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持續深化反腐敗工作鬥爭,先後出台一系列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相繼部署開展了「打虎」「拍蠅」「獵狐」行動,一大批「打老虎」得到處理,身邊微腐敗得到有效遏制,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果,黨內政治生態得到明顯好轉,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支持。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隨著反腐敗鬥爭深入推進,個別行為逐步轉入「地下」,甚至隱形變異,隱藏在群眾身邊,蠶食著黨的健康肌體,破壞著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因此我們必須對身邊的微腐敗保持清醒認識,從我做起,自覺抵制、主動拒絕,堅決鬥爭,確保取得反腐敗鬥爭的決定性勝利。
一、給身邊的微腐敗畫畫像,讓其「無處遁形」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積沙成塔」,我想這些古語大家都耳熟能詳,都講的是同一個道理,那就是「積少成多,量變引起質變」。同樣,人民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存在同樣的問題,雖然小,但是性質惡劣,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治和解決,長此以往將產生惡劣影響,帶來非常大的危害。「微腐敗」是指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群眾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利用手中的公權力及影響力在「小」事上謀取私人利益或給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失,通常是涉案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違紀違法行為。實質是公權私用和濫用的行為,主要也有三個特點:一是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群眾態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二是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群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三是隱。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微腐敗」的主要表現形式:一是脫離群眾,高高在上。集中反映在特權思想作怪,大小事務一個人說了算,重要事項不經集體決策或者大搞「一言堂」等等。二是吃拿卡要,雁過拔毛。比如在執法過程中或服務群眾過程中,趁機索要或收受感謝費、辛苦費、禮品等。
或者通過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奪,損害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等。
或者群眾辦事時,雖然「門好進」「臉好看」了,但依然「事難辦」,甚至還存有推諉扯皮、雁過拔毛、收受剋扣、收取好處、索要錢物等現象。三是以權謀私,優親厚友。比如在工程項目、扶貧項目等方面,由於信息不對等、公開不透明或選擇性公開等情況,利用手中的一點權力,想方設法插手,違規為親朋好友謀取私利。四是欺上瞞下,虛報冒領。採取對上虛報冒領、對下隱瞞實情等手段,直接或變相騙取各項補助資金和套取物質。
有的截留專項補償款,獎勵款,將專項資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也有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虛報經費、收受紅包等現象。五是拉幫結派,拉票賄選。有的幹部派性鬥爭問題突出,想方設法發展「自己人」入黨,選舉時搞派性爭鬥,通過現金或微信紅包等方式拉票。六是執法不公,瞞上壓下。主要表現為有些基層執法人員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以權謀私,以案謀私,有些幹部甚至成為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的代言人,欺壓百姓,橫行鄉里。七是目無法紀,胡作亂為。有些幹部缺乏紀律約束和法律意識,在思想領域、黨紀修養、言行舉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現在酒駕、賭博、打架、變相旅遊、出入娛樂會所等。
除了以上七種常見的「微腐敗」,在我們身邊還有不少其他形式的「微腐敗」,需要我們從人民的視角、從黨紀國法的要求、從修身立德的角度,去發現它們、鑑別它們。儘管「微腐敗」只是工作、作風上的小毛病,或許微不足道,也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視。然而,事物往往就是從初始的「微」「小」,發展到後來的「巨」「大」。長期以來,社會對這種現象也給予了相當程度的容忍,因此,一些人心生僥倖,踩上「微腐敗」這條底線,打著「合情合理」的幌子,損公肥私。殊不知,相比「遠在天邊」的「大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小蒼蠅」更加深惡痛絕,其惡劣影響和危害程度絕不亞於一些大案要案。
二、剖析身邊的微腐敗,讓其「揭開面紗」
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屢禁不絕的根本原因,我認為主要是。
(一)慾望在作祟。「廉者常樂無求,貪者常憂不足。」意思是說,清廉的人因為沒有什麼貪慾的奢求而日日快樂?
