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區紀委旗幟鮮明管黨治黨,保持定力懲貪治腐,持續用力正風肅紀,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黨內政治生態持續不斷優化凈化。全面從嚴治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日,透過現象看本質、抽絲剝繭治根底是進一步推動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對此,**區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際情況,深入分析問題的表現、原因和治理對策,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措施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出台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及考核辦法,督促各級黨組織成立主體辦,層層簽訂責任狀。推行區委常委會「每月一專題」「凡會必提」「紀委書記同級監督」三項制度和領導幹部履責紀實制度。緊盯「關鍵少數」,區紀委書記談話提醒、約談四家班子領導或街道、部門負責人共183人次,紀檢監察機關開展談話函詢63人,誡勉談話10人,對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實行一案雙查,追責黨員領導幹部5人。排查廉政風險點1912個,立行立改,對賬銷號。多管齊下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二)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緊盯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新表現等「四風」頑疾開展專項督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2起,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49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1人,整改清退違規金額39.05萬元。在全市率先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查處11名轉非科級幹部嚴重脫崗、違反組織紀律等問題,黨紀政紀處分10人,全區20多人主動提前或按時退休,辭去公職1人,騰出編制20多個,解決多年來混編用人等老大難問題,市委王乃學書記對此專門作出批示在全區推廣經驗。開展教育系統「**廉教」專項工作,查處教育行業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13個,紀律處分13人。開展「正風肅紀春風行動」,查處工作作風案件14件,發放紀律檢查建議書8份,在廣西日報等媒體刊登信息,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三)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創新辦案機制,實行全員辦案制度和紅黃藍預警制度。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216件,立案319件,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284人,其中科級幹部3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額超過1300萬元,嚴肅查處了張梟傑、黃克彰、麥運莊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區本級自辦案件116件,7個街道辦案159件,案件總數連續三年過百件,遠超**年前五年案件數之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種形態教育處理人數占比92%,第三種形態紀律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人數占比5%,第四種形態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行為立案審查人數占比3%。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為87名反映失實的黨員幹部澄清事實。
(四)打好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組合拳」。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紀理念,開展查處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立案43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3人;開展查處城市執法重點領域「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查處黨員幹部參與「兩違」等問題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人;開展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工作,查處扶貧領域突出問題69起,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64人,集中通報典型案例55起,我區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在全市作交流發言;打響「反腐正風、掃黑除惡」專項治理工作「第一槍」,查處張梟傑(原海西派出所所長)、古連政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張梟傑受到「雙開」處分,2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全社會形成強大震懾,以實際行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構建黨風廉政建設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清風網、紀檢監察微博、微信、簡訊平台,增強傳播力。組織黨員幹部觀看警示教育片《廣西三起縣級扶貧辦主任嚴重違紀案件警示錄》等90餘場,參加旁聽庭審240餘人次,通報各類案例36批122起。組織擬提拔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考試14批107人次。成立紀檢監察信息中心,報送信息323篇,市級以上媒體採用294篇。培育高菜村黨風廉政建設示範點、赤西村廉政文化廣場、**區六小「**廉教」示範點,完善**區檢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評選推薦市級「勤廉榜樣」5名,結合壯族「三月三」「紅色星期六」「廉政電影展播」、新時代講習所、社區「道德講堂」開展群眾性廉教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崇廉倡廉的濃厚氛圍。
(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創新。持續深化「三轉」,為7個街道增設紀工委書記職數,制定紀委(紀工委)正副書記等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向全區53個區直部門綜合派駐2個紀檢組,實現監督全覆蓋。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區檢察院劃轉編制11名(不含派駐紀檢組),轉隸人員8人,區紀委內設機構調整為6個。依法成立**區監察委員會,完成辦公場所和辦案區規範化建設,自治區信息化建設檢查組專程前來調研並給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成功辦結首例留置案件,區監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機關2人。將派駐紀檢組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出台紀法銜接制度和工作規則,做好以老帶新「傳幫帶」,實現機構、人員、工作「三融合」。
