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批示精神、國務院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工作要求以及全省「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決定從2019年11月20日起至今年12月,在全市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開展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三、四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在全市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把學習提高與狠抓落實貫穿全過程,把壓緊壓實責任與細化實化措施貫穿全過程,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化解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矛盾問題,消除安全監管領域盲區漏點,防範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力促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蘇北蘇中前列」目標定位和深入推進「兩海兩綠」發展路徑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切實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聚焦重點場所。聚焦民政領域養老院、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殯儀館、福彩銷售網點等民政服務重點場所,開展拉網式全覆蓋排查整治。
(二)堅持問題導向。利用多種手段,依靠群眾和社會力量,確保把民政服務機構所有影響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個別養老院要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三)落實行業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排查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隱患,認真制定有針對性整改舉措,深入開展集中整治。
(四)主動協同推進。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工作聯動,消除監管的空白和盲區,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確保整治實效。強化結果導向,過細過實抓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舉一反三,真正把專項整治的成效體現到發現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上來,體現到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上來,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範圍
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設項目等。
四、整治重點
(一)責任落實情況。
1.組織領導責任。重點整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樹牢新發展理念特別是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建立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業務領域、單位(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研究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解決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問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在崗帶班制度,熟悉應急預案,快速果斷處置緊急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2.業務監管責任。重點整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業務領域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造成監管脫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業務領域、所屬單位(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細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訪等專項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3.單位(機構)主體責任。重點整治: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能力評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落實單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機構)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單位(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問題隱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共性安全隱患。
1.消防安全。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制度落實。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民政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願消防隊;是否制定並落實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②消防審批手續履行和消防重點部位設置。是否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是否使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審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或變更房屋用途時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手續;是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標識、明確防火責任人。③安全疏散、防火檢查及巡查。安全疏散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活動室、療養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是否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員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疏散逃生技能情況,重點部位防火工作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液化氣瓶和用電用氣設備定期檢查情況,廚房操作間清理情況,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等,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是否安排專人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每日還應組織不少於兩次夜間防火巡查),重點巡查有無玩火、違規吸煙和違章動用明火現象,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是否落實防護措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和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情況,有無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擋被損壞,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值守人員是否在位,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無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發現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巡查記錄。④火災隱患整改。是否通過單位自查、聘請第三方檢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隱患,逐一列出隱患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確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對消防部門責令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是否對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過程中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並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後向當地消防部門申請複查;是否對問題隱患在限期內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易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設施管理。是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對不需要設置滅火系統的建築,是否在服務對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是否按規定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是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是否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在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安排新上崗、轉崗員工參加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和「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知識;是否結合服務對象身心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是否按照白天、夜間分類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負責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職責,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除組織有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有序疏散外,對無自理能力或者行動不便的服務對象,是否安排在建築較低層和便於疏散的地點,並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2.特種設備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是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有演練記錄。②設備檔案及人員檔案管理。是否建立設備檔案,且檔案齊全;設備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者定期自行檢查並有記錄;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記錄。③鍋爐安全。液位(面)計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標記;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水位、壓力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是否及時填寫運行記錄;是否有水(介)質化驗記錄和定期水質化驗報告。④壓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⑤電梯安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是否設置在易於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電梯內設置的報警裝置是否可靠,聯繫是否暢通;門防夾保護裝置是否有效;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急停開關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維保合同,維保單位及人員資質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維保記錄,並經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維保周期是否符合規定等。
