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訓一大批有實踐經驗和技能的專兼職教師的工作要求,使得中職學校在教育教學方面與時俱進、符合現代市場需求,教育部、財政部決定20xx-20xx年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為全面了解職業學校教師參加企業實踐的實際情況,筆者選取了酒泉某中職學校和甘肅一些中職老師,對教師企業實踐的總體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中發現教師入企業實踐的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只有合理解決這些問題,才能讓我國的職業教育更上一個台階。
一、研究內容。
(一)老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分析。利用問卷調查、訪問的方法,對目前中職老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做一統計分析。
(二)老師入企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產生原因。根據分析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並為這些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二、研究方法。
(一)文獻。查閱與本課題相關的文獻和政策文件。
(二)訪問。
1.對訪談已參加入企實踐的老師。了解教師對入企實踐的情況和看法;2.對訪談未參加入企實踐的老師。了解他們對入企實踐有什麼期望;3.對部分企業進行訪問了解企業對於教師入企實踐的情況和看法?
(三)問卷。編寫《中職學校教師入企實踐調查問卷》,對酒泉某中職學校開展問卷調查。
三、中職教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分析。
(一)相關政策不完善。
1.學校和企業的考核形式簡單。入企老師結束後只需要上交一份學習彙報即可,而對技能沒有考核;2.學校對於普通老師和「雙師型」老師沒有區別。學校只鼓勵老師取技能證書,但沒有報銷機制,需老師自費考取。
(二)培訓需求供需不一致。
1.培訓項目與學校和老師的需求不匹配。企業沒有了解學校情況,導致培訓內容短時間學不會,或以參觀為主;2.培訓內容在學校應用推廣慢,甚至無法推廣。學校和企業經濟實力不同,許多技術雖然好,可學校沒有設備,老師回校後只能是通過圖片讓學生了解。
(三)入企老師沒有選擇。老師只能按照企業提供模式去學習。當看到對自己和學校有用內容時,企業卻不能安排,結果是有用的學不了,學到的不適用。
(四)企業不重視。個別企業未認真組織。企業給老師安排的師傅在介紹後便各干各的,通過訪問我們了解到這種現象占20%,有5%的老師是沒有指導人員負責的。
(五)學校不重視。通過老師交談我們了解到,個別學校由於專業教學任務重,外派老師時會外派一些文化課老師參加培訓,這些老師沒有專業基礎,在培訓時既不能把握到重要的內容,也無法將技能技術帶回去。
(六)教師態度不端正。個別老師行動自由散漫。一些老師在培訓過程中長時間請假或隨意外出,不遵守實踐紀律。
四、改善中職老師入企實踐效果的對策。
我國在2006年提出了《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製作的意見》,起步較晚,但對當地職業教育起到了積極發展和推動作用,但也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對此,筆者根據現狀和自身入企實踐的體會,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政策的保障。
1.對入企實踐過程中表現優異,或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獎勵。相對的,對於表現不良或違反相關要求及規定的集體或個人,也應作出處理;2.《規定》提出「根據專業特點每5年累計不少於6個月」的最低企業實踐時間要求,建立長效機制。
(二)建立良好的平台。
1.可以建立入企實踐網上交流平台,將有培訓資格的企業和入企老師以實名制通過網絡組織起來,相互交流學習需求;2.加強校企合作,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企業選擇一些學校建成教師企業實踐基地,使企業有空間和時間承擔起培訓任務,同時使學校逐步具備生產能力。
(三)加強主管部門的作用。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對入企實踐的組織指導和對企業承擔教師企業實踐任務進行管理與監督,保證入企實踐的有效進行。
(四)提高企業對教師入企實踐的認識。
1.加強企業的責任感。《規定》明確提出企業有參與教師入企實踐的責任和義務;2.制定切實的實踐內容。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培訓計劃,做到企業安排不敷衍,職工在教授不藏私;企業應了解學校硬體能力,設計既符合企業教授和老師學習推廣的內容;3.企業做出嚴格而合理的考核。適當的考核可以提高教師積極性,同時也是對個人付出的認可,也可以提高外界對該企業的認可和評價。
總之,通過各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教師入企實踐制度,同時提高各方對入企實踐的認識,才能確保此項活動長期順利進行,最終達到提高教師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實踐教學能力、加深學校與企業的聯繫和合作的目的,讓我國的職業教育更上一層樓。
一、研究內容。
(一)老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分析。利用問卷調查、訪問的方法,對目前中職老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做一統計分析。
(二)老師入企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產生原因。根據分析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並為這些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二、研究方法。
(一)文獻。查閱與本課題相關的文獻和政策文件。
(二)訪問。
1.對訪談已參加入企實踐的老師。了解教師對入企實踐的情況和看法;2.對訪談未參加入企實踐的老師。了解他們對入企實踐有什麼期望;3.對部分企業進行訪問了解企業對於教師入企實踐的情況和看法?