貪婪的人總是為物慾不能滿足而常常憂傷。所以我覺得深究「微腐敗」產生的根源,慾望則是動力。從吃穿用度到日常消費,從財富積累到學歷經歷,從職級職位到收入待遇……生活中,一些人總是喜歡比較,而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則容易內心失衡、陷入迷茫。這山望到那山高的攀比歪風是滋生腐敗的根源。現實中往往有些人不顧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條件,盲目與高標準相比,尤其是我們一些幹部在基層工作時兢兢業業、克勤克儉,恪守「在其位,謀其政」,有自己的責任與抱負,有追求的動力與前進的方向,一開始尚能做到清正自守。但是,一旦權力地位發生變化,內心的私慾膨脹,貪心變成了貪婪,從工作上攀比「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材料政績」,為崗位升遷而苦心鑽營,為快速升遷而急功近利。
在個人生活上由簡入奢,熱衷於比排場、比豪車、比豪宅、比美女,拉起權利的小圈子,從一開始的「禮尚往來」到後來的「照單全收」,從「小貪小占」到「肆意斂財」,用及時行樂的思想和無所不能的態度待人接物,置法理於不顧,最終不僅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對黨的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的污染。
(二)認識有誤區。有的幹部認為自己掌點小權,平時行個職務之便,收點吃點撈點,既上不了綱,又觸不了法。
有的看到身邊的人常搞點「小腐敗」,生活滋潤,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
有的認為為他人辦了事,有送有收才顯得隨和自然。
有的認為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與其保持操守,不如隨波逐流。
有的認為偷拿一點、貪占一點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手段高明,便能無影無蹤。殊不知這些都是認識的誤區,古語講「莫看江面平如鏡,要看水底萬丈深。」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由小變大,由量變到質變的。「巴豆雖小壞腸胃,酒杯雖小也能淹死人。」很多貪官正是在推杯換盞中放鬆了要求,在小利小惠前丟掉了原則,在燈紅酒綠中喪失了人格,久而久之,無數之「小」的積累,便會逐漸地使一個人由高尚變為低賤,由公正變成邪惡,由廉潔變得貪婪,最後往往是小節不保,大節喪失,最終落了個「因小失大」的下場。因而,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幹部而言,更應當小事當慎,小節當拘?
(三)監督不到位。部分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責任傳導不夠,權力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規範不嚴謹,部門監督力量未有效整合,這些都使得「微腐敗」有機可乘。有些單位的「一把手」,黨性原則淡化,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還自詡深諳各種官場「潛規則」,對下屬失格行為不管不問,對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制度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監督更無從談起。
(四)整治不徹底。面對不起眼的「微腐敗」,有些人執紀不嚴,小錯不究,態度曖昧,以為批評教育就可以,不必「大動干戈」,這無疑給正風肅紀埋下隱患,讓心存僥倖者無所顧忌。部分基層黨組織警示教育只限於案件通報曝光、發放警示讀本、參觀教育基地這「老三樣」上,模式套路化、內容更新不及時,僅把「微腐敗」案例當故事聽、當電影看,沒有結合案例對照自查、舉一反三,沒有深入剖析身邊同類崗位、同級職務是否存在類似違紀者,沒有真正觸及靈魂,存在浮於表面走過場現象,致使教育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三、整治身邊的微腐敗,讓其「銷聲匿跡」
「蠹眾而木折,隙大而牆壞。」對待「微腐敗」不能有「微態度」,治理「微腐敗」要實行「零容忍」,做到「無微不治」。要從源頭上打消「微腐敗」思想,組織上凈化「微腐敗」隊伍,從制度上織密「微腐敗」籠子,從行動上打擊「微腐敗」行為,讓「微腐敗」永無藏身之地,曝光裸曬在「陽光」下。只有對「微腐敗」做到「無微不治」,形成震懾,才能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機制,才能真正奏響正風反腐的最強音。
(一)強化思想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應根據新形勢、新問題在教育形式、內容上求創新,在教育針對性、實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強教育震懾力。要分層分級抓好信念教育、法紀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體」的黨員幹部教育,牢固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金錢觀,從源頭上打消「微腐敗」思想。不僅要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勤儉節約,不比排場、不攀比,弘揚廉潔文明家風,還要教育廣大幹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堅守心靈的「防護堤」,嚴於律己,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典故:這是劉備去世前給其子劉禪的遺詔中的話,原句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能服於人。」