3.食品衛生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從業人員管理。從業人員是否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是否每日進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②環境衛生管理。是否及時清理保潔加工和就餐場所,做到環境乾淨整潔,無積垢、無霉斑,地面無積水,物品擺放整齊。③原料採購管理。是否執行採購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票據憑證收集留存;是否購進使用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過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分區切配動物性食品、水產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熱食類食品是否燒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溫度、時間和食品再加熱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是否分開盛放、貯存,並採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處理區洗手消毒設施是否運轉正常,操作人員按要求將手洗凈;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加工製作食品;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等是否有專門存放設施和場所,及時清理並有完整處置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食品留樣。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設備設施維護。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已消毒的餐具、飲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保溫、冷藏、冷凍、排油煙等設備設施是否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並保持清潔。
(三)民政服務機構專項重點。
1.養老服務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28項重大風險隱患指標見附表):①制度安全。機構是否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或存在污染的地域;是否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養老機構公共區域進行全方位監控或實行24小時巡查;是否有危機預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干預老年人可能出現的情緒或心理危機;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②醫護安全。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否按照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標準,合理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在養老機構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是否建立機構內感染預防和處理辦法;是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食品。③人身安全。是否存在未經老年人及監護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監護人個人信息的現象;是否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無虐老、欺老現象;老年人能接觸到的各種設備是否無尖角無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處理,室內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頭、使用的廁所安裝呼叫裝置;是否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並做好記錄和交接班;是否每日巡查房間,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通知監護人。
2.兒童福利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①機構人員資格。是否辦理機構事業法人登記;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業務範圍包括撫養兒童內容。②入院程序。對查找不到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兒童是否保存撿拾報案證明;對所有棄兒是否進行尋親公告並採集dna;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打拐解救兒童,是否配合其採集dna;接收兒童1個月後,是否在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網上進行尋親公告;兒童被收養或者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後,是否於3日內將該兒童信息從尋親公告網上撤下;接收兒童後,是否及時送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傳染病檢查;是否對兒童進行入院評估,根據兒童情況和特點確定送養、機構撫養和家庭寄養等安排。③院內養育。除無法自理的重度殘疾兒童外,對於6周歲以上兒童,是否按照性別區分生活區域;女童生活區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員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兒童生活及活動區域是否實現無障礙環境;是否配備符合兒童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且正常發揮作用;家具、各種設備是否無銳角;窗戶、陽台是否有防護設施;浴室是否有取暖、換氣設備;衛生間應有大小坐便器,男女應分開;是否配有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蹲式便器和扶手;是否為特殊身體功能障礙的兒童準備輔具。
3.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日常監管。是否建立民政部門負責人定點聯繫救助管理機構制度,每半年開展指導和幫帶不少於一次;是否建立受助人員走失、傷亡等異常情況強制報告制度;對站外托養人數較多的機構是否安排專門人員或派駐第三方機構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②規範管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員是否熟悉自身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接待大廳是否配備安全檢查門或金屬探測器等安全檢查設備,公共區域及觀察室是否安裝視頻監控系統,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於3個月;是否有值班巡查登記本和機構安全檢查登記本,記錄是否規範;是否有嚴寒酷暑、洪水、地震、傳染病、受助人員走失、受助人員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工作人員每年學習預案不少於一次;救助專用車輛是否實行標識化管理,噴塗醒目標記,做好定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運行。③求助接待。是否實行24小時接待服務;是否對求助人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進行初步檢視;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疑似傳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顯外傷的求助人員,是否聯繫醫療急救機構或安排工作人員送醫救治、診斷;對醉酒狀態、疑似吸毒人員或疑似在逃人員,是否按規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攜帶有未成年人,疑似脅迫、詐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求助人員,是否及時報公安機關調查、甄別。④安檢登記。是否按規定對求助人員進行安檢;是否按規定處置求助人員攜帶的動物、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物品;是否對求助人員的身份證件進行核查;是否留存求助人員指紋和電子照片,將安全檢查、證件信息、檢視問詢等情況錄入全國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列印生成《求助登記表》,求助登記表填寫全面清楚。⑤生活服務。是否根據受助人員性別、年齡、身心狀況安排分區居住,女性受助人員是否安排女性工作人員管理;是否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飲食並實行分餐制。⑥醫療服務。是否配備體溫計、血壓計等基本醫療設備;是否嚴格按照醫囑,給病患按時發放藥品,做好服藥情況記錄;發現受助人員突發急病、精神異常或疑似傳染病的,是否第一時間送醫療機構或聯繫急救機構救治、診斷;對疑似傳染病的,是否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⑦返鄉護送。返鄉護送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移交、轉介手續資料是否齊全;護送計劃是否認真細緻;護送人員是否盡心盡責;護送過程中是否落實被救助人員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與交通安全風險防範措施。
4.殯葬服務機構。重點整治:配電房、油庫、火化、冷藏、供水供電、殯儀車輛等重點設施、設備是否運行良好;祭掃服務接待、人員車輛疏導、應急服務保障、遺體交接等殯葬重點環節有無遺漏和安全隱患;是否開展文明祭掃宣傳,宣傳推廣文明、低碳、無煙祭掃,倡導文明殯葬新風。
5.婚姻登記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特殊日期登記應急預案,做好人員調配、場地安排、設備調試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記引發糾紛,造成群體性事件。
6.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值守、銷售異常監測預警等安全制度;是否定期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和演練;福彩投注站是否具備銷售許可或簽訂代銷協議;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線銷售廳是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警示標語以及理性購彩宣傳導語;中福在線銷售廳監控聯網情況,安全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演練情況。
7.正在施工的民政項目。重點整治:是否嚴格履行建設程序,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及時足額撥付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經費,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加強對項目現場的巡查,消除安全隱患;是否在項目未通過驗收先投入使用。
8.其他民政直屬服務機構:是否根據工作特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值班值守制度等,強化崗位安全責任,配齊安全設備,充實人員力量,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及演練。