(七)推進政治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成立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制定巡察工作規劃(**-今年),修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和巡察成果運用辦法,規範巡察機構建設和工作職責,組建2個固定巡察組,建立巡察組長庫和人才庫。共開展五輪區委巡察工作,完成對全區22個部門(街道)的巡察任務,發現問題線索114條,向紀檢機關移送49條,根據巡察移交線索,立案40件,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33人。開展兩輪村級「交叉巡察」,在第一輪村級「交叉巡察」中,實現行政村巡察全覆蓋、紀委監委領導定點指導全覆蓋、廉潔監督員參與巡察全覆蓋、被巡察村(社區)立案全覆蓋和巡察問題「直查快辦」全覆蓋等五個「全覆蓋」。已對32個村級黨組織開展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29條,向紀檢機關移送24條,立案20件,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八)加強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建設。圍繞「五整治五提升」「五學五講五表率」開展工作提升年、素質提升年活動,先後選派2人參與自治區紀委專案,10人參與市紀委專案,招錄和選調20名幹部充實到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組建由81人組成的基層黨組織紀檢員(廉潔監督員)隊伍、73人組成的信息員隊伍和54人組成的網評員隊伍等3支隊伍,舉辦全區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班,選派90多人次參加中央、自治區、北海市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舉辦「廉系北部灣·清風微論壇」理論學習活動,以學習新思想實現新作為。
二、對反腐敗鬥爭形勢的研判和當前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區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明顯成效,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黨風政風不斷上揚、政治生態向上向好,為開創黨和**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當前我區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區」,諸多領域深層次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在增多,加大了引發局部風險的機率;從嚴從緊抓紀律,紀律鬆弛現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轉,但少數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依然淡薄,心存僥倖,違紀行為依然易發多發。這些現實的問題,反映出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
(一)個別單位黨組織對落實政治建設重點任務重視度不高。一是個別基層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偏松偏軟。如逸夫小學原校長安妮,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師午託管理費」「午託管理工資」等方式向逸夫小學全校在編教師違規發放補貼共計120.3381萬元,沒有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致使逸夫小學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員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年3月,**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安妮黨內嚴重警告、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處分。二是學習貫徹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級決策部署力度不夠。存在以行政班子會、黨政聯席會替代黨委(黨組、黨工委)會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對黨章黨規黨紀和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浮於面上、行動力弱。三是少數黨組織抓早抓小力度不夠,「紅臉出汗」沒有形成常態。在政治建設重點任務監督檢查中發現,個別黨組織沒有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不重視黨員幹部常態化提醒談話,存在「老好人」思想,對幹部管理不能堅持從嚴從實,導致部分黨員政治意識淡薄、政治覺悟較低。
(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個別單位及黨員幹部違反規定精神的問題仍有發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的問題樹倒根在。如對**區水產畜牧獸醫局原局長曾允華、中街街道辦事處正科級幹部肖德堅等11名轉任科級非領導職務幹部進行了立案審查。立案的11人轉任非領導職務之後,經常不上班,嚴重脫崗;或多次因私離開北海,不報告個人去向,或未經組織批准擅自出國旅遊等。**年**區紀委對10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警告等黨紀政紀處分,責令辭職1人,並在媒體公開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懾。在開展「正風肅紀春風行動」中發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人員冼耀全長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辦公室主任羅衛波不及時予以制止,**年5月,羅衛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工信局幹部吳天銘在工作時間瀏覽軍事、汽車、體育等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累計時長358分鐘,**年5月,吳天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在高壓態勢之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個別重點領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組在巡察中收到群眾對**區扶貧辦在實施**年翁山村蔬菜種植產業開發項目中搞平均主義造成專項扶貧資金浪費問題的反映,**年6月,時任扶貧辦主任的郭鈞等人在產業扶貧方案的制定、審核、實施過程中,未考慮實際情況,工作流於形式,造成扶貧項目資金浪費。**年4月,郭鈞等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此外,還存在個別窗口部門在服務群眾方面儘管「門好進、臉好看」但仍然「事難辦」,將「管卡壓」變「推繞拖」,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等欄目長期不更新。有的部門寫文件、制文件機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規定「依葫蘆畫瓢」。
(四)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利慾薰心、權力尋租。如由**區紀委監委主辦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長張梟傑案件中,張梟傑違反政治紀律,不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掃黑除惡」等決策部署,頂風違紀,為涉黑涉惡活動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涉傳銷、涉黃、涉賭、涉毒等活動、人員提供保護,從中索要或收受好處費;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為涉黃涉賭等涉黑涉惡團伙提供保護或曲從私情。**年9月,張梟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在查處張梟傑案件過程中還發現了33條涉黑涉惡和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線索,從張梟傑案以點帶面,刨根究底,連根撥起。