目的是勸勉他要進德修業,有所作為。不要因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為壞事小而去做。小善積多了就成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惡積多了則「足以亂國家」。這句話講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惡,即使是小惡也不能做。同樣這句話也值得我們銘記在心。同時,要堅持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增強黨紀法規意識,堅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預防」,做好源頭預防「後半篇」文章,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二)強化隊伍建設。「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審舉,審舉在核真。」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始終將嚴把政治關廉潔關、選對人用好人作為加強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頭等大事。因此,要注重領導班子的選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人標準,樹立忠誠、乾淨、擔當的用人導向,切實從組織上凈化「微腐敗」隊伍。在班子配備上要審慎舉人,要把那些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老實,自覺遵守「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明白人」委以重任、大膽使用。對那些與黨離心離德、在黨不言黨、無視組織紀律的「兩面人」,一票否決、堅決不用。要剛性執行選任程序,堅持公平公正,把那些「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真抓實幹、勇於創新的幹部用起來,真正把那些以人民為中心、對群眾有真感情、為老百姓辦實事、口碑好威信高的幹部選出來,選優配強「兩委」班子隊伍。同時,要堅持嚴管厚愛,充分運用談心談話、調研問診、專項巡察等手段,對推舉幹部進行「核真」,透過現象看本質,既要聽其言、觀其行,更要察其表、析其里,對不良行為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真正做到防微杜漸,強化隊伍建設。
(三)強化壓力傳導。要堅持「主責在黨委、關鍵在壓力傳導、落實在基層一線」思維,全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落實體系,探索實施「清單+提示+督導+問責」的工作推進機制,綜合運用約談、誡勉、述職述廉等多種形式,督促基層黨組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壓力傳導到每個「神經末梢」。要從法規依據、管理權限、運行流程、執行標準全方位健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流程,從制度上織密「微腐敗」籠子。要全面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通過全面梳理、歸納和總結,將重大決策、集體資源處置、工程項目建設等事關基層群眾利益的事項列入清單目錄,實現權力清單化,確保權力法定、分事行權,讓"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防「微腐敗」滋生。
(四)強化監督執紀。紀檢監察部門要聚焦主責主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執行「九個嚴禁」「九個一律」「凡提四必」等紀律,堅決從行動上打擊「微腐敗」行為。充分運用批評教育、警示教育、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多種方式開展監督執紀,把紀委監委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效貫通,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健全各職能部門聯動監督機制,緊緊扭住關鍵領域、關鍵環節、關鍵線索不放,對「微腐敗」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形成不敢腐的震懾。
(五)築牢法紀底線。在工作與生活中,廣大黨員幹部必須帶頭遵守廉潔從政行為準則,自覺純潔交友圈、凈化生活圈、規範工作圈、管住活動圈,常修為官之德,常棄非分之想,常懼法紀之威,守住做人底線,自覺做到廉潔自律。要練就透過現象看本質的「火眼金睛」,學會從「微腐敗」現象推導結果危害性。要善於拒絕非正常的禮尚往來。比如,逢年過節是腐敗現象的易發、高發和頻發期。一些人往往會利用看望領導、慰問「恩人」、給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過生日、賀喜錢、喬遷禮等五花八門的所謂機會求您辦事,這些都是違反相關規定或的非禮尚往來,我們要懂得拒絕,不能在糖衣炮彈面前敗下陣來,斷送前程。要敢于堅守法紀底線,底線是一個人做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個人處世做事的根本原則,為人一世,當仰無愧於天,俯不怍於地,不管是對待上級,還是對待下級的有求之事,都要時刻規範自己的言行,堅守做人和為官底線,行得正、坐得穩。要始終做到潔身自好,一廉如水。「寧可清貧自樂,不可濁富多憂。」作為黨員幹部,我們必須常棄非分之想,堅守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而不能讓自己的慾望信馬由韁,更不能追求「心想事成」。
