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6月12日,在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鄭雲山的帶領下,專題調研組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區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於後,供審議時參考。
一、執行工作取得的成績
從這次調研情況看,區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為主線,狠抓執法辦案。一年來,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執行結案2111件,執結率達81.01%,執結標的額2.34億元,執行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執行工作重點更加突出。區人民法院堅持遵循執行規律、突出問題導向的思路,狠抓兌現率、強制性、規範化三個工作重點。一是執行兌現率不斷提升。2016年5月以來,共執行兌現1.98億元,讓當事人的「紙上權益」變成了「真金白銀」;開展為期10天的「鐵拳1號」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共執結案件113件,執行兌現案款1214萬元;堅持以「底數清,台賬明、監督嚴」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執行案款241筆,清理消化積案66件,兌現到位1135萬元。二是強制執行效果佳。綜合運用執行措施,對不同「老賴」有針對性地加大執行力度。強化曝光措施,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1262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促使101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兌現到位324萬元;強化拘留措施,對有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不履行申報義務的進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強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執犯罪1人,讓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接受刑事制裁。三是執行行為逐漸規範。強化案件流程節點控制,主動告知申請人關鍵流程節點信息,嚴格規範收案、結案管理,從嚴審查「終本」結案;繁簡分流規範化,探索案件分類管理,根據財產狀況難易分類,因案施策,達到簡案快執、難案精執的科學執行效果;績效管理規範化,強化執行人員管理考核,實行績效逐月通報評比,扣分處罰6人次,激發執行積極性。
(二)執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一是優化外部聯動機制。建立定期聯繫會議制度,與公安、銀行等部門協作,為實時查詢信息提供便利。2016年5月以來,查詢信息2079條次,執結案件516件,執行兌現2045萬元。二是完善內部協調機制。加強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的內部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特別是強化案中調解,2016年5月以來,調解案件2772件,調解率39.39%,當庭兌現116件,兌現金額196萬元,當庭兌現比例得到提升。三是搭建信息運用平台。通過自主研發的智能化執行查控信息平台,無縫整合「五大系統程序」,實現自動上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動開展「點對點」「總對總」功能查詢、自動發送執行流程節點信息、自動開展終本案件回複查詢、自動採集同步數據五項功能,以科技實力提高執行力。
(三)執行工作隊伍形象有效提升。一是強化執行素能培訓。組織開展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法律法規等學習培訓90人次,強化執行人員的攻堅克難責任,提升執行能力。二是狠抓執行廉潔建設。開展執行案件回訪,案件回訪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滿意率97.23%,對回訪中存在問題相關人員提醒談話,確保執法規範廉潔。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但執行工作仍然面臨以下問題和困難:
(一)「執行不能」社會宣傳不夠。「執行不能」觀點在社會上知曉度不高,群眾法治意識不夠,導致部分申請執行人未能充分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界限,對進入執行程序的債權期望值過高,主觀認為百分之百實現,對一些窮盡手段也無法執行到位的「執行不能」案件無法理解。
(二)執行聯動機制效果不佳。雖然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構建了一些執行工作的聯動機制,但也存在網絡查控與臨櫃查控數據不一致、少數部門對執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數部門辦事效率不高等問題,導致執行查控效果不理想;執行懲戒力度不夠,主要表現為對被執行規避執行的打擊手段有限,特別是對拒執罪的打擊,申請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數不願意提起自訴,導致追究失信執行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存在困難。
(三)「案多人少」問題突出。一是法院執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勢,而執行人員又無法增加,案多人數日益突出。自去年5月以來,區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352件。
三、幾點意見和建議
上述困難和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複雜,但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一)強化「執法不能」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一是更加注重向社會宣傳。重點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區別,讓社會對「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有一個清晰的判斷和認知。特別要針對「執行不能」向社會說明情況,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執行面臨的客觀現實,認清哪些是市場法律風險,哪些是法院職責所在,從而正視市場風險,增強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推動形成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形成強大的解決執行難工作輿論聲勢。二是更加注重向當事人的宣傳。從案件受理到庭審判決、執行全過程,都要向當事人灌輸法律風險意識。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執行不力」和「執行不能」,獲得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認可。三是更加注重執行過程的宣傳,突出宣傳執行幹警在執行工作所付出的艱辛和努力,同時也要加強加強對執行工作面臨的「人員難找到、財產難查找、財產難變現、行為難規範」等客觀實際情況的宣傳,獲得社會的認可和理解。
(二)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大懲戒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執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有關文件要求,積極爭取區委辦、政府辦出台《關於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實施意見》,站在全區大局的高度謀劃推進執行工作,將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通過全區各部門加強聯動,認真履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職責,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營造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執行環境,共同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辦案質量。堅持內涵式發展的執行隊伍建設路徑。一是要把執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配強配齊執行工作力量,較好地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二是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行工作人員水平和能力,及時總結執行中的成績和經驗,加強執行隊伍中的傳幫帶,以好傳差、以強幫弱、以老帶新,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強化執行公開,提高執行公信。深入落實陽光執行,借力信息技術,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強化執行節點管控,探索實行及時生成公開案件承辦法官、立案時間、財產查控、財產處分等重要案件節點信息,並通過網站、簡訊等方式,自動向案件當事人推送,引入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以執行公開倒逼執行規範,倒逼提高執行能力。繼續深入落實執行裁判文書上網,提高上網效率和文書質量,不斷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一、執行工作取得的成績
