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食藥監局《省白酒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縣白酒生產加工企業實際情況和各部門職能職責,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切實保障白酒質量安全。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嚴格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白酒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白酒企業大檢查,各食品相關科、所、隊要根據食品安全「三位一體」工作模式對轄區內白酒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一)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白酒生產企業應主要圍繞原料、添加劑、出廠檢驗、白酒標籤、質量控制等方面組織開展自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專項監督檢查的重點是:白酒中塑化劑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嚴禁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白酒;嚴禁超範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特別是不得違法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嚴格白酒出廠檢驗,確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標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規範白酒標籤,不准將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標註為固態法白酒;不准虛假標註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註內容,不准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准生產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的白酒。督促企業建立並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或授權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白酒質量安全,並以書面形式授權其對白酒質量安全負責,承擔白酒原輔材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簽字放行責任,確保白酒質量安全。
(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審核白酒生產企業的資質,規範企業的許可和變更行為,進一步完善白酒生產許可退出機制。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建立和完善白酒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專項檢查中,應對企業的原輔料采儲、生產環境條件、生產記錄、出廠檢驗、銷售記錄等各環節進行全面檢查,監督企業持續滿足生產許可條件,確保產品符合標準要求。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日常巡查和監督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按照相關法規進行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將專項檢查與監督抽檢相結合,發現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召回產品,徹查原因,依法處理。同時,要充分運用監督抽檢結果,有重點地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處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有各鄉鎮協助對白酒小作坊進行排查摸底,在此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開展專項整治,配合各鄉鎮政府對無證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締。
三、工作步驟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認真做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動員部署工作,依據「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確責任,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確保各項專項檢查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2、實施檢查,嚴肅查處(2014年2月-4月)。
嚴格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置。
3、鞏固成果,總結提高(2014年5月-6月)。
認真總結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查找薄弱環節,把好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迎接市省市局對專項開展情況的督查,對專項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局食品處。
四、組織保障
為切實做好白酒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質量技術監督局白酒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副局長任副組長,食品科、食監隊、質檢所相關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食品生產監管科,負責專項監督檢查材料的匯總上報等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切實保障白酒質量安全。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嚴格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白酒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白酒企業大檢查,各食品相關科、所、隊要根據食品安全「三位一體」工作模式對轄區內白酒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一)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白酒生產企業應主要圍繞原料、添加劑、出廠檢驗、白酒標籤、質量控制等方面組織開展自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專項監督檢查的重點是:白酒中塑化劑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嚴禁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白酒;嚴禁超範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特別是不得違法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嚴格白酒出廠檢驗,確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標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規範白酒標籤,不准將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標註為固態法白酒;不准虛假標註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註內容,不准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准生產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的白酒。督促企業建立並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或授權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白酒質量安全,並以書面形式授權其對白酒質量安全負責,承擔白酒原輔材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簽字放行責任,確保白酒質量安全。
(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審核白酒生產企業的資質,規範企業的許可和變更行為,進一步完善白酒生產許可退出機制。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建立和完善白酒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專項檢查中,應對企業的原輔料采儲、生產環境條件、生產記錄、出廠檢驗、銷售記錄等各環節進行全面檢查,監督企業持續滿足生產許可條件,確保產品符合標準要求。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日常巡查和監督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按照相關法規進行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將專項檢查與監督抽檢相結合,發現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召回產品,徹查原因,依法處理。同時,要充分運用監督抽檢結果,有重點地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處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有各鄉鎮協助對白酒小作坊進行排查摸底,在此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開展專項整治,配合各鄉鎮政府對無證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締。
三、工作步驟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認真做好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動員部署工作,依據「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確責任,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確保各項專項檢查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2、實施檢查,嚴肅查處(2014年2月-4月)。
嚴格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置。
3、鞏固成果,總結提高(2014年5月-6月)。
認真總結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查找薄弱環節,把好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迎接市省市局對專項開展情況的督查,對專項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局食品處。
四、組織保障
為切實做好白酒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質量技術監督局白酒質量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副局長任副組長,食品科、食監隊、質檢所相關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食品生產監管科,負責專項監督檢查材料的匯總上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