挺紀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對幹部最大的愛護。
即查即糾、動輒則咎,是對幹部最大的保護。因此,我們的廣大幹部一定要慎獨、慎初、慎微、慎欲,從小事、小節上嚴格自律,從思想上拒絕、從行為上杜絕任何「微腐敗」行為,堅決不踩底線、不越紅線。
一、給身邊的微腐敗畫畫像,讓其「無處遁形」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積沙成塔」,我想這些古語大家都耳熟能詳,都講的是同一個道理,那就是「積少成多,量變引起質變」。同樣,人民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存在同樣的問題,雖然小,但是性質惡劣,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治和解決,長此以往將產生惡劣影響,帶來非常大的危害。「微腐敗」是指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群眾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利用手中的公權力及影響力在「小」事上謀取私人利益或給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失,通常是涉案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違紀違法行為。實質是公權私用和濫用的行為,主要也有三個特點:一是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群眾態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二是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群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三是隱。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微腐敗」的主要表現形式:一是脫離群眾,高高在上。集中反映在特權思想作怪,大小事務一個人說了算,重要事項不經集體決策或者大搞「一言堂」等等。二是吃拿卡要,雁過拔毛。比如在執法過程中或服務群眾過程中,趁機索要或收受感謝費、辛苦費、禮品等。
或者通過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奪,損害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等。
或者群眾辦事時,雖然「門好進」「臉好看」了,但依然「事難辦」,甚至還存有推諉扯皮、雁過拔毛、收受剋扣、收取好處、索要錢物等現象。三是以權謀私,優親厚友。比如在工程項目、扶貧項目等方面,由於信息不對等、公開不透明或選擇性公開等情況,利用手中的一點權力,想方設法插手,違規為親朋好友謀取私利。四是欺上瞞下,虛報冒領。採取對上虛報冒領、對下隱瞞實情等手段,直接或變相騙取各項補助資金和套取物質。
有的截留專項補償款,獎勵款,將專項資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也有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虛報經費、收受紅包等現象。五是拉幫結派,拉票賄選。有的幹部派性鬥爭問題突出,想方設法發展「自己人」入黨,選舉時搞派性爭鬥,通過現金或微信紅包等方式拉票。六是執法不公,瞞上壓下。主要表現為有些基層執法人員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以權謀私,以案謀私,有些幹部甚至成為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的代言人,欺壓百姓,橫行鄉里。七是目無法紀,胡作亂為。有些幹部缺乏紀律約束和法律意識,在思想領域、黨紀修養、言行舉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現在酒駕、賭博、打架、變相旅遊、出入娛樂會所等。
除了以上七種常見的「微腐敗」,在我們身邊還有不少其他形式的「微腐敗」,需要我們從人民的視角、從黨紀國法的要求、從修身立德的角度,去發現它們、鑑別它們。儘管「微腐敗」只是工作、作風上的小毛病,或許微不足道,也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視。然而,事物往往就是從初始的「微」「小」,發展到後來的「巨」「大」。長期以來,社會對這種現象也給予了相當程度的容忍,因此,一些人心生僥倖,踩上「微腐敗」這條底線,打著「合情合理」的幌子,損公肥私。殊不知,相比「遠在天邊」的「大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小蒼蠅」更加深惡痛絕,其惡劣影響和危害程度絕不亞於一些大案要案。
二、剖析身邊的微腐敗,讓其「揭開面紗」
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屢禁不絕的根本原因,我認為主要是。
(一)慾望在作祟。「廉者常樂無求,貪者常憂不足。」意思是說,清廉的人因為沒有什麼貪慾的奢求而日日快樂?