(五)城市執法重點領域「四風」和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城市管理、城市執法中存在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吃拿卡要」、收「保護費」等突出問題,如原**區「兩違」綜合整治辦高德街道中隊負責人韓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處費18.3萬元,在他人違規建房時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年11月,韓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高德中隊科員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轄區內違規占道經營的職務之便,9次向管理範圍內的多家店主索要好處費共計現金6700元,並違規接受管理對象宴請共3次。**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級處分。這些問題,反映出城市執法仍存在亂象叢生、城市執法人員魚目混珠的狀況,長此以往,容易出現城市執法不嚴格、不公平,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而導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蝕的隱患。
(六)新時期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素質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監察體制改革後,部分紀檢監察幹部對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導致執紀審查調查程序滯後、脫節,釋理說法的能力不強。派駐機構和基層紀檢機關主動發現問題線索的辦法不多,有的街道紀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層廉潔監督員未能發揮監督檢查作用,問題線索排查能力還較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學習不深入,把握不準確。黨的建設不同程度存在「溫差」「落差」「偏差」。在現實生活中,個別黨員幹部出這樣那樣的問題,說到底是放鬆了學習,理想信念這個「總開關」沒有擰緊,出現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氣遭受侵蝕,政治立場產生動搖甚至變質。講政治是我黨補鈣壯骨、強身健體的根本保證,是黨培養自我革命勇氣、增強自我凈化能力的根本途徑,忽視、弱化政治建設或者政治建設抓不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就會方向不清、失去靈魂,不利於我黨建設以及長遠發展。
(二)存在幹部不敢擔當的「無為論」,工作的「恐事症」。「懶政怠政、為官不為」,是新形勢下侵害黨的事業的「毒瘤」,不但貽誤工作,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全局,而且破壞黨群幹群關係,損害黨委政府形象,侵蝕黨和政府公信力。近年來,在**區幹部隊伍中,「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等突出問題和不良作風普遍存在,更有幹部拋出了「無為論」、患上了「恐事症」,該主動服務的停了下來,該超前謀劃的扔至一邊,有的甚至「亂作為」,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社會反映比較強烈。「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已然成為推動**區改革發展的一大「絆腳石」。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表現隱形變異。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優良作風格格不入,是我們黨的大敵、人民的大敵。經過十八大後持續治理,「四風」問題中的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得到明顯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由於看似問題小,但具有頑固性、複雜性、反覆性,容易反覆出現,同時由於「官本位」思想作怪,黨和國家機構部分職責、權責交叉重疊,為機構之間、公職人員之間推諉扯皮提供藉口。長此以往,有損黨員幹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釋了反腐紅利。
(四)黑惡勢力與「保護傘」互惠互利。掃黑與反腐,可謂一枚硬幣的「兩面」。黑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於有「保護傘」為其撐腰。黑惡勢力為了謀取利益,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在一起。個別「抵抗力」較弱的官員為得到「好處」,甘願充當其「保護傘」,甚至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使黑惡勢力更加有恃無恐。近年來,隨著各地區各部門掃黑除惡力度的不斷加大,黑惡勢力活動漸趨隱蔽,其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發生改變,通過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一些腐敗分子與黑惡勢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鏈。執法部門權力過度集中,在執法過程中缺乏監督,金錢執法、人情執法常有發生,執法者被「黃賭毒」等黑惡勢力圍獵的風險點凸出。
(五)「兩違」執法成為權錢交易的香餑餑。**區作為中心轄區,城市執法、城市管理與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關,「兩違」背後的經濟利益日漸增大,「兩違」現象更加突出,社會影響極壞,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個別執法人員和基層幹部收受了相關違建戶賄賂後,對「兩違」行為視而不見,一處處違章建築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過程中給予關照,讓那些被列為拆除對象的違章建築得以屹立不倒。「兩違」現象亂象叢生,既增加城鎮化建設成本,容易產生糾紛激化矛盾,又損害了法治威嚴。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城市執法人員紀法意識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為對基層執法人員黨性教育和業務指導力度不夠。
(六)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能力素質與當前形勢有差距。基層紀檢幹部存在新手多、調動多的現象,新同志較多,年齡大的同志偏多。基層專職紀檢監察幹部少,只配備一名兼職紀工委副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信心不足、辦法不多,對違紀違法出現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儘管他們工作很努力,但由於業務不熟,辦案基本功不紮實,對案件線索也不敏感,觀念保守,習慣於守株待兔,除了群眾舉報,自行挖掘線索的能力不強,不注意透過管理混亂的現象,看到違紀違法的實質。
四、下一步工作對策
(一)進一步落實黨的政治建設重點任務專項監督檢查。
