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6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12號)文件要求,臨安區被列為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國家級試點地區之一(浙江省3個,杭州地區唯一1個)。為進一步抓好普查試點工作,臨安區通過「四步走」穩步推進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
0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區長為組長,常務副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一把手為成員的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此外,區普查辦結合普查各主要部門推薦專家名單,已成立臨安區普查工作省級專家庫,為後續普查評估工作作準備。
0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據現有的相關技術規範,結合臨安實際,區普查辦組織編制了《杭州市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印發給區普查辦各成員單位,明確普查任務、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實施步驟和推進時間表,以及具體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區委區政府及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已牽頭召集普查重點部門召開8次業務工作會議,彙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03。
形成工作機制。
普查辦主要成員單位每周定時定點召開普查工作例會,彙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研究下一步。對普查工作不積極或者進度嚴重落後的部門和鎮街進行通報,提高所有成員單位的工作主動性。由省級專家來為普查工作「問診把脈」,更好地推進普查工作並高效開展成果應用。
04。
加強技術統籌。
當前主要承災體數據均通過各相關部門收集,當各部門收集齊數據時,會對數據的真實性進行確認審核;應急管理部門在拿到各部門提交的數據時,會進行數據的完整性審核;在最終數據錄入時,還會及逆行數據的邏輯性審核,因而從數據的收集到最終錄入會執行至少3次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在涉及到普查技術規範等專業技術問題時,各部門普查專家直接與上級技術部門溝通,提高溝通的效率。通過事先通知加使用普查工作證的方式,使第三方技術支撐單位在開展外業調查時更加順利,所遇到的障礙更少。
0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區長為組長,常務副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一把手為成員的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此外,區普查辦結合普查各主要部門推薦專家名單,已成立臨安區普查工作省級專家庫,為後續普查評估工作作準備。
0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據現有的相關技術規範,結合臨安實際,區普查辦組織編制了《杭州市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印發給區普查辦各成員單位,明確普查任務、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實施步驟和推進時間表,以及具體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區委區政府及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已牽頭召集普查重點部門召開8次業務工作會議,彙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03。
形成工作機制。
普查辦主要成員單位每周定時定點召開普查工作例會,彙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研究下一步。對普查工作不積極或者進度嚴重落後的部門和鎮街進行通報,提高所有成員單位的工作主動性。由省級專家來為普查工作「問診把脈」,更好地推進普查工作並高效開展成果應用。
04。
加強技術統籌。
當前主要承災體數據均通過各相關部門收集,當各部門收集齊數據時,會對數據的真實性進行確認審核;應急管理部門在拿到各部門提交的數據時,會進行數據的完整性審核;在最終數據錄入時,還會及逆行數據的邏輯性審核,因而從數據的收集到最終錄入會執行至少3次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在涉及到普查技術規範等專業技術問題時,各部門普查專家直接與上級技術部門溝通,提高溝通的效率。通過事先通知加使用普查工作證的方式,使第三方技術支撐單位在開展外業調查時更加順利,所遇到的障礙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