貪婪的人總是為物慾不能滿足而常常憂傷。所以我覺得深究「微腐敗」產生的根源,慾望則是動力。從吃穿用度到日常消費,從財富積累到學歷經歷,從職級職位到收入待遇……生活中,一些人總是喜歡比較,而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則容易內心失衡、陷入迷茫。這山望到那山高的攀比歪風是滋生腐敗的根源。現實中往往有些人不顧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條件,盲目與高標準相比,尤其是我們一些幹部在基層工作時兢兢業業、克勤克儉,恪守「在其位,謀其政」,有自己的責任與抱負,有追求的動力與前進的方向,一開始尚能做到清正自守。但是,一旦權力地位發生變化,內心的私慾膨脹,貪心變成了貪婪,從工作上攀比「政績工程」、「面子工程」、「材料政績」,為崗位升遷而苦心鑽營,為快速升遷而急功近利。
在個人生活上由簡入奢,熱衷於比排場、比豪車、比豪宅、比美女,拉起權利的小圈子,從一開始的「禮尚往來」到後來的「照單全收」,從「小貪小占」到「肆意斂財」,用及時行樂的思想和無所不能的態度待人接物,置法理於不顧,最終不僅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對黨的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的污染。
(二)認識有誤區。有的幹部認為自己掌點小權,平時行個職務之便,收點吃點撈點,既上不了綱,又觸不了法。
有的看到身邊的人常搞點「小腐敗」,生活滋潤,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
有的認為為他人辦了事,有送有收才顯得隨和自然。
有的認為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與其保持操守,不如隨波逐流。
有的認為偷拿一點、貪占一點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手段高明,便能無影無蹤。殊不知這些都是認識的誤區,古語講「莫看江面平如鏡,要看水底萬丈深。」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由小變大,由量變到質變的。「巴豆雖小壞腸胃,酒杯雖小也能淹死人。」很多貪官正是在推杯換盞中放鬆了要求,在小利小惠前丟掉了原則,在燈紅酒綠中喪失了人格,久而久之,無數之「小」的積累,便會逐漸地使一個人由高尚變為低賤,由公正變成邪惡,由廉潔變得貪婪,最後往往是小節不保,大節喪失,最終落了個「因小失大」的下場。因而,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幹部而言,更應當小事當慎,小節當拘?
(三)監督不到位。部分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責任傳導不夠,權力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規範不嚴謹,部門監督力量未有效整合,這些都使得「微腐敗」有機可乘。有些單位的「一把手」,黨性原則淡化,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還自詡深諳各種官場「潛規則」,對下屬失格行為不管不問,對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制度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監督更無從談起。
(四)整治不徹底。面對不起眼的「微腐敗」,有些人執紀不嚴,小錯不究,態度曖昧,以為批評教育就可以,不必「大動干戈」,這無疑給正風肅紀埋下隱患,讓心存僥倖者無所顧忌。部分基層黨組織警示教育只限於案件通報曝光、發放警示讀本、參觀教育基地這「老三樣」上,模式套路化、內容更新不及時,僅把「微腐敗」案例當故事聽、當電影看,沒有結合案例對照自查、舉一反三,沒有深入剖析身邊同類崗位、同級職務是否存在類似違紀者,沒有真正觸及靈魂,存在浮於表面走過場現象,致使教育難以起到震懾作用。
三、整治身邊的微腐敗,讓其「銷聲匿跡」
「蠹眾而木折,隙大而牆壞。」對待「微腐敗」不能有「微態度」,治理「微腐敗」要實行「零容忍」,做到「無微不治」。要從源頭上打消「微腐敗」思想,組織上凈化「微腐敗」隊伍,從制度上織密「微腐敗」籠子,從行動上打擊「微腐敗」行為,讓「微腐敗」永無藏身之地,曝光裸曬在「陽光」下。只有對「微腐敗」做到「無微不治」,形成震懾,才能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機制,才能真正奏響正風反腐的最強音。
(一)強化思想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應根據新形勢、新問題在教育形式、內容上求創新,在教育針對性、實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強教育震懾力。要分層分級抓好信念教育、法紀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體」的黨員幹部教育,牢固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金錢觀,從源頭上打消「微腐敗」思想。不僅要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勤儉節約,不比排場、不攀比,弘揚廉潔文明家風,還要教育廣大幹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堅守心靈的「防護堤」,嚴於律己,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典故:這是劉備去世前給其子劉禪的遺詔中的話,原句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能服於人。」目的是勸勉他要進德修業,有所作為。不要因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為壞事小而去做。