通過事先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門、直達基層,採取座談、查閱資料、個別訪談、實地查驗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準確把握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兩種關係,嚴格對照「政治建設六項重點任務」要求,從嚴從實開展監督檢查。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緊緊把握「三個區分開來」,整合審查力量,規範審查流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案件,做到紀律審查無盲區、全覆蓋,有效發揮紀律審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切實增強全區各級貫徹執行「政治建設六項重點任務」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一刻不停歇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盯牢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場所和「關鍵少數」,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時刻關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潛入地下的「四風」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頂風違紀現象。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阻礙中央改革方針貫徹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抓住典型、堅決問責。從嚴查處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確保震懾常在。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帶頭轉變作風,形成「頭雁效應」。重點對「最多跑一次」改革,重點項目建設、脫貧攻堅等中心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糾正黨員幹部迴避矛盾、冷硬橫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持續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
常抓不懈懲貪治腐,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對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領導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緊盯不放,對那些不在領導崗位或已退休但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幹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違紀違法問題,加大對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大宗採購和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集中整治扶貧、環保、城市執法、金融等領域腐敗問題。堅持把懲治腐敗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隱形問題,堅決查處和剷除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四)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加強派駐機構幹部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派駐機構力量,提升整體素質,改變力量單薄難以發揮作用的問題,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規範化建設街道紀工委接訪室和談話室,紮實推進信訪舉報和執紀審查工作,通過跟班學習、跟案鍛鍊、業務培訓等,全面提升街道紀工委履職能力。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執紀監督、執紀審查、執法調查等權力制約機制,主動把制度關進籠子裡。實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嚴防「燈下黑」,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勇氣和「零容忍」的態度,從嚴查處作風不實、律己不嚴、執紀違紀的紀檢監察幹部,用鐵的紀律鍛造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措施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出台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清單及考核辦法,督促各級黨組織成立主體辦,層層簽訂責任狀。推行區委常委會「每月一專題」「凡會必提」「紀委書記同級監督」三項制度和領導幹部履責紀實制度。緊盯「關鍵少數」,區紀委書記談話提醒、約談四家班子領導或街道、部門負責人共183人次,紀檢監察機關開展談話函詢63人,誡勉談話10人,對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實行一案雙查,追責黨員領導幹部5人。排查廉政風險點1912個,立行立改,對賬銷號。多管齊下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二)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緊盯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新表現等「四風」頑疾開展專項督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2起,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49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1人,整改清退違規金額39.05萬元。在全市率先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查處11名轉非科級幹部嚴重脫崗、違反組織紀律等問題,黨紀政紀處分10人,全區20多人主動提前或按時退休,辭去公職1人,騰出編制20多個,解決多年來混編用人等老大難問題,市委王乃學書記對此專門作出批示在全區推廣經驗。開展教育系統「**廉教」專項工作,查處教育行業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13個,紀律處分13人。開展「正風肅紀春風行動」,查處工作作風案件14件,發放紀律檢查建議書8份,在廣西日報等媒體刊登信息,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三)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創新辦案機制,實行全員辦案制度和紅黃藍預警制度。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216件,立案319件,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284人,其中科級幹部3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人,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額超過1300萬元,嚴肅查處了張梟傑、黃克彰、麥運莊等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區本級自辦案件116件,7個街道辦案159件,案件總數連續三年過百件,遠超**年前五年案件數之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種形態教育處理人數占比92%,第三種形態紀律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人數占比5%,第四種形態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行為立案審查人數占比3%。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為87名反映失實的黨員幹部澄清事實。
