工作需要,仍存在庫存現金較多的實際情況外,其餘5個村已將超限額庫存現金的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到位。
(5)村級違規支出項目多。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村級財務管理業務培訓,規範村集體財務支出,對村級財務報支把關審核不嚴的鎮「三個中心」3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6)從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馬城村存在高息借貸問題。
整改情況: 馬城村已於2014年12月將所借款項還清。根據《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加強對村級財務監督,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杜絕高息借貸行為的發生。
3、關於鎮政府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
(1)重大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
整改情況:從2017年8月開始,我鎮要求工程項目建設相關責任人根據相關文件制度要求,前期建設項目均必須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完成前期立項工作,並委託有資質的公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開工施工項目要積極和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儘快完成項目建設和內業資料歸檔並組織驗收;已完工項目均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完成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我鎮將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規範工程管理。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問題的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2)。
整改情況:從2016年4月開始我鎮政府性投資小規模工程嚴格按照詔委辦[2016]18號文件執行。鎮投標中心和鎮紀委加強對招標活動的管理與監督,確保各個流程依法依規。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10萬元以上小額項目未公開招投標(或比選)問題的1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關於村級建設工程存在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工程項目管理專題培訓會」,對基點領導、駐村黨風監督員、村主幹及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如何規範村級工程項目的管理,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規範和監督管理,維護村級集體經濟利益,從源頭上把握風險防控和防止腐敗,確保項目的實施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為擴大巡察整改震懾成效,使巡察整改成效內化於心,外化於形,讓各主要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透徹認識工程項目建設的各項規定,程序,手續。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問題的村級工程項目的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關於「三個中心」對村級集體「三資」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1)對村級項目招投標監管缺失,造成較多違規發包、擅自增加工程量、虛報項目等違規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規範和監督管理,維護村級集體經濟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對村級合同審核把關缺失。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組織相關業務人員對如何規範制定村級合同,做好合同分類、登記、備案及存檔等工作進行培訓。加強村級合同審核把關力度,維護村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穩定農村經濟秩序,確保合同的合法、真實、公平、有效。
(3)對村級財務把關不嚴,造成村級大額現金庫存等違規問題。
整改情況:村級財務管理嚴格按照《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執行,加強村級財務把關力度,規範庫存現金管理,要求各村報賬員月底結賬時盤點庫存現金,並與現金日記賬核對,代理會計每月檢查一次村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對各村是否存在大額現金庫存進行自查,對存在超額庫存現金的6個村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談話提醒。截止目前,除1個村因為征地工作需要,仍存在庫存現金較多的實際情況外,其餘5個村將超限額庫存現金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到位。此外,對存在問題的1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6、關於落實惠民政策過程中,存在個別村幹部優親厚友現象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在巡察反饋後,組織相關部門,擴大自查範圍,全面鋪開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對全鎮低保戶、特困戶進行全面核查,目前,我鎮發現疑似優親厚友現象5個,已核實整改5個,清退違規領取造福工程補助金1.8萬元,並對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7、關於農村建房監管缺失,違建問題突出,信訪件次較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深化「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四都鎮關於開展「無違建」提升鞏固創建計劃》、《四都鎮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村建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並於10月30日召開全鎮各村主任及土地建設管理員會議進行傳達布置,逐步推進「兩違」綜合治理,規範個人建房審批流程,完善農村建房報備審批制度,加強「兩違」日常巡查,加大宣傳力度,鞏固提升「兩違」治理成效。同時加大農村建房引發的信訪與訴求化解力度,由鎮分管領導牽頭,土地所、建設所及基點幹部參與積極化解有關矛盾糾紛。
8、關於幹部作風建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
整改情況:召開「四都鎮加強作風建設工作推進會」,強調要持之以恆的抓好作風建設,要求全鎮幹部職工要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嚴格執行紀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的發生。
三、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對未完成整改事項的說明。
1、關於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
目前,針對該筆借款,我鎮已多次向海利水產公司發出催款通知書對該筆款項進行催討,並於2017年9月18日向詔安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詔安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償還該筆借款,目前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同意對連帶清償責任的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縣第四自來水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拍賣。詔安縣水利局已經依照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委託第三方對進行評估。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關於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