五、時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從2019年11月20日開始,至今年11月底結束,為期一年時間。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底)。通過組織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各地分層舉辦安全培訓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婁勤儉書記、吳政隆省長在「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會上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分析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具體;廣泛宣傳發動,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安排,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濃厚氛圍。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同時採取多種形式,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今年1月至9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邊治理邊完善,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今年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今年以來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大排查大整治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梳理匯總國務院安委會考核督查、省市委巡視、安全生產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訪等集中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今年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開展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和全國及省「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今年4月至9月底,完成對養老等社會服務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著眼長效機制,逐項梳理出在政策層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項,明確責任人和措施建議,及時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斷夯實監管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發現的隱患清單及整改情況於每月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
(三)督查落實「回頭看」階段(今年10月至11月底)。採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聯合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加強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的督查檢查,特別是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今年10月30日前將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顧雲嶺副市長負總責,市政府辦一級調研員仇鼎文協助,市民政局谷紅彬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姜冠軍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發動、組織排查整治、匯總分析情況、監督指導落實等。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成立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精心統籌謀劃,強化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無事故。
(二)強化隱患整治。各地民政部門要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實行「零容忍」,主動聯合消防、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所在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經營主體,逐條逐項的排緊排實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措施和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清零」,堅決徹底地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逾期不改正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要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締、關停、撤併。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消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要健全安全檢查登記、隱患清單管理和整改反饋制度,形成工作閉環。
(四)強化基礎工作。要加強安全工作法規的,提高人員安全素質,從「要我安全」轉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上來。要加大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力度,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配備,嚴格落實安全各項制度,提升安全風險防範能力。要聚焦養老機構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對不能勝任的負責人要及時予以調整。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把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結合起來,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應對機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強化應急值守。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結合季節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加強風險防控、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形勢研判、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保持信息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並啟動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三、四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在全市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把學習提高與狠抓落實貫穿全過程,把壓緊壓實責任與細化實化措施貫穿全過程,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化解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矛盾問題,消除安全監管領域盲區漏點,防範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力促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蘇北蘇中前列」目標定位和深入推進「兩海兩綠」發展路徑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切實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聚焦重點場所。聚焦民政領域養老院、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殯儀館、福彩銷售網點等民政服務重點場所,開展拉網式全覆蓋排查整治。
(二)堅持問題導向。利用多種手段,依靠群眾和社會力量,確保把民政服務機構所有影響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個別養老院要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三)落實行業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排查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隱患,認真制定有針對性整改舉措,深入開展集中整治。
(四)主動協同推進。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工作聯動,消除監管的空白和盲區,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確保整治實效。強化結果導向,過細過實抓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舉一反三,真正把專項整治的成效體現到發現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上來,體現到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上來,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範圍
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設項目等。
四、整治重點
(一)責任落實情況。
1.組織領導責任。重點整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樹牢新發展理念特別是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建立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業務領域、單位(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研究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解決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問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在崗帶班制度,熟悉應急預案,快速果斷處置緊急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2.業務監管責任。重點整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業務領域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造成監管脫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業務領域、所屬單位(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細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訪等專項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3.單位(機構)主體責任。重點整治: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能力評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落實單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機構)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單位(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問題隱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共性安全隱患。