(四)打好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組合拳」。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紀理念,開展查處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立案43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3人;開展查處城市執法重點領域「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查處黨員幹部參與「兩違」等問題1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人;開展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和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工作,查處扶貧領域突出問題69起,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64人,集中通報典型案例55起,我區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在全市作交流發言;打響「反腐正風、掃黑除惡」專項治理工作「第一槍」,查處張梟傑(原海西派出所所長)、古連政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張梟傑受到「雙開」處分,2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全社會形成強大震懾,以實際行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構建黨風廉政建設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清風網、紀檢監察微博、微信、簡訊平台,增強傳播力。組織黨員幹部觀看警示教育片《廣西三起縣級扶貧辦主任嚴重違紀案件警示錄》等90餘場,參加旁聽庭審240餘人次,通報各類案例36批122起。組織擬提拔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考試14批107人次。成立紀檢監察信息中心,報送信息323篇,市級以上媒體採用294篇。培育高菜村黨風廉政建設示範點、赤西村廉政文化廣場、**區六小「**廉教」示範點,完善**區檢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評選推薦市級「勤廉榜樣」5名,結合壯族「三月三」「紅色星期六」「廉政電影展播」、新時代講習所、社區「道德講堂」開展群眾性廉教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崇廉倡廉的濃厚氛圍。
(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創新。持續深化「三轉」,為7個街道增設紀工委書記職數,制定紀委(紀工委)正副書記等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向全區53個區直部門綜合派駐2個紀檢組,實現監督全覆蓋。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區檢察院劃轉編制11名(不含派駐紀檢組),轉隸人員8人,區紀委內設機構調整為6個。依法成立**區監察委員會,完成辦公場所和辦案區規範化建設,自治區信息化建設檢查組專程前來調研並給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成功辦結首例留置案件,區監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機關2人。將派駐紀檢組更名為派駐紀檢監察組,出台紀法銜接制度和工作規則,做好以老帶新「傳幫帶」,實現機構、人員、工作「三融合」。
(七)推進政治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成立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制定巡察工作規劃(**-今年),修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和巡察成果運用辦法,規範巡察機構建設和工作職責,組建2個固定巡察組,建立巡察組長庫和人才庫。共開展五輪區委巡察工作,完成對全區22個部門(街道)的巡察任務,發現問題線索114條,向紀檢機關移送49條,根據巡察移交線索,立案40件,給予黨紀政紀(政務)處分33人。開展兩輪村級「交叉巡察」,在第一輪村級「交叉巡察」中,實現行政村巡察全覆蓋、紀委監委領導定點指導全覆蓋、廉潔監督員參與巡察全覆蓋、被巡察村(社區)立案全覆蓋和巡察問題「直查快辦」全覆蓋等五個「全覆蓋」。已對32個村級黨組織開展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29條,向紀檢機關移送24條,立案20件,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八)加強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建設。圍繞「五整治五提升」「五學五講五表率」開展工作提升年、素質提升年活動,先後選派2人參與自治區紀委專案,10人參與市紀委專案,招錄和選調20名幹部充實到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組建由81人組成的基層黨組織紀檢員(廉潔監督員)隊伍、73人組成的信息員隊伍和54人組成的網評員隊伍等3支隊伍,舉辦全區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班,選派90多人次參加中央、自治區、北海市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舉辦「廉系北部灣·清風微論壇」理論學習活動,以學習新思想實現新作為。
二、對反腐敗鬥爭形勢的研判和當前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區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明顯成效,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黨風政風不斷上揚、政治生態向上向好,為開創黨和**事業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證。當前我區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區」,諸多領域深層次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在增多,加大了引發局部風險的機率;從嚴從緊抓紀律,紀律鬆弛現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轉,但少數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依然淡薄,心存僥倖,違紀行為依然易發多發。這些現實的問題,反映出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
(一)個別單位黨組織對落實政治建設重點任務重視度不高。一是個別基層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偏松偏軟。如逸夫小學原校長安妮,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師午託管理費」「午託管理工資」等方式向逸夫小學全校在編教師違規發放補貼共計120.3381萬元,沒有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致使逸夫小學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員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年3月,**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安妮黨內嚴重警告、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處分。二是學習貫徹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級決策部署力度不夠。存在以行政班子會、黨政聯席會替代黨委(黨組、黨工委)會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對黨章黨規黨紀和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浮於面上、行動力弱。三是少數黨組織抓早抓小力度不夠,「紅臉出汗」沒有形成常態。在政治建設重點任務監督檢查中發現,個別黨組織沒有時刻把紀律挺在前面,不重視黨員幹部常態化提醒談話,存在「老好人」思想,對幹部管理不能堅持從嚴從實,導致部分黨員政治意識淡薄、政治覺悟較低。