待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評估結果出來後,我鎮將切實履行回收主體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兼并收購工作。
一、黨委對反饋意見整改的重視情況及採取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接到縣委印發的《關於對四都鎮黨委巡察情況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後,我鎮高度重視,於9月27日召開班子會研究部署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並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蔡祥瑞為組長、鎮長沈淮桂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整改工作的協調和跟蹤督辦。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為推動整改任務的細化落實到位,確保整改工作的順利完成,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我鎮針對反饋意見,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了《四都鎮關於落實縣委第四輪巡察一組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任務分解方案》,提交鎮班子會研究通過後,以黨委紅頭文件下發到鎮直各單位和各村(居),對整改任務進行再細化、再分解,明確了整改內容、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及完成時限,並多次在班子會上對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布置。
(三)加強督查,保證效果。為確保各項整改工作的落實,我鎮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鎮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建責任的重要檢驗,要求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每15天彙報整改工作情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跟蹤督辦,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偏慢的問題及時跟蹤督促,確保在整改期限內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關於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持之以恆抓好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同時,加大重大項目推進力度,明確項目責任分工,加快各項目實施進度。目前,2014年度海堤加固項目詔安縣四都鎮東葛頭海堤工程已於2017年6月完工投入使用,並於2017年12月進行完工驗收。
2、關於對縣審計局、省委巡視、縣委巡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
(1)2014年審計之後,對白條報賬問題雖有整改,但2015年後仍存在用收款收據報支現象。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收款收據、送貨單等自製憑證不得報銷;嚴禁白條報支任何費用。並召集相關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培訓,提升財務人員業務水平,杜絕出現白條、收款收據報支現象。
(2)對鎮幹部吳某長期不在崗問題處置不及時。
整改情況:我鎮已於2016年7月完成吳某的全部解聘手續。制定出台《四都鎮防治幹部職工「吃空餉」問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管理,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同時主動開展自查工作,經自查,單位內不存在「吃空餉」人員。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關於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機關黨支部關於規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三會一課」學習制度》,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組織各村黨支部組織委員和機關黨支部各小組組長進行專題教育學習,規範機關黨支部大會流程、議論內容及小組會議程序,杜絕出現會議內容「假大空」和抄襲的現象。
2、關於黨員日常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1)對發展黨員工作不夠重視,對黨員申報材料把關不嚴、審核不到位。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關於做好2017年發展黨員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各下屬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責任人進行業務培訓,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漳州市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工作制度,提升業務能力。同時要求各下屬黨組織要嚴格按照規定開展發展黨員工作,確保發展黨員程序合法合規。我鎮將堅持執行「雙預審」要求,確定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必須通過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雙重審核,嚴把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關、材料關。
(2)黨員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聯黨員。
整改情況:存在的2名失聯黨員我鎮已於2017年2月按要求做出停止黨籍處理,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我鎮將以「三會一課」、繳納黨費等黨內生活為抓手,嚴格對照相關制度抓好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對「不在組織、不像黨員、不起作用、不守規矩」的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管理失責的黨組織,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依託省「黨員e家」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黨員花名冊,進一步規範黨員組織關係管理。
3、關於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問題突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以2016年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結果為依據,要求所有存在欠繳、少繳黨費現象的黨員繳清黨費,該項工作已於2017年6月完成,共207名黨員補繳黨費6.7836萬元,全部補繳黨費已上繳縣委組織部;鎮直機關黨支部黨費已於2016年8月起由本人上交黨支部,不再由鎮政府工資代扣;制定出台《四都鎮黨委黨費收繳管理制度》,明確黨費收繳管理相關要求、程序,同時,組織各下屬黨組織黨費收繳管理工作責任人進行集中學習,提升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關於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
(1)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淡薄,沒能真正擔負起對分管工作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管責任。