小善積多了就成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惡積多了則「足以亂國家」。這句話講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惡,即使是小惡也不能做。同樣這句話也值得我們銘記在心。同時,要堅持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增強黨紀法規意識,堅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預防」,做好源頭預防「後半篇」文章,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二)強化隊伍建設。「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審舉,審舉在核真。」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始終將嚴把政治關廉潔關、選對人用好人作為加強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頭等大事。因此,要注重領導班子的選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人標準,樹立忠誠、乾淨、擔當的用人導向,切實從組織上凈化「微腐敗」隊伍。在班子配備上要審慎舉人,要把那些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老實,自覺遵守「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明白人」委以重任、大膽使用。對那些與黨離心離德、在黨不言黨、無視組織紀律的「兩面人」,一票否決、堅決不用。要剛性執行選任程序,堅持公平公正,把那些「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真抓實幹、勇於創新的幹部用起來,真正把那些以人民為中心、對群眾有真感情、為老百姓辦實事、口碑好威信高的幹部選出來,選優配強「兩委」班子隊伍。同時,要堅持嚴管厚愛,充分運用談心談話、調研問診、專項巡察等手段,對推舉幹部進行「核真」,透過現象看本質,既要聽其言、觀其行,更要察其表、析其里,對不良行為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真正做到防微杜漸,強化隊伍建設。
(三)強化壓力傳導。要堅持「主責在黨委、關鍵在壓力傳導、落實在基層一線」思維,全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落實體系,探索實施「清單+提示+督導+問責」的工作推進機制,綜合運用約談、誡勉、述職述廉等多種形式,督促基層黨組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壓力傳導到每個「神經末梢」。要從法規依據、管理權限、運行流程、執行標準全方位健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流程,從制度上織密「微腐敗」籠子。要全面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通過全面梳理、歸納和總結,將重大決策、集體資源處置、工程項目建設等事關基層群眾利益的事項列入清單目錄,實現權力清單化,確保權力法定、分事行權,讓"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防「微腐敗」滋生。
(四)強化監督執紀。紀檢監察部門要聚焦主責主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執行「九個嚴禁」「九個一律」「凡提四必」等紀律,堅決從行動上打擊「微腐敗」行為。充分運用批評教育、警示教育、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多種方式開展監督執紀,把紀委監委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效貫通,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健全各職能部門聯動監督機制,緊緊扭住關鍵領域、關鍵環節、關鍵線索不放,對「微腐敗」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形成不敢腐的震懾。
(五)築牢法紀底線。在工作與生活中,廣大黨員幹部必須帶頭遵守廉潔從政行為準則,自覺純潔交友圈、凈化生活圈、規範工作圈、管住活動圈,常修為官之德,常棄非分之想,常懼法紀之威,守住做人底線,自覺做到廉潔自律。要練就透過現象看本質的「火眼金睛」,學會從「微腐敗」現象推導結果危害性。要善於拒絕非正常的禮尚往來。比如,逢年過節是腐敗現象的易發、高發和頻發期。一些人往往會利用看望領導、慰問「恩人」、給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過生日、賀喜錢、喬遷禮等五花八門的所謂機會求您辦事,這些都是違反相關規定或的非禮尚往來,我們要懂得拒絕,不能在糖衣炮彈面前敗下陣來,斷送前程。要敢于堅守法紀底線,底線是一個人做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個人處世做事的根本原則,為人一世,當仰無愧於天,俯不怍於地,不管是對待上級,還是對待下級的有求之事,都要時刻規範自己的言行,堅守做人和為官底線,行得正、坐得穩。要始終做到潔身自好,一廉如水。「寧可清貧自樂,不可濁富多憂。」作為黨員幹部,我們必須常棄非分之想,堅守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而不能讓自己的慾望信馬由韁,更不能追求「心想事成」。
挺紀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是對幹部最大的愛護。
即查即糾、動輒則咎,是對幹部最大的保護。因此,我們的廣大幹部一定要慎獨、慎初、慎微、慎欲,從小事、小節上嚴格自律,從思想上拒絕、從行為上杜絕任何「微腐敗」行為,堅決不踩底線、不越紅線。