(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個別單位及黨員幹部違反規定精神的問題仍有發生。「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的問題樹倒根在。如對**區水產畜牧獸醫局原局長曾允華、中街街道辦事處正科級幹部肖德堅等11名轉任科級非領導職務幹部進行了立案審查。立案的11人轉任非領導職務之後,經常不上班,嚴重脫崗;或多次因私離開北海,不報告個人去向,或未經組織批准擅自出國旅遊等。**年**區紀委對10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警告等黨紀政紀處分,責令辭職1人,並在媒體公開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懾。在開展「正風肅紀春風行動」中發現,**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人員冼耀全長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辦公室主任羅衛波不及時予以制止,**年5月,羅衛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工信局幹部吳天銘在工作時間瀏覽軍事、汽車、體育等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累計時長358分鐘,**年5月,吳天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在高壓態勢之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在個別重點領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組在巡察中收到群眾對**區扶貧辦在實施**年翁山村蔬菜種植產業開發項目中搞平均主義造成專項扶貧資金浪費問題的反映,**年6月,時任扶貧辦主任的郭鈞等人在產業扶貧方案的制定、審核、實施過程中,未考慮實際情況,工作流於形式,造成扶貧項目資金浪費。**年4月,郭鈞等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此外,還存在個別窗口部門在服務群眾方面儘管「門好進、臉好看」但仍然「事難辦」,將「管卡壓」變「推繞拖」,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等欄目長期不更新。有的部門寫文件、制文件機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規定「依葫蘆畫瓢」。
(四)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利慾薰心、權力尋租。如由**區紀委監委主辦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長張梟傑案件中,張梟傑違反政治紀律,不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掃黑除惡」等決策部署,頂風違紀,為涉黑涉惡活動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涉傳銷、涉黃、涉賭、涉毒等活動、人員提供保護,從中索要或收受好處費;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為涉黃涉賭等涉黑涉惡團伙提供保護或曲從私情。**年9月,張梟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在查處張梟傑案件過程中還發現了33條涉黑涉惡和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線索,從張梟傑案以點帶面,刨根究底,連根撥起。
(五)城市執法重點領域「四風」和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城市管理、城市執法中存在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吃拿卡要」、收「保護費」等突出問題,如原**區「兩違」綜合整治辦高德街道中隊負責人韓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處費18.3萬元,在他人違規建房時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年11月,韓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高德中隊科員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轄區內違規占道經營的職務之便,9次向管理範圍內的多家店主索要好處費共計現金6700元,並違規接受管理對象宴請共3次。**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級處分。這些問題,反映出城市執法仍存在亂象叢生、城市執法人員魚目混珠的狀況,長此以往,容易出現城市執法不嚴格、不公平,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而導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蝕的隱患。
(六)新時期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素質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監察體制改革後,部分紀檢監察幹部對紀法銜接、法法銜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導致執紀審查調查程序滯後、脫節,釋理說法的能力不強。派駐機構和基層紀檢機關主動發現問題線索的辦法不多,有的街道紀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層廉潔監督員未能發揮監督檢查作用,問題線索排查能力還較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學習不深入,把握不準確。黨的建設不同程度存在「溫差」「落差」「偏差」。在現實生活中,個別黨員幹部出這樣那樣的問題,說到底是放鬆了學習,理想信念這個「總開關」沒有擰緊,出現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氣遭受侵蝕,政治立場產生動搖甚至變質。講政治是我黨補鈣壯骨、強身健體的根本保證,是黨培養自我革命勇氣、增強自我凈化能力的根本途徑,忽視、弱化政治建設或者政治建設抓不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就會方向不清、失去靈魂,不利於我黨建設以及長遠發展。
(二)存在幹部不敢擔當的「無為論」,工作的「恐事症」。「懶政怠政、為官不為」,是新形勢下侵害黨的事業的「毒瘤」,不但貽誤工作,影響改革發展穩定全局,而且破壞黨群幹群關係,損害黨委政府形象,侵蝕黨和政府公信力。近年來,在**區幹部隊伍中,「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等突出問題和不良作風普遍存在,更有幹部拋出了「無為論」、患上了「恐事症」,該主動服務的停了下來,該超前謀劃的扔至一邊,有的甚至「亂作為」,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社會反映比較強烈。「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已然成為推動**區改革發展的一大「絆腳石」。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表現隱形變異。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優良作風格格不入,是我們黨的大敵、人民的大敵。經過十八大後持續治理,「四風」問題中的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得到明顯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由於看似問題小,但具有頑固性、複雜性、反覆性,容易反覆出現,同時由於「官本位」思想作怪,黨和國家機構部分職責、權責交叉重疊,為機構之間、公職人員之間推諉扯皮提供藉口。長此以往,有損黨員幹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釋了反腐紅利。