整改情況:召開「四都鎮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部署會」,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切實提高鎮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識,進一步抓好主體責任工作;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增強「一崗雙責」責任意識,加強分管工作和下屬單位的監管責任,加強日常黨風廉政教育,落實對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廉政提醒談話工作23人次,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黨風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四都鎮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到位,在村級集體財務、村級集體招投標、村級集體合同等「三資」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等規範文件,要求各村嚴格按制度執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提升監督水平和業務水平。加強對村級集體財務、村級項目實施等工作的監督,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2、關於執行落實「三重一大」制度不嚴的問題。
整改情況:組織鎮黨政班子成員對「三重一大」制度進行學習。我鎮將認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嚴格執行集體決策相關規定。
3、關於鎮紀委對重點崗位廉潔風險把控不嚴,缺乏有效監督的問題。
(1)2013年-2016年,四年期間共有鎮、村35名幹部被立案處分,個別村幹部受黨紀處分後還被重用到重要崗位。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杜絕幹部受黨紀處分後限制期內仍被重用到重要崗位的現象。
(2)對「三個中心」及村級財務管理缺乏有效監督。
整改情況:督促「三個中心」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各村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進行培訓,提升日常監督水平。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於公務接待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工作的補充通知》(詔委辦[2017]113號)文件,制定出台《四都鎮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規定公務接待需由派出單位發出公函,公函應明確內容、行程、人員和需協助安排的食宿標準,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予接待;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科級及以下60元/人,科級以上80元/人,客商100元/人,接待方工作人員人數應控制在來賓的50%以內。
2、關於購買土特產費用較大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物品採購制度》,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購買土特產。
3、關於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有關規定,我鎮全面開展津補貼自查工作,並制定《財務管理制度》,津補貼的發放嚴格遵照上級有關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目前,我鎮已完成自查工作,共自查出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合計388893元,其中,鎮應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共計24160元,村應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共計364733元(鎮級已全部清退)。目前已完成清退374593元,剩餘14300元因清退對象在監服刑尚無法追繳。
(五)選人用人不規範方面。
1、關於用人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組織鎮黨政班子成員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等文件規定進行學習。我鎮將進一步加強與縣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嚴格遵守上級相關規定,確保不發生違規任命幹部現象。
2、關於臨時人員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對全鎮臨時人員管理進行全面排查,對業務工作大量減少的計生部門返聘臨時工林某進行清退。要求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對臨時人員的聘用、解聘需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各班子成員、各部門不得擅自決定。同時,鎮黨委將對照《四都鎮嚴防幹部職工「吃空餉」長效機制》要求,進一步加強臨時人員管理,在發現長期不在崗或其他不適宜繼續聘用的臨時人員時,及時進行清退。
(六)其他方面。
1、關於資產處置不合規、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和《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合同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進一步規範村級資產管理。
2、關於資金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1)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
整改情況:我鎮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嚴格按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借款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詔安縣海利水產公司向我鎮借款。針對該筆借款,我鎮已多次向詔安縣海利水產公司發出催款通知書對該筆款項進行催討,並於2017年9月18日向詔安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詔安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償還該筆借款,目前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同意對連帶清償責任的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縣第四自來水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拍賣,詔安縣水利局已經依照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委託第三方對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進行評估,待評估結果出來後,我鎮將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兼并收購工作。
(2)撥付給外單位資金名目不實;(3)財務報銷不規範。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財務管理制度(試行)》,要求經費報銷必須出具合法的、真實的原始憑證,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證明、鎮長簽字審批。關於工程項目的報支必須做到手續齊全(合同、結算、驗收),且必須要通過銀行轉賬。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收款收據、送貨單等自製憑證不得報銷;發票要有單位名稱,項目內容應清楚明了,票面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票據必須有收款人簽章、填制單位蓋章;報銷單據不得塗改和挖補,發票報銷時間不得超過開具時間180天,凡有此類情況一律不予受理。嚴禁白條報支任何費用。
(4)村級超限額庫存現金。
整改情況:根據《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要求庫存現金3000元以上存入銀行。對各村是否存在大額現金庫存進行自查,對存在超額庫存現金的6個村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談話提醒12次。截止目前,除1個村因為征地工作需要,仍存在庫存現金較多的實際情況外,其餘5個村已將超限額庫存現金的問題全部完成整改到位。
(5)村級違規支出項目多。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村級財務管理專題培訓會」,對駐村黨風監督員、各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村級財務管理業務培訓,規範村集體財務支出,對村級財務報支把關審核不嚴的鎮「三個中心」3名會計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6)從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馬城村存在高息借貸問題。