1.消防安全。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制度落實。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民政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願消防隊;是否制定並落實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②消防審批手續履行和消防重點部位設置。是否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是否使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審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或變更房屋用途時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手續;是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標識、明確防火責任人。③安全疏散、防火檢查及巡查。安全疏散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活動室、療養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是否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員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疏散逃生技能情況,重點部位防火工作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液化氣瓶和用電用氣設備定期檢查情況,廚房操作間清理情況,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等,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是否安排專人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每日還應組織不少於兩次夜間防火巡查),重點巡查有無玩火、違規吸煙和違章動用明火現象,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是否落實防護措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和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情況,有無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擋被損壞,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值守人員是否在位,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無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發現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巡查記錄。④火災隱患整改。是否通過單位自查、聘請第三方檢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隱患,逐一列出隱患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確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對消防部門責令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是否對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過程中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並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後向當地消防部門申請複查;是否對問題隱患在限期內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易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設施管理。是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對不需要設置滅火系統的建築,是否在服務對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是否按規定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是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是否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在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安排新上崗、轉崗員工參加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和「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知識;是否結合服務對象身心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是否按照白天、夜間分類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負責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職責,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除組織有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有序疏散外,對無自理能力或者行動不便的服務對象,是否安排在建築較低層和便於疏散的地點,並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2.特種設備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是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有演練記錄。②設備檔案及人員檔案管理。是否建立設備檔案,且檔案齊全;設備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者定期自行檢查並有記錄;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記錄。③鍋爐安全。液位(面)計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標記;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水位、壓力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是否及時填寫運行記錄;是否有水(介)質化驗記錄和定期水質化驗報告。④壓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⑤電梯安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是否設置在易於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電梯內設置的報警裝置是否可靠,聯繫是否暢通;門防夾保護裝置是否有效;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急停開關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維保合同,維保單位及人員資質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維保記錄,並經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維保周期是否符合規定等。
3.食品衛生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從業人員管理。從業人員是否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是否每日進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②環境衛生管理。是否及時清理保潔加工和就餐場所,做到環境乾淨整潔,無積垢、無霉斑,地面無積水,物品擺放整齊。③原料採購管理。是否執行採購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票據憑證收集留存;是否購進使用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過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分區切配動物性食品、水產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熱食類食品是否燒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溫度、時間和食品再加熱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是否分開盛放、貯存,並採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處理區洗手消毒設施是否運轉正常,操作人員按要求將手洗凈;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加工製作食品;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等是否有專門存放設施和場所,及時清理並有完整處置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食品留樣。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設備設施維護。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已消毒的餐具、飲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保溫、冷藏、冷凍、排油煙等設備設施是否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並保持清潔。
(三)民政服務機構專項重點。
1.養老服務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28項重大風險隱患指標見附表):①制度安全。機構是否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或存在污染的地域;是否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養老機構公共區域進行全方位監控或實行24小時巡查;是否有危機預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干預老年人可能出現的情緒或心理危機;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②醫護安全。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否按照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標準,合理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在養老機構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是否建立機構內感染預防和處理辦法;是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食品。③人身安全。是否存在未經老年人及監護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監護人個人信息的現象;是否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無虐老、欺老現象;老年人能接觸到的各種設備是否無尖角無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處理,室內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頭、使用的廁所安裝呼叫裝置;是否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並做好記錄和交接班;是否每日巡查房間,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通知監護人。
2.兒童福利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①機構人員資格。是否辦理機構事業法人登記;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業務範圍包括撫養兒童內容。②入院程序。對查找不到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兒童是否保存撿拾報案證明;對所有棄兒是否進行尋親公告並採集dna;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打拐解救兒童,是否配合其採集dna;接收兒童1個月後,是否在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網上進行尋親公告;兒童被收養或者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後,是否於3日內將該兒童信息從尋親公告網上撤下;接收兒童後,是否及時送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傳染病檢查;是否對兒童進行入院評估,根據兒童情況和特點確定送養、機構撫養和家庭寄養等安排。③院內養育。除無法自理的重度殘疾兒童外,對於6周歲以上兒童,是否按照性別區分生活區域;女童生活區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員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兒童生活及活動區域是否實現無障礙環境;是否配備符合兒童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且正常發揮作用;家具、各種設備是否無銳角;窗戶、陽台是否有防護設施;浴室是否有取暖、換氣設備;衛生間應有大小坐便器,男女應分開;是否配有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蹲式便器和扶手;是否為特殊身體功能障礙的兒童準備輔具。