從這次調研情況看,區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為主線,狠抓執法辦案。一年來,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執行結案2111件,執結率達81.01%,執結標的額2.34億元,執行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執行工作重點更加突出。區人民法院堅持遵循執行規律、突出問題導向的思路,狠抓兌現率、強制性、規範化三個工作重點。一是執行兌現率不斷提升。2016年5月以來,共執行兌現1.98億元,讓當事人的「紙上權益」變成了「真金白銀」;開展為期10天的「鐵拳1號」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共執結案件113件,執行兌現案款1214萬元;堅持以「底數清,台賬明、監督嚴」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執行案款241筆,清理消化積案66件,兌現到位1135萬元。二是強制執行效果佳。綜合運用執行措施,對不同「老賴」有針對性地加大執行力度。強化曝光措施,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1262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促使101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兌現到位324萬元;強化拘留措施,對有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不履行申報義務的進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強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執犯罪1人,讓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接受刑事制裁。三是執行行為逐漸規範。強化案件流程節點控制,主動告知申請人關鍵流程節點信息,嚴格規範收案、結案管理,從嚴審查「終本」結案;繁簡分流規範化,探索案件分類管理,根據財產狀況難易分類,因案施策,達到簡案快執、難案精執的科學執行效果;績效管理規範化,強化執行人員管理考核,實行績效逐月通報評比,扣分處罰6人次,激發執行積極性。
(二)執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一是優化外部聯動機制。建立定期聯繫會議制度,與公安、銀行等部門協作,為實時查詢信息提供便利。2016年5月以來,查詢信息2079條次,執結案件516件,執行兌現2045萬元。二是完善內部協調機制。加強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的內部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特別是強化案中調解,2016年5月以來,調解案件2772件,調解率39.39%,當庭兌現116件,兌現金額196萬元,當庭兌現比例得到提升。三是搭建信息運用平台。通過自主研發的智能化執行查控信息平台,無縫整合「五大系統程序」,實現自動上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動開展「點對點」「總對總」功能查詢、自動發送執行流程節點信息、自動開展終本案件回複查詢、自動採集同步數據五項功能,以科技實力提高執行力。
(三)執行工作隊伍形象有效提升。一是強化執行素能培訓。組織開展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法律法規等學習培訓90人次,強化執行人員的攻堅克難責任,提升執行能力。二是狠抓執行廉潔建設。開展執行案件回訪,案件回訪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滿意率97.23%,對回訪中存在問題相關人員提醒談話,確保執法規範廉潔。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但執行工作仍然面臨以下問題和困難:
(一)「執行不能」社會宣傳不夠。「執行不能」觀點在社會上知曉度不高,群眾法治意識不夠,導致部分申請執行人未能充分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界限,對進入執行程序的債權期望值過高,主觀認為百分之百實現,對一些窮盡手段也無法執行到位的「執行不能」案件無法理解。
(二)執行聯動機制效果不佳。雖然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構建了一些執行工作的聯動機制,但也存在網絡查控與臨櫃查控數據不一致、少數部門對執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數部門辦事效率不高等問題,導致執行查控效果不理想;執行懲戒力度不夠,主要表現為對被執行規避執行的打擊手段有限,特別是對拒執罪的打擊,申請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數不願意提起自訴,導致追究失信執行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存在困難。
(三)「案多人少」問題突出。一是法院執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勢,而執行人員又無法增加,案多人數日益突出。自去年5月以來,區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352件。
三、幾點意見和建議
上述困難和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複雜,但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一)強化「執法不能」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一是更加注重向社會宣傳。重點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區別,讓社會對「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有一個清晰的判斷和認知。特別要針對「執行不能」向社會說明情況,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執行面臨的客觀現實,認清哪些是市場法律風險,哪些是法院職責所在,從而正視市場風險,增強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推動形成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形成強大的解決執行難工作輿論聲勢。二是更加注重向當事人的宣傳。從案件受理到庭審判決、執行全過程,都要向當事人灌輸法律風險意識。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執行不力」和「執行不能」,獲得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認可。三是更加注重執行過程的宣傳,突出宣傳執行幹警在執行工作所付出的艱辛和努力,同時也要加強加強對執行工作面臨的「人員難找到、財產難查找、財產難變現、行為難規範」等客觀實際情況的宣傳,獲得社會的認可和理解。
(二)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大懲戒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執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有關文件要求,積極爭取區委辦、政府辦出台《關於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實施意見》,站在全區大局的高度謀劃推進執行工作,將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通過全區各部門加強聯動,認真履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職責,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營造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執行環境,共同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辦案質量。堅持內涵式發展的執行隊伍建設路徑。一是要把執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配強配齊執行工作力量,較好地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二是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行工作人員水平和能力,及時總結執行中的成績和經驗,加強執行隊伍中的傳幫帶,以好傳差、以強幫弱、以老帶新,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強化執行公開,提高執行公信。深入落實陽光執行,借力信息技術,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強化執行節點管控,探索實行及時生成公開案件承辦法官、立案時間、財產查控、財產處分等重要案件節點信息,並通過網站、簡訊等方式,自動向案件當事人推送,引入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以執行公開倒逼執行規範,倒逼提高執行能力。繼續深入落實執行裁判文書上網,提高上網效率和文書質量,不斷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