(三)問卷。編寫《中職學校教師入企實踐調查問卷》,對酒泉某中職學校開展問卷調查。
三、中職教師入企實踐的現狀分析。
(一)相關政策不完善。
1.學校和企業的考核形式簡單。入企老師結束後只需要上交一份學習彙報即可,而對技能沒有考核;2.學校對於普通老師和「雙師型」老師沒有區別。學校只鼓勵老師取技能證書,但沒有報銷機制,需老師自費考取。
(二)培訓需求供需不一致。
1.培訓項目與學校和老師的需求不匹配。企業沒有了解學校情況,導致培訓內容短時間學不會,或以參觀為主;2.培訓內容在學校應用推廣慢,甚至無法推廣。學校和企業經濟實力不同,許多技術雖然好,可學校沒有設備,老師回校後只能是通過圖片讓學生了解。
(三)入企老師沒有選擇。老師只能按照企業提供模式去學習。當看到對自己和學校有用內容時,企業卻不能安排,結果是有用的學不了,學到的不適用。
(四)企業不重視。個別企業未認真組織。企業給老師安排的師傅在介紹後便各干各的,通過訪問我們了解到這種現象占20%,有5%的老師是沒有指導人員負責的。
(五)學校不重視。通過老師交談我們了解到,個別學校由於專業教學任務重,外派老師時會外派一些文化課老師參加培訓,這些老師沒有專業基礎,在培訓時既不能把握到重要的內容,也無法將技能技術帶回去。
(六)教師態度不端正。個別老師行動自由散漫。一些老師在培訓過程中長時間請假或隨意外出,不遵守實踐紀律。
四、改善中職老師入企實踐效果的對策。
我國在2006年提出了《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製作的意見》,起步較晚,但對當地職業教育起到了積極發展和推動作用,但也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對此,筆者根據現狀和自身入企實踐的體會,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政策的保障。
1.對入企實踐過程中表現優異,或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獎勵。相對的,對於表現不良或違反相關要求及規定的集體或個人,也應作出處理;2.《規定》提出「根據專業特點每5年累計不少於6個月」的最低企業實踐時間要求,建立長效機制。
(二)建立良好的平台。
1.可以建立入企實踐網上交流平台,將有培訓資格的企業和入企老師以實名制通過網絡組織起來,相互交流學習需求;2.加強校企合作,教育主管部門會同企業選擇一些學校建成教師企業實踐基地,使企業有空間和時間承擔起培訓任務,同時使學校逐步具備生產能力。
(三)加強主管部門的作用。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對入企實踐的組織指導和對企業承擔教師企業實踐任務進行管理與監督,保證入企實踐的有效進行。
(四)提高企業對教師入企實踐的認識。
1.加強企業的責任感。《規定》明確提出企業有參與教師入企實踐的責任和義務;2.制定切實的實踐內容。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培訓計劃,做到企業安排不敷衍,職工在教授不藏私;企業應了解學校硬體能力,設計既符合企業教授和老師學習推廣的內容;3.企業做出嚴格而合理的考核。適當的考核可以提高教師積極性,同時也是對個人付出的認可,也可以提高外界對該企業的認可和評價。
總之,通過各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教師入企實踐制度,同時提高各方對入企實踐的認識,才能確保此項活動長期順利進行,最終達到提高教師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實踐教學能力、加深學校與企業的聯繫和合作的目的,讓我國的職業教育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