(四)黑惡勢力與「保護傘」互惠互利。掃黑與反腐,可謂一枚硬幣的「兩面」。黑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於有「保護傘」為其撐腰。黑惡勢力為了謀取利益,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在一起。個別「抵抗力」較弱的官員為得到「好處」,甘願充當其「保護傘」,甚至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使黑惡勢力更加有恃無恐。近年來,隨著各地區各部門掃黑除惡力度的不斷加大,黑惡勢力活動漸趨隱蔽,其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發生改變,通過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一些腐敗分子與黑惡勢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鏈。執法部門權力過度集中,在執法過程中缺乏監督,金錢執法、人情執法常有發生,執法者被「黃賭毒」等黑惡勢力圍獵的風險點凸出。
(五)「兩違」執法成為權錢交易的香餑餑。**區作為中心轄區,城市執法、城市管理與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關,「兩違」背後的經濟利益日漸增大,「兩違」現象更加突出,社會影響極壞,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個別執法人員和基層幹部收受了相關違建戶賄賂後,對「兩違」行為視而不見,一處處違章建築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過程中給予關照,讓那些被列為拆除對象的違章建築得以屹立不倒。「兩違」現象亂象叢生,既增加城鎮化建設成本,容易產生糾紛激化矛盾,又損害了法治威嚴。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城市執法人員紀法意識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為對基層執法人員黨性教育和業務指導力度不夠。
(六)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能力素質與當前形勢有差距。基層紀檢幹部存在新手多、調動多的現象,新同志較多,年齡大的同志偏多。基層專職紀檢監察幹部少,只配備一名兼職紀工委副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信心不足、辦法不多,對違紀違法出現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儘管他們工作很努力,但由於業務不熟,辦案基本功不紮實,對案件線索也不敏感,觀念保守,習慣於守株待兔,除了群眾舉報,自行挖掘線索的能力不強,不注意透過管理混亂的現象,看到違紀違法的實質。
四、下一步工作對策
(一)進一步落實黨的政治建設重點任務專項監督檢查。
通過事先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門、直達基層,採取座談、查閱資料、個別訪談、實地查驗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準確把握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兩種關係,嚴格對照「政治建設六項重點任務」要求,從嚴從實開展監督檢查。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緊緊把握「三個區分開來」,整合審查力量,規範審查流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案件,做到紀律審查無盲區、全覆蓋,有效發揮紀律審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切實增強全區各級貫徹執行「政治建設六項重點任務」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一刻不停歇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盯牢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場所和「關鍵少數」,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時刻關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潛入地下的「四風」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頂風違紀現象。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阻礙中央改革方針貫徹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抓住典型、堅決問責。從嚴查處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確保震懾常在。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帶頭轉變作風,形成「頭雁效應」。重點對「最多跑一次」改革,重點項目建設、脫貧攻堅等中心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糾正黨員幹部迴避矛盾、冷硬橫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持續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
常抓不懈懲貪治腐,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對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領導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緊盯不放,對那些不在領導崗位或已退休但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幹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違紀違法問題,加大對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大宗採購和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集中整治扶貧、環保、城市執法、金融等領域腐敗問題。堅持把懲治腐敗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隱形問題,堅決查處和剷除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四)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加強派駐機構幹部隊伍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派駐機構力量,提升整體素質,改變力量單薄難以發揮作用的問題,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規範化建設街道紀工委接訪室和談話室,紮實推進信訪舉報和執紀審查工作,通過跟班學習、跟案鍛鍊、業務培訓等,全面提升街道紀工委履職能力。提高紀檢監察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執紀監督、執紀審查、執法調查等權力制約機制,主動把制度關進籠子裡。實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嚴防「燈下黑」,以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勇氣和「零容忍」的態度,從嚴查處作風不實、律己不嚴、執紀違紀的紀檢監察幹部,用鐵的紀律鍛造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