整改情況: 馬城村已於2014年12月將所借款項還清。根據《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加強對村級財務監督,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杜絕高息借貸行為的發生。
3、關於鎮政府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
(1)重大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
整改情況:從2017年8月開始,我鎮要求工程項目建設相關責任人根據相關文件制度要求,前期建設項目均必須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完成前期立項工作,並委託有資質的公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開工施工項目要積極和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儘快完成項目建設和內業資料歸檔並組織驗收;已完工項目均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完成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我鎮將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規範工程管理。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問題的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2)。
整改情況:從2016年4月開始我鎮政府性投資小規模工程嚴格按照詔委辦[2016]18號文件執行。鎮投標中心和鎮紀委加強對招標活動的管理與監督,確保各個流程依法依規。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10萬元以上小額項目未公開招投標(或比選)問題的1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關於村級建設工程存在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召開「四都鎮巡察整改工程項目管理專題培訓會」,對基點領導、駐村黨風監督員、村主幹及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如何規範村級工程項目的管理,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規範和監督管理,維護村級集體經濟利益,從源頭上把握風險防控和防止腐敗,確保項目的實施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為擴大巡察整改震懾成效,使巡察整改成效內化於心,外化於形,讓各主要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透徹認識工程項目建設的各項規定,程序,手續。此外,我鎮已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問題的村級工程項目的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關於「三個中心」對村級集體「三資」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1)對村級項目招投標監管缺失,造成較多違規發包、擅自增加工程量、虛報項目等違規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級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規範和監督管理,維護村級集體經濟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對村級合同審核把關缺失。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村集體合同管理制度(試行)》,組織相關業務人員對如何規範制定村級合同,做好合同分類、登記、備案及存檔等工作進行培訓。加強村級合同審核把關力度,維護村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穩定農村經濟秩序,確保合同的合法、真實、公平、有效。
(3)對村級財務把關不嚴,造成村級大額現金庫存等違規問題。
整改情況:村級財務管理嚴格按照《詔安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及我鎮制定出台的《四都鎮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規定執行,加強村級財務把關力度,規範庫存現金管理,要求各村報賬員月底結賬時盤點庫存現金,並與現金日記賬核對,代理會計每月檢查一次村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對各村是否存在大額現金庫存進行自查,對存在超額庫存現金的6個村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村主幹及報賬員進行談話提醒。截止目前,除1個村因為征地工作需要,仍存在庫存現金較多的實際情況外,其餘5個村將超限額庫存現金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到位。此外,對存在問題的15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6、關於落實惠民政策過程中,存在個別村幹部優親厚友現象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鎮在巡察反饋後,組織相關部門,擴大自查範圍,全面鋪開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對全鎮低保戶、特困戶進行全面核查,目前,我鎮發現疑似優親厚友現象5個,已核實整改5個,清退違規領取造福工程補助金1.8萬元,並對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7、關於農村建房監管缺失,違建問題突出,信訪件次較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台《四都鎮深化「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四都鎮關於開展「無違建」提升鞏固創建計劃》、《四都鎮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村建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並於10月30日召開全鎮各村主任及土地建設管理員會議進行傳達布置,逐步推進「兩違」綜合治理,規範個人建房審批流程,完善農村建房報備審批制度,加強「兩違」日常巡查,加大宣傳力度,鞏固提升「兩違」治理成效。同時加大農村建房引發的信訪與訴求化解力度,由鎮分管領導牽頭,土地所、建設所及基點幹部參與積極化解有關矛盾糾紛。
8、關於幹部作風建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
整改情況:召開「四都鎮加強作風建設工作推進會」,強調要持之以恆的抓好作風建設,要求全鎮幹部職工要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嚴格執行紀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的發生。
三、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對未完成整改事項的說明。
1、關於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
目前,針對該筆借款,我鎮已多次向海利水產公司發出催款通知書對該筆款項進行催討,並於2017年9月18日向詔安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詔安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償還該筆借款,目前福建省詔安縣海利水產有限公司同意對連帶清償責任的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縣第四自來水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拍賣。詔安縣水利局已經依照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委託第三方對進行評估。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關於國有資金外借,存在安全風險的問題。
待詔安縣海利自來水公司評估結果出來後,我鎮將切實履行回收主體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兼并收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