3.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日常監管。是否建立民政部門負責人定點聯繫救助管理機構制度,每半年開展指導和幫帶不少於一次;是否建立受助人員走失、傷亡等異常情況強制報告制度;對站外托養人數較多的機構是否安排專門人員或派駐第三方機構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②規範管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員是否熟悉自身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接待大廳是否配備安全檢查門或金屬探測器等安全檢查設備,公共區域及觀察室是否安裝視頻監控系統,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於3個月;是否有值班巡查登記本和機構安全檢查登記本,記錄是否規範;是否有嚴寒酷暑、洪水、地震、傳染病、受助人員走失、受助人員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工作人員每年學習預案不少於一次;救助專用車輛是否實行標識化管理,噴塗醒目標記,做好定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運行。③求助接待。是否實行24小時接待服務;是否對求助人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進行初步檢視;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疑似傳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顯外傷的求助人員,是否聯繫醫療急救機構或安排工作人員送醫救治、診斷;對醉酒狀態、疑似吸毒人員或疑似在逃人員,是否按規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攜帶有未成年人,疑似脅迫、詐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求助人員,是否及時報公安機關調查、甄別。④安檢登記。是否按規定對求助人員進行安檢;是否按規定處置求助人員攜帶的動物、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物品;是否對求助人員的身份證件進行核查;是否留存求助人員指紋和電子照片,將安全檢查、證件信息、檢視問詢等情況錄入全國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列印生成《求助登記表》,求助登記表填寫全面清楚。⑤生活服務。是否根據受助人員性別、年齡、身心狀況安排分區居住,女性受助人員是否安排女性工作人員管理;是否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飲食並實行分餐制。⑥醫療服務。是否配備體溫計、血壓計等基本醫療設備;是否嚴格按照醫囑,給病患按時發放藥品,做好服藥情況記錄;發現受助人員突發急病、精神異常或疑似傳染病的,是否第一時間送醫療機構或聯繫急救機構救治、診斷;對疑似傳染病的,是否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⑦返鄉護送。返鄉護送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移交、轉介手續資料是否齊全;護送計劃是否認真細緻;護送人員是否盡心盡責;護送過程中是否落實被救助人員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與交通安全風險防範措施。
4.殯葬服務機構。重點整治:配電房、油庫、火化、冷藏、供水供電、殯儀車輛等重點設施、設備是否運行良好;祭掃服務接待、人員車輛疏導、應急服務保障、遺體交接等殯葬重點環節有無遺漏和安全隱患;是否開展文明祭掃宣傳,宣傳推廣文明、低碳、無煙祭掃,倡導文明殯葬新風。
5.婚姻登記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特殊日期登記應急預案,做好人員調配、場地安排、設備調試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記引發糾紛,造成群體性事件。
6.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值守、銷售異常監測預警等安全制度;是否定期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和演練;福彩投注站是否具備銷售許可或簽訂代銷協議;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線銷售廳是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警示標語以及理性購彩宣傳導語;中福在線銷售廳監控聯網情況,安全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演練情況。
7.正在施工的民政項目。重點整治:是否嚴格履行建設程序,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及時足額撥付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經費,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加強對項目現場的巡查,消除安全隱患;是否在項目未通過驗收先投入使用。
8.其他民政直屬服務機構:是否根據工作特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值班值守制度等,強化崗位安全責任,配齊安全設備,充實人員力量,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及演練。
五、時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從2019年11月20日開始,至今年11月底結束,為期一年時間。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底)。通過組織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各地分層舉辦安全培訓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婁勤儉書記、吳政隆省長在「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會上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分析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具體;廣泛宣傳發動,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安排,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濃厚氛圍。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同時採取多種形式,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今年1月至9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邊治理邊完善,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今年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今年以來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大排查大整治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梳理匯總國務院安委會考核督查、省市委巡視、安全生產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訪等集中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今年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開展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和全國及省「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今年4月至9月底,完成對養老等社會服務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著眼長效機制,逐項梳理出在政策層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項,明確責任人和措施建議,及時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斷夯實監管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發現的隱患清單及整改情況於每月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
(三)督查落實「回頭看」階段(今年10月至11月底)。採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聯合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加強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的督查檢查,特別是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今年10月30日前將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顧雲嶺副市長負總責,市政府辦一級調研員仇鼎文協助,市民政局谷紅彬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姜冠軍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發動、組織排查整治、匯總分析情況、監督指導落實等。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成立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精心統籌謀劃,強化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無事故。
(二)強化隱患整治。各地民政部門要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實行「零容忍」,主動聯合消防、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所在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經營主體,逐條逐項的排緊排實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措施和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清零」,堅決徹底地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逾期不改正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要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締、關停、撤併。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消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要健全安全檢查登記、隱患清單管理和整改反饋制度,形成工作閉環。
(四)強化基礎工作。要加強安全工作法規的,提高人員安全素質,從「要我安全」轉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上來。要加大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力度,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配備,嚴格落實安全各項制度,提升安全風險防範能力。要聚焦養老機構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對不能勝任的負責人要及時予以調整。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把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結合起來,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應對機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強化應急值守。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結合季節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加強風險防控、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形勢研判、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保